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這是曹老師在下面的一幅跟貼,覺得很有知識性和啟發性。因此擅自作主把它當成一篇小文單獨發出來,以便各位網友學習。文章標題是侃侃自己加上去的。
五七言之間的區別並非多兩個字的問題,其構思用筆總總一切從一開始就不一樣。常見網上五言加兩字成七言,七言減兩字成五言,作為文字遊戲,未尚不可,但作為兩種不同的體裁,其區別遠大於字數不同,絕和律的區別也是如此。輒言減兩字更精煉,往往大誤。孰知精煉並非好詩的唯一標準,果真如此則重複渲染、一唱三嘆的修辭不是沒勇武之地了?
舉個例子,杜牧:
清明時節雨紛紛,
路上行人慾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
牧童遙指杏花村。
能不能減少兩字?能。
清明時節雨紛紛,清明雨紛紛。說了清明就不用說時節了
路上行人慾斷魂。行人慾斷魂。行人自然在路上。呵呵
借問酒家何處有,酒家何處有?“何處有”三字不正是在“借問”嗎?
牧童遙指杏花村。童指杏花村。
問題來了:字是少了,簡煉了嗎?讀者是不是覺得那些不用說也知道的字,寫出來才更有詩味兒?
所以簡煉並非詩的唯一標準,有些詩反而一唱三嘆,大呼小叫,言而又言,說聲找人,就要上窮碧落下黃泉,忽聞海上有仙山,哈哈。詩詞非哲學也,一篇道德經五千言,讀到最後其精髓不過陰陽二字。如此則只寫陰陽二字可以否?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