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之忍 |
送交者: chiiiic 2003年07月20日08:56:49 于 [新 大 陆] 发送悄悄话 |
我有个朋友A的经历,让我明白对有些人绝对不能有妇人之仁. A是半个ABC,从小跟父母移民美国.前几年碰到一个刚从国内来读书的女孩,没几个月那女孩子提出要结婚,他们就去登记了.A非常宠她,她不喜欢做饭,他们就天天出去吃.教会她开车和在美国的生活技巧.A是Berkeley计算机硕士毕业,那女孩子读的是Information Technology,自然成了她的tutor,平时还带她到自己的公司教她实际经验.她毕业后帮她写推荐信.平她三脚毛的工夫居然也在San Jose找到了分年薪8万的工作. 但有一天,什么都变了.她工作一个月后就提出分房睡,A云里雾里什么都搞不明白.以为她耍小脾气,但时间长了觉的不对劲.偶然一次她老婆MSN没log off, A居然看到她和她以前在国内的男朋友没分手,上次回国还见过面.她在mail里还告诉他男朋友说让他再耐心等待,过几年他们就能在一起了.A恍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提出离婚. 她拿走一切东西,一件不漏,A所有的现金,股票,车子...,房子是A父母的,她也没办法拿.没有孩子,所以A不用付赡养费,事实上她怀过一次孕,给她自己打掉的.但他们结婚后她前前后后用掉一大笔钱,她和她嫂嫂回国内和去香港的费用全他付的,3万.她以她哥哥移民加拿大要买房,她哥哥又生孩子等钱用等等理由借了A二十几万.当时认为自己老婆家人借钱,也没想到写借条.离婚时,只是口头协议她哥哥借的钱一年内会还. 半年过去,她搬家,换手机,A根本就找不到她.A没办法请了私家侦探找到她问她要钱,她说没有,赖帐.A再请了名律师打官司,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并要回借她哥哥的钱.打了半年多,眼看要赢了,她却跑去找A说她被layoff了.当时她以为自己拿的是永久居留证,实际上不是,第一年拿的是零时的,第二年由丈夫担保才能拿正式的,所以没拿到正式的,因为她已离婚,只能转成H1工作签证.现在被layoff,不能再待在美国了,已买好机票回国了.A居然相信了她,并可怜她然后签了字,不想追回自己的财产了. 几个月后,A的朋友在San Jose碰到她,然后告诉A她根本没有被layoff,一切都是骗他的.A说算了,就当花钱买教训吧.辛苦工作十年积累的财富清零,一切从零开始. A的父母年事已高,很想抱孙子,但A经过这几年的折腾,早以对婚姻怕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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