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国后的最大感受之一,是在街上看不到警察。尤其是习惯了看到警察站在繁忙街头指挥交通的情景,对此反差特别大。美国的警察基本上是开着警车到处巡逻,根据中心呼叫台统一调度指挥的。所以一旦街上发生车祸或其它案件,警察会在最短的时间赶到。根据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觉得美国警察执法十分专业,绝非传媒所形容的那样可怕。
记得最初与警察打交道是考驾照的时候。那是在波士顿郊区的一个考场。带我去考驾照的是当地驾驶学校的教练,同车一起去的还有另外两名该教练的学生,其中有个越南女孩已经是第二次考驾照了。在车上只听教练不断地安慰越南女孩,要她不必害怕警察考官。原来这个越南女孩对穿制服的官员有恐惧感,原因是从小生活在战火中,特别害怕军人、警察,看见警察考官连话都听不明白,考官要她往东,她却往西。听了教练安慰的话,越南女孩神态安静了些。
到了考场,办完考试登记手续,我们就在车里等考官。不久来了一位考官,果然全副武装,身上佩枪、手铐、警棍、呼机齐备。但人很和善,对着我们点头打招呼。我们这些考生当然也忙不迭地回礼,希望给考官一个好印象。只见教练与考官说了些什么,就请越南女孩先考。我们下了车,越南女孩坐到驾驶员的位子,考官坐在副驾驶位子,看见他们坐在车里有说有笑,很快车就开走了。过了一会儿,车开了回来,越南女孩满面笑容地下了车,我一看那情景,知道她通过考试了。一问,果然她说没问题了,还说那考官很亲和。听她这么一说,我的顾虑也消失了。等到我考的时候,考官说了一些聊天性质的话,然后告诉我考试时应该注意的事项,特别提醒说如果听不懂他的指示,千万不必紧张,可以再问他一遍。经他这么一说,我的心情就彻底放松了,考得也很顺利。第一次与美国警察打交道,就留下了一个好印象。
第二次与警察打交道,是到新罕布什尔州去看红枫。新罕布什尔州白山的红枫是十分有名的,有一年秋季,我父亲从大陆来探访我们,我们一家就在枫叶满山红的时候去白山赏叶。想不到车开到半山腰停下来看风景后,就再也发动不了了。
正当我们着急的时候,开来一辆警车,车上下来两位警察,说是接到游客的报告,看到我们的车停在半路,好像车况出了问题,所以他们就来看看,问我们是否需要帮助。我那时对汽车的了解少得可怜,便告诉警察,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只是车开不动了。其中一位警察帮我检查了一下,说是打火塞需要换了。但他没有办法帮我换,只能到附近加油站的修车行去换。当时还没有手机,警察就帮我联系了修车行来拖车。车被拖了,我们一家老小四人如何下山却使我有点发愁。这时那两位警察却主动提出要送我们下山。我儿子一听可高兴了,他还从来没有坐过警车,坐在警车上十分兴奋。到了山下,警察直接将我们送到修车行后便走了。我们等车修好,又上了山,继续我们的行程。
第三次与警察打交道是住在波士顿时。那时我家住在三楼,有一天与儿子出门回家时发现忘了带钥匙,进不了门。看见路上正好有警车开过,我儿子便招手叫警察。等警察下车后,告诉他我们的处境,警察一个电话叫来一辆消防车,消防队员从消防车的云梯上登上三楼我们的家,从窗口爬了进去,替我们开了门。事后我们才知道,一般情况,如果自己打九一一叫消防车是要付钱的,从上百元至几百元不等。
第四次与警察打交道是在洛杉矶。当时我去亲戚家玩。亲戚在美国开了一个旅行社,去的时候他们正好要接待从四川来的一个青少年足球队,开了几辆车去机场接机。但临时缺一个司机,看我在,就瞎抓差,让我开车一起去。我从来没有开过十五座的中型厢车,对洛杉矶的路也不熟,跟着前面的车开到机场,接了人,又跟着车开去旅馆。当时正是下班高峰期,洛杉矶高速公路上的堵车是有名的,三堵两堵,我就把前面的车跟丢了。
我是被临时拉差的,只知道要去假日酒店,但没有问清要去哪家假日酒店,路怎么走,完全不知道。当时一慌,就下了高速,就近找到一家旅店,问他们假日酒店如何走,酒店大堂的接待人员说,洛杉矶有数十家假日酒店,不知我要找的是哪一家?我当时一听便傻了眼。我哪里知道洛杉矶有这么多假日酒店,想到车上十多个孩子,从四川到上海,再从上海到美国,早已疲惫不堪,巴望着早点到旅馆休息,我便急了。对酒店大堂的人说:我的车上有十多位青少年,刚从中国来,能否请他想想办法。他听后,就给九一一打电话,不一会就来了辆警车,下来一位警察,问明情况,就打电话到处联系,很快就查到附近有家假日酒店有团体中国游客入住,再打电话详细一问,果然是我要去的那家。问明情况后,警察怕我不熟悉路,开车在前面引路,将我们的车一路带到目的地。此事至今印象很深。
第五次与警察打交道,说来有点话长。我有个亲戚有次在弗吉尼亚州的高速公路上超速被警察逮到,不仅被罚款,还要出庭听候法官裁决。这位小姐有点傻大胆,既不交罚款,也不出庭。结果被法官处以藐视法庭罪,原本是小事一桩,结果闹成大事。法官通知她出庭,她依然不理不睬。法官便下逮捕令。
执行逮捕令的警察,到她家去过几次,每次她不在,警察便留下通知后离去。终于有天看到她的车子停在院子里,警察便敲门,开门的正好是这位小姐本人,警察问明她的姓名住址及出生年月,便表示是奉法官命令前来逮捕她。请她跟他们上车。其间没有任何粗暴言行,举动十分有礼。这位小姐倒也识相,与她母亲交待一声便坐上警车随警察而去。
倒是她的母亲吓坏了,她经历过文革,几次被抄家,心有余悸,看见警察上门将女儿带走,以为天要塌下来了,连夜与我赶去拘留所希望将她女儿保释出来。到了那里,值班人员问明情况,表示需要一千美元的保释金,只收现金,不收支票或信用卡。美国人很少有现金,所以大部分人都是找律师出面。我们华人比较特别,家里或银行账户上多多少少总有一些现金,赶快取了钱,回到拘留所办手续。
想不到这位小姐却发了飚,不要我们保她出去,说她没有错,住在拘留所挺好,看警察法官如何办她,不肯在保释书上签字。警察没有办法,让我们进去劝她。我们进去后,好说歹说才让这位大小姐签了字,领她出了拘留所。此后请了律师才了结了这个案子。
ZZ自雾谷飞鸿 http://blogs.america.gov/mg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