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拉克 奥巴马,47岁,白人和黑人的混血,不负众望,在2008年11月4日晚最终以绝对优势战胜了对手麦肯,成为美国44届总统。
黑人疯狂了!民主党的支持者们疯狂了!自由派人士疯狂了!昨晚,不知道多少人流了泪,不知道多少人通宵未眠!
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奥巴马,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总统,第一位有黑人血统的总统!
奥巴马的出身没有任何社会权威的背景。他是黑人和白人的混血。2岁时他的黑人父亲弃家离走,他从此靠自己的白人母亲和祖父母抚养。1983年他从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系毕业,之后不久进入哈佛大学法律研究院。毕业后他在政治疆场上活跃了短短的一段的时间后,便成为了以利诺斯州的参议员,然后出其不意地开始在三年前竞选总统,击败对手希拉里 克林顿,成为民主党竞选人,而后又以势不可当之势战胜了共和党竞选人麦肯,在昨天正式成为美国下一届总统。
在整个总统竞选的过程中,以比尔 马尔(Bill Maher)的话来说,由于他是黑人,由于他的年轻,经验不足,他必须以智慧取胜。奥巴马正是这样做的:从始至终保持自己的冷峻的态度,保持以切中要害的论点以理服人的态度。好多人觉得奥巴马是打种族票,是靠的目前的经济危机,靠的是不得民心的布什政府而取胜。也许,这些都是因素,但是,事情的另一面是,如NPR电台的一个主持人说的:长期对有色人种有偏见的白人主流,在严峻的经济压力下,终于认识到是到了把竞选者的实际能力摆到种族肤色之上的时刻。所以,奥巴马的胜出可说是当之无愧。
有人说黑人不分青红皂白的一边倒。可我倒是以为,他们有100%的理由这样做。首先,如上所述,奥巴马是一个智慧超群的年轻有为的政治家。不管是黑人,任何一个有眼光的人都应该投他的票;其次,出于对种族歧视的反抗,黑人没有理由不这样做。在这个国家,黑人的历史是一个从被压迫倒反抗的历史。直到上个世纪60年代,美国还是黑白两分的时代,黑人遭遇的是次等人,劣等人的待遇。直到现在,在美国南方大部分的洲,很多白人仍然有无比的优越感。这次的选举给很多思想保守的白人带来巨大恐惧。据几个亲身例子:我住在北卡(美国南部),我的邻居是个八十二岁的白人老太。她在不知道我的态度前明白地表示说她不喜欢黑人,白人都不喜欢黑人,如果奥巴马当选,白人会有人暗杀他(注:她在说这个事情是得态度不是对这个事实的愤慨,而是一种期望)!在mall里,一个白人老太婆看到在画廊有画家画奥巴马的像,她惊恐地说:他是个如此邪恶的人!我害怕死了!(He is such a evil man! I am scare to death!) 另一次,在大选揭晓之前夕,一个白人男子路过画廊,看到奥巴马的画像,大声怒吼道:你们支持奥巴马?我从此再也不来这个店!(Are you guys for Obama? I will never come to this store again! )
当然,我举这些例子,绝不代表所有的白人,甚至不代表大多数,但却能说明一个事实,种族问题在美国,尤其南方,还存在,还很严重。我绝不想给人一个印象我仇视白人,想挑起种族抗争。恰恰相反,我认为在白人中有非常之多的思想开放的人。以白人为代表的西方文明在民主和人权平等意识上早就远远领先其他文明(注:这个先进意识决不是以基督教为代表)。所以,他们中间有很多开明的有识之士。正是这些思想开放的白人,同黑人中间的勇敢者一道,创造了美国的今天。
我个人十年前来到美国,不是冲着黑人文化来的,而是冲着以白人为代表的西方的文明来的。但是,在这里我了解了黑人和他们的文化。我看到黑人的落后,黑人的犯罪率,黑人的不愿意接受教育的天性,同时,我也了解了他们的天然自由的气质(尤其体现在音乐中),了解到在这个气质下透露的他们的热情,激情,和求生的勇气。在黑人身上,我看不到在我同胞身上看到的那种压抑,那种给千年文化封锁了的沉重。正是由于这样的气质,黑人虽然在这个国家是奴隶出身,虽然自身的文化远远不足与白人的文化抗衡,但却敢于反抗,敢于表现自己,在白人面前不卑不亢,终于争取到今天的几乎平等的地位。
所以,黑人真是有一千个理由,一万个理由投奥巴马的票!有一千个理由,有一万个理由为昨晚的历史性结果而流泪,而疯狂!
不错,奥巴马是混血,一半黑人一半白人。有人说他是黑人的皮肤,白人的血液。但不管怎样,奥巴马是有色人种。他的成功,是对主流白人势力的挑战,是人权进步的象征。他的出任,决不是像有些人狭隘地认识 --- 为黑人撑腰。他的出任,是要带领美国向一个更为公平自由的境界而努力。如果说,我们现在看到的美国,还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平等自由;如果说,现在的美国,在各政治经济各方面是近期历史的最低谷,那么奥巴马就是改变的希望。当然,正如奥巴马自己说的,改变这一切不会在短时间实现,也许不会再他的在仍期间实现,但他会倾听人民的声音,倾听每一个人的声音。还有一个网友说道(恕我不记得名字),“奥巴马也许不会改变世界,但世界会因为他而改变。”
是的,一个黑人,或者非白人,能够当选美国总统,这个事实本身,就是文明的又一个巨大进步,人性的又一个巨大进步。我非常荣幸的目睹了这个无比壮观的历史时刻。
奥巴马,美国的希望,人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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