润涛阎:舍命、道德底线与人道 |
送交者: 0420 2008年05月29日10:58:46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舍命、道德底线与人道
首先申明,润涛阎从来没有为范美忠辩护,也没有那个必要。我只是想说目前舆论的主攻方向应该是豆腐渣工程导致学生死亡,当然也顺便开导一下大多数糊涂人。 地震房屋倒塌是以分钟计算的,在此时,绝大多数人能本能体会到面临死亡。这不是你主动判断的,人有这个本能。即使是病人,临死前会说出“我不行了”就是本能。范美忠在后来的言论中提到的在那个时刻,除非他女儿,别人他不会舍命的,连他妈妈都不成。 大家都认为这番话冲破的人类的道德底线,无法容忍。 首先,人类面对死亡时大脑没有别的想法,唯一的想法是逃生。逃出去后很多人会跑回去救孩子而被砸死了。 现在我们换一个情况,如果医学研究到了这样一个水平:一个人的心脏或肝脏可以被另一个人的心脏或肝脏代替。假如范美忠的女儿的肝脏坏掉了,他会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女儿的生命。如果是他妈妈,他就不会选择自己去死。实际上,医学即使能做到这一步,医院照样不能开这样的手术先例。因为这涉及到“道德底线”的制定。能做到用自己的命去换女儿的命,大约有95%的父亲。但道德底线的制定应该与法律的制定差不多,就是要有99%的人能达标。否则,这个底线就太高了。 我敢肯定,95%的父亲能为女儿牺牲自己,但未必有99%的父亲能做到。秦始皇制定的法律太苛刻,超过1%的人犯法,致使官逼民反。 到底有多数人能为母亲送上自己的心脏或肝脏,我不敢妄加评论。但范美忠做不到,是他自己说的。 那么,范美忠在面临死亡的时候,他只顾自己逃命。本来这事是在以秒钟为单位做出的决定,自然属于天然行为为主导。这跟日本鬼子进村不一样。我爷爷当年面临日本鬼子进村时跟他哥哥打闹起来了。哥哥说要跑,他说去躲到白薯窖里比跑活下来的胜算大。最后,哥俩各奔前程,结局是都活了。大地震面前,跑还是躲能活命,没有统一定论。什么结局都有。 如果把用自己的命换取女儿的命作为人类的道德底线,已经很不低了。事实上,大地震自己跑出来后冒死去救女儿或儿子,其实一起死掉的概率很高。比捐献心脏给女儿二人有一个能活不能等同。当然,也有二人都活下来的可能。但范美忠的言论的意思是他在死亡面前,不顾自己的生命,唯一的情况是抢救他的女儿。宁可把自己的性命搭上,只有自己的女儿面临死亡的情况下,他才能做到。他的道德底线并不低。如果再抬高,就有说假话的可能了。 那么,为何有那么多人谴责范美忠冲破了人类的道德底线呢?是不是说绝大多数人的道德底线比范美忠高呢?其实不然。要让自己把心脏换别人(超过自己的女儿)的命,比如,学生的命,这些人并做不到。问题出在哪里呢? 问题出在“道德底线”与“人道”的概念被很多糊涂人搞混了。 如果范美忠逃出来后,地震停下来了,自己不是处于面对死亡的情况下,大楼倒塌了,他去刨人,是“人道”范畴,等于救灾。他的大楼没倒塌,他自然也就没去刨人。去不去刨人,这是“人道”范畴,门槛很低很低。搞救灾没什么可炫耀的,所以,我根本就没提唐山地震后我日夜奋战的事。因为那跟挖河吃苦差不到哪里去。没什么道德底线不道德底线的,出点力跟捐点钱差不多。 很多人认为范美忠属于见死不救,连自己的妈妈都不救的人。“救”跟“救”其中的差异大了。他说的是在自己面临死亡的时刻,除了女儿外,他只选择自己逃命,不会选择自己死亡(地震导致大楼倒塌是几秒钟的事,一犹豫就跑不成了。这是常识)。这是否冲破了人类的道德底线?如果是,我们有多少人能把自己的心脏肝脏割下来捐给医院面临死亡的病人?当然,那个病人是你女儿除外,因为95%的人能做到为女儿去死。但决不是100%的人能做到为女儿而死的。舍自己的命为哥哥姐姐去死,不会超过10%。面对死亡,你如果能把生的希望交给别人,把死亡留给自己,而那个别人不是你女儿(儿子),是英雄。何况大地震面临死亡的那一霎那,你连思考的能力都没有。地震与火灾是不同的,后者逃生的时间长得多。 相比,克拉玛依大火“让领导先走”导致孩子被烧死,有几个人谴责过?说“让领导先走”的人不比范美忠道德底线高到哪里去。 范美忠不是英雄,是普普通通的个体,可能不适合当老师,但是否冲破了人类的道德底线,值得商榷。道德底线定得太高,超过了人性所能达到的高度,很多人会放弃追求。 真正导致学生大量死亡的根本原因是贪官污吏和豆腐渣工程,不是范美忠。谴责的不该是老师,而是导致教学楼倒塌的那些人。避免造成以后类似的悲剧,要靠制定楼房建造的规则,而非靠舍命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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