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查税风暴:美籍华人能否获得“大赦”?(ZT) |
送交者: aiwei 2003年03月10日13:58:22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一场涉及全球超过一百万美国纳税人的查税风暴,经过两年多地毯式的调查,终于要在2003年4月15日收网。 2月27日,美国联邦税务局(InternalRevenueService简称“IRS”)发言人KenHubenak在华盛顿总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电话采访时介绍,今年1月4日美国联邦税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一项“离岸自愿申报计划”(OffshoreVoluntaryComplianceInitiative,简称“OVCI”),其行动代号为“JohnDoe传唤行动”。 同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与北京几位已经获得美国国籍的“海归派”人士和民营企业家联系,他们均表示对这项OVCI计划毫不知情。 OVCI是一项针对美国海外公民的“自首计划”:凡是1999年1月1日起、所有曾经通过美国境外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或其它财务安排偷漏税的美国人,可于4月15日前向美国税务局申报,参加此计划并获得批准的话,可免于欠税总额75%的民事欺骗罚款和刑事起诉,但是纳税人依然须补足税款、利息和迟交税的罚款。 举例说,如果纳税人在1999年少交了10万美元的税,将总计要向美国政府交149319美元,包括10万美元的税,29319的利息和2万美元的罚款。迟交税的罚款等于未交税额的20%。如果纳税人不主动申报,则须交逃税的罚金..5万美元及罚金的利息42758美元,总数将会是217758美元。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国际税务合伙人叶伟文在香港证实,有超过一百万美国纳税人参与过与美国境外银行有关的交易,所涉及的欠缴税款达到十几亿美元,而此次OVCI大赦计划的条目繁多、范围广泛,且涉及金额庞大、后果严重,故请全球华裔美籍人士、包括持有绿卡者(永久居住许可证),尽快咨询相关法律及税务专业人士,“争取一个良好的补救措施”。 “信用卡调查” “许多人利用离岸信用卡逃税。”联邦税务局发言人KenHubenak这样说。 事实上,美国税务局对全球美国纳税人的查税行动,即从持有离岸金融机构发行的信用卡的人士入手。IRS认为,持有离岸金融机构发行的信用卡并非不合法,但是这些卡能让纳税人很方便地接触离岸基金、税收天堂的账号,把收入隐藏起来。 从2000年10月起,美国税务局向各种金融和商业机构发出一系列传唤,以获得持有离岸银行所发信用卡的美国公民的资料。 利用这些资料,调查者追踪涉嫌利用这些信用卡隐藏收入的美国人,目前已经从数百万笔交易中收集了信息。 在拿到了上述调查资料后,美国税务局于2003年新年过后,正式对外发布OVCI计划。 “根据信用卡的纪录,没有人能逃脱美国税务局的指控。”这是香港一位国际税务律师的意见。 险情地带 记者采访了香港一家“美国税务公司”的合伙人王国杰,据介绍,这家公司客户中并没有统计中国内地的美国纳税人的比例,但就新客户而言,很多都是从美国赴港工作的内地人或是内地移民美国的民营企业家。他们大多已在美国了取得公民身份,在香港从事投资银行、律师或大学教授等工作。 王国杰提示,移居海外的美国公民或持有绿卡者仍需为其全球收入缴纳美国税,一般而言,海外的美国纳税人要特别留意如何申报“海外工作收入豁免”、“海外缴税扣减”等。 中国内地企业家移民美国后,如他在中国或其它海外地区持有公司股份,便有可能须为其公司申报一份名为“美国人海外公司资料报表”(InformationReturnofU.S. PersonswithRespecttoCertainForeignCorporations)。 王国杰称,上述报表非常复杂,令不少内地企业家苦不堪言。但有三类企业家须特别留意: 一是购入10%或以上海外公司股份的人士,包括在移民时持有10%以上海外公司股份的人士; 其二是拥有海外公司控制权的人士,一般指持有海外公司股份50%以上; 其三是持有海外公司的股份10%或以上,而由美国籍人士控制的,意指其余40%股份由其他美国籍人士所持有。如申报资料者属于第三类,则要视乎该海外公司的收入类别而决定对其申报者的个人情况有否影响。美国现时的个人入息税率由10%至38.6%,并分为六个不同的税阶。 在移居美国的中国内地企业家中,有多少在巴拿马、马尔代夫、加勒比海地区巴哈马、英属维京群岛、美属维京群岛等世界30多个“避税天堂”有注册公司和信用卡交易? 这些人是否会被OVCI计划列为锁定目标? 现在还不得而知。 而在中国定居或工作的美国纳税人也将受到OVCI计划的影响。按照中美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的规定,一般而言,8万美元左右的年薪可以在美国免交个人所得税,但仍要交其它一些税项。对于超过8万美元的年收入,联邦政府按照一定标准补差(也就是跟当地税率比较,如果当地低,就要向联邦政府补差)。 北京的王先生10多年前去美国,早已拿到美国国籍,前年又回国发展,目前在上海一家IT公司工作。年收入早已超过8万美元。 他目前的问题是,除了向联邦交税外,还要向州政府交税;而对于超过8万美元的收入,各州的规定大不相同,有些州几乎不补差,纳税者要全额交纳。 令王先生苦恼的是,他所在的那个州就要求全额计算,“这是典型的双重征税,我每年都要回去几次专门办这些事”,王先生在电话里说。他还告诉记者,他准备转成加拿大国籍以避免双重征税。 与个人所得税相比,最容易发生逃税险情的,还是美国纳税人的海外公司。 为了避免美国纳税人以公司名义滥用税务避风港,美国税务局已经要求公司和会计师提供内部敏感文件。 在OVCI调查结果公布于众之时,是否会发现大量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投资银行和顾问会卷入创造税务避风港的行列、以达到减税的目的,这将是另一个话题。 据说,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已有两大事务所被客户起诉至法院───其先前提供的所谓合法的节税会计措施,被美国税务局视为不予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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