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济不景气,破产的公司就越来越多。问题是我跟合作伙伴的公司有一个下家破产、还欠我们的货款,结果我们公司却被卷进一场经济官司里,最后竟然还要往外赔不少钱!
我们这家客户销售困难,约定30天账期的货款支付越来越慢,这自然引起了我们的警觉,我们一方面大大减少了对它的供货,一方面加紧催要货款。最后,在我们的步步紧逼下,这家公司结清了我们的大部分货款。之后不久它依法倒闭了。
既然是依法倒闭,它就受到破产法的保护,在有限公司的资产范围之内进行清算。他们早已是穷得不能看了,那还有多少资产,自然结算不出什么来。这样,他们所欠的帐就等于合法地被勾销了。那时我们真是十分庆幸警觉得早,要回了自己的货款,不然他们一破产欠我们的钱也就没法要了。
事情却没有那么简单!这家破产的公司还欠了其他十几家供货商的款,这十几家公司公司联合起来提起了民事起诉。民事起诉的目的是为了寻求一定的经济利益,那么光去起诉那家已经破产的公司是不会再拿到钱的,于是我们公司成了他们的主要目标。他们诉什么呢?诉破产公司在财务情况已经完全恶化、必然走向破产的时候 “恶意”地给我们结款,这是一个对其他供货商不公平的做法,要让我们把结到的款吐出去,由所有债权人按清算比例进行再分配。
听起来有点荒唐,但是有法律可依呀,而且还真有一个游戏规则的公平性原则在里面。打官司扯吧,我们主张是正常的生意结款,不过呢那十几家都可以出示那家破产公司欠款的证据,那么多欠款加一起,法官大概不难判断这家公司心里有数自己肯定是要破产了。问题最后的关键就是由法官来决定什么时间点以后结给我们的款是“恶意”的,判决所有的“恶意”结款都要由我们吐出来。
痛苦啊,本来就是客户破产还欠了我们的钱没还完,我们就已经是受害者了。这下好了,小心谨慎奋力要回来的钱还要被迫吐出去,这加倍地受伤,还不如当初没要回来呢。惨呀!
(王青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