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說合掌之病
啥叫“合掌”?見過拜佛的嗎?敬完香,後退站定,雙手合十,口中禱告。其中這個“雙手合十”就是“合掌”。合掌的根本條件是:兩隻手得一模一樣:天生大小手的不能“合”,一隻手長了六指兒的不能“合”,後天一隻手殘了的也不能“合”。
而詩詞中的“合掌”呢?跟上面所言一模一樣,出句和對句之間,相互對應的字詞其字面含義“完全相同”的即為合掌。比如:
良朋歡共酒,好友樂交杯。
請看:
“好友”就是“良朋”,“歡”即是“樂”,“共酒”也是“交杯”。
由此可見,真要寫出一聯“合掌”並非易事,感興趣的網友不妨一試。呵呵。同時還務必注意如何要把:
合掌、雷同、意贅和對仗中的“同門相對”、修辭上的“重複渲染”還有“排比強調”等手法區分開來。
有些人強調對仗要“同門相對”,即“相同門類”里的字詞才可以用於對仗,就是“笠翁對韻”里“天對地,雨對風,大陸對長空”那種分類。其實這個“同門相對”最易陷人於“雷同”甚至“合掌”,如上句若為:
青霧籠長河
下句該咋對?用“同門”的字?則
白雲罩大山
青對白,都是顏色;霧對雲,都是氣象;籠對罩,都是蓋住;長對大,都是形狀;河對山,都是地理。哈哈。是不是很“雷同”?但,還是不能算作“合掌”,因為這兩隻“手”並非“一模一樣”,雲和霧終究性質不同,河與山更是剛柔共濟,對不?所以,它們只是雷同。
常以“同門相對”為對仗唯一原則的人多拿杜甫的
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
來說山:兩個對一行,都是數量詞,黃鸝對白鷺,都是鳥類,翠對白,都是顏色,柳對天,都是景致。若單拿出
兩個黃鸝 和 一行白鷺
來看,它們是不是也頗雷同?杜甫這一聯的精彩,其實是鏡頭轉換得巧妙:由近及遠,由聚焦到廣角,由聲音到動作,“鳴”和“上”實在是絕配:這邊正聽着鸝的歌唱,那邊一行白鷺又飛入遠天,全聯於是充滿了“靈動”。若不顧及全聯的詩意是否能推進,而單純地對着“兩個黃鸝”和“一行白鷺”照貓畫虎地來“鼓吹”所謂的“同門相對”早晚也得“雷同”料。其實讀杜甫律詩,完全如“兩個黃鸝”對“一行白鷺”這類“同門相對”的則較少見到。
網上見人給“合掌”下了這麼個定義:“凡對仗句中上下句之間句子成分互換後全聯詩意不變者即為‘合掌’。”此定義打擊面太廣,誤人不淺!
如:宋之問的
馬上逢寒食,途中屬暮春。
即被誤認為“合掌”,因為句子成分可互換為:
馬上 屬暮春,途中 逢寒食。
哈哈。介不是胡扯麼?
“馬上逢寒食”是特指,指的是那一天恰逢寒食,而“途中屬暮春”乃泛指,指旅途是在暮春中度過。全聯有強調,有陪襯,既不合掌,又不雷同,而且不意贅,亦不重複。
甚至還有人說祖詠的
萬里寒光生積雪,三邊曙色動危旌。
沙場烽火侵胡月,海畔雲山擁薊城。
是“合掌”,首言者真真得被掌嘴了。呵呵。它上下句之間句子成分是可以互換:
三邊 寒光生積雪,萬里 曙色動危旌。
沙場 雲山 侵胡月,海畔 烽火 擁薊城。
可互換又如何啊?每個句子成分都是一幅畫面的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少了哪部分畫面都不完全了。互換的結果只是平仄不對了,不說明任何問題。
還有人議論啥“狹義合掌、部分合掌、異位合掌、小合掌”等等,無非巧立名目、故弄玄虛而已。須知:詩詞不是政治文件,不是法律條文。詩詞是藝術文字,而藝術是允許用重複來加強渲染效果的。請看詩經:
彼采葛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
彼采蕭兮,一日不見,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見,如三歲兮。
“合掌”算啥?“一日不見”一個字不差地連着出現了三次,簡直成了“三疊掌”了,這是為啥?因為這是詩。
有人說老毛的:
獨有英雄驅虎豹,更無豪傑怕熊羆。
是合掌,因為可以互換成:
獨有豪傑驅虎豹,更無英雄怕熊羆。
這也是沒讀懂原文所致。虎豹熊羆確皆獸類,英雄豪傑也意近。但原文這一聯上下句的詩意是有區別且有推進的:
“驅虎豹”是現在完成時,志願軍已經在朝鮮跟米國鬼子開打最後以雙方停戰告終,而“不怕熊羆”則是持久的自豪心態,且“熊羆”乃暗指“北極熊”- 老毛子是也。時蘇聯正與我天朝交惡。所以,讀詩詞務必要把“合掌、雷同”與“重複渲染”分清方可。
還有人說,老毛的
秦皇漢武,略輸文采,
唐宗宋祖,稍遜風騷,
這四句中,
略輸文采,稍遜風騷
即為合掌,至少是雷同。個見,這兩句意思雖頗顯重複,但還遠達不到“雷同”的嚴重程度,更非合掌,因為“文采”和“風騷”還是有本質上的區別:“文采”傾向於對“文治”的強調,大家知道秦始皇和漢武帝所犯的“罪過”一個是焚書坑儒,另一個是宮了司馬遷,都是對“文”的褻瀆。而風騷則傾向於情懷的強調,唐宗宋祖雖都通“文”,唐太宗能詩善書,王羲之真跡是他藏了還是武則天藏了,頗惹人思;而趙匡胤也好詩,不殺李後主可為佐證,但他們二人少的是情懷。至少這是老毛對這四人的不同看法,所以說他這兩句合掌也偏頗了。(至於老毛文革中反而大讚秦始皇焚書坑儒,則純屬政治,非本文討論範疇。)
結論:“合掌”其實很難寫出來;“雷同、意贅、重複”多因過分追求“同門相對”而產生,務要避免;把重複作為修辭手段以加深渲染無可厚非;而“上下句之間句子成分互換後詩意不變即為合掌”實乃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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