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请了个钟点工,每天上午10来,并顺便买回当日的菜。平日就做陈一人的午餐(晚餐在外面吃),然后是洗衣(当然是用全自动的洗衣机),打扫所有的房间,直至下午2点完工。窗外就是大街大道的,只有每天这么做,房间才能保持着清新与整洁。我们来这里住下之后,也是一样,钟点工做午餐,晚餐我们出去吃。到这里的第一天,陈就对我说了:“西西,每天下午你去一个不同的餐馆,要把这三年在加拿大的损失补回来”。
两个男人不在家时,我与钟点工聊了起来。她三十几岁,是四川人(菜做得不错),有一儿一女,因老公奢赌,家里被他输得精光,最后只好离婚了,小孩归她养着。她说,她还有个妹妹,父母也年纪大了,不能干农活,所以家里的地都包给别人种了。小孩都在县城里读中学,她只好来深圳打工赚钱。
看到她上衣的式样还是不错,就夸她很会买衣服。她不好意思地对我说,这是另一个她做钟点工的家里给她的旧衣服。她下午2点完成了这边,还要做另一家是4点到晚上8点的。那是一韩国人家,是对在这里开厂的夫妻,小孩也跟着,家务事多,所以工钱给得高一些。聊过一阵之后,她对我也熟悉起来,话匣子就打开了。因为菜做得不错,干家务活又仔细,去年有个雇主回香港,想把她也带了去做保姆,因为在香港请住家保姆至少要7、8千港币(据她所言,我不知是否正确)。说是会帮她办好一切手续,每月工钱4千港币。她当时回绝了,现在又有点后悔,问我是不是错过了机会?我问她当时为什么回绝?她说,自己对那个香港人了解也不多,跟了他去香港,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她的父母与小孩该怎么办?这边毕竟是大陆,周围也有同是打工的姐妹,有事好照应。我笑:这就对了嘛,你还是很有头脑的。
她告诉我她做的几家都是好人家。只是陈老板(她平常就是这么叫陈的)经常出差出国的,她常常要不断找新人家。我问她工钱是怎么算的。她说陈老板每月给她400人民币;菜钱则是她每次留下超市的购物小票,月底算好统一付帐。她说每次结菜钱她说多少,陈老板就给她多少,从来不算那些小票。我玩笑说是不是报了很多虚帐,她连忙说陈老板常常是一个月就有半月在外出差,但400元的月工钱仍是照付,我怎么可能还去报假帐?做人是要有良心的。
钟点工说得没错,我们到这里的第三天,陈就出差去上海了。当天我给了钟点工800元,400工钱,400菜钱。她说这个月的工钱陈老板已给了,我说那就算下个月的,我们住在这里总不能白住白吃(陈是不会管我们要房钱与饭钱的,且晚餐在外吃还抢着付帐),菜钱若是不够再补。其实我也不会在这里住多久,因为一星期后我就与LG分道扬镖(这个字用对了没?我想不起来)了,他去北京do他的business,我回老家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