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侃押韻兼及古韻新韻區別 - 答文思兄問:
問一:以中華新韻為例: 哪些韻部是鄰韻? 請具體列出.
答:為了便於理解,容俺先從《平水韻》說起。能否“鄰韻通押”對於《平水韻》之所以重要,就是因為它的韻部分得“過細”,共106部。其中很多韻部,別說咱們今人讀,就算古人(如唐人)來讀,也覺得非常“近似”,甚至“相同”。下面是《平水韻》所有的韻部:
上平:
一東、二冬、三江、四支、五微、六魚、七虞、八齊、九佳、十灰、十一真、十二文、十三元、十四寒、十五刪
請看:“一東+二冬”有何區別?還有“十一真+十二文”。咱們今人讀,根本沒有區別,而唐人讀也區別極微。下面類似的例子還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
下平:
一先、二蕭、三肴、四豪、五歌、六麻、七陽、八庚、九青、十蒸、十一尤、十二侵、十三覃、十四鹽、十五咸
上聲:
一董、二腫、三講、四紙、五尾、六語、七雨、八薺、九蟹、十賄、十一軫、十二吻、十三阮、十四旱、十五潸、十六銑、十七小、十八巧、十九皓、二十哿、二十一馬、二十二養、二十三梗、二十四迥、二十五有、二十六寢、二十七感、二十八琰、二十九檻
去聲:
一送、二宋、三絳、四置、四邃、五未、六御、七遇、八霽、九泰、十卦、十一隊、十二震、十三問、十四願、十五翰、十六諫、十七霰、十八嘯、十九效、二十號、二十一個、二十二賀、二十三漾、二十四敬、二十五徑、二十六宥、二十七沁、二十八勘、二十九艷、三十陷
入聲:
一屋、二沃、三覺、四質、五物、六月、七曷、八黠、九屑、十藥、十一陌、十二錫、十三職、十四緝、十五合、十六葉、十七洽
鑒上所言,鄰近的韻部之間由於發音區別太微小,古人在押韻時常常會用混,所以乾脆“通押”。只有在對押韻要求更苛刻的“律詩(唐代‘近體詩’)”里,才不允許通押。
而現代的新韻,如《中華新韻》,就完全不同了,它早已經把古韻如《平水韻》裡可以“通押”的韻部給合併了,總共才14個韻部:
一麻 ㄚ a, ia, ua
二波 ㄛ、ㄜ o, e, uo
三皆 ㄝ ie, üe
四開 ㄞ ai, uai
五微 ㄟ ei, ui
六豪 ㄠ ao, iao
七尤 ㄡ ou, iu
八寒 ㄢ an, ian, uan, üan
九文 ㄣ en, in, un, ün
十唐 ㄤ ang, iang, uang
十一庚 ㄥ eng, ing, ong, iong
十二齊 ㄧ、ㄩ、ㄦ i, er, ü
十三支 ㄭ -i(zhi,chi,shi,zi,ci,si)
十四姑 ㄨ u
而這14個韻部的發音卻是截然不同的,所以新韻不存在“通押”的問題。也可以說成:它各個韻部之間是不允許“通押”的。
《中華新韻》裡有一個問題需要討論:請看其中“十二齊和十三支”這兩個韻部,它們二者的發音其實非常近似,請看這兩個韻部中一些字即知:
十二齊的:
堤幾譏嘰飢璣機乩肌磯雞奇
十三支的:
之知支氏卮芝吱枝肢
在很多文藝形式里,如“快板、山東快書、歌詞”,這兩個韻部都是放在一起押韻的。因為它們之間唯一的區別是“聲母”,十三支的聲母是:zh,ch,sh 和 z,c,s;而十二齊的是剩下的所有聲母,即:b,p,m,f,d,t,n,l... 咱們大家都知道,韻部的劃分是以“韻母”為依據的,而不是“聲母”。所以在詩詞習作中,俺常常把這二者視同於一個韻部。
咱們中國現在流行兩套新韻標準,其一就是上面提到的《中華新韻》,另一個則是《中華通韻》,後者對韻部的劃分也有不盡人意之處,它共分成了15個韻部:
一啊 a ia ua
二喔 o uo
三鵝 e ie üe
四衣 i (-i)
五烏 u
六迂 ü
七哀 ai uai
八欸 ei ui
九熬 ao iao
十歐 ou iu
十一安 an ian uan üan
十二恩 en in un ün
十三昂 ang iang uang
十四英 eng ing
十五雍 ong iong
附:兒 er
逗趣的是:它居然把《中華新韻》的“十二齊和十三支”合併成了一個韻部,成了“四衣i(-i)”,倒是跟俺不謀而合!哈哈。
但:它卻把“四衣和六迂”分成了兩個韻部,毫無道理呀:雖然 i 是“舌和上顎擁擠摩擦”發出的音,而 ü 還要“合唇”,但這兩個音聽起來則完全一樣。人是拿耳朵聽聲音,又不是用眼睛看聲音。若用“看”不是成了“讀唇術”?哈哈。
還有,它還把“十四英(eng ing)和十五雍(ong iong)”分成兩個韻部,也沒有必要,ing、eng、ong 都是鼻音,沒人在聽的時候還計較它們那一點點兒區別!
小結:新韻不存在“通押”的問題,換句話說:它各個韻部之間是不能通押的。
問二:另外在同一韻部的四句中,可平仄押韻嗎? 比如二句平聲四句仄聲.
答:嗯,無論古今,都不是很習慣這樣押韻,因為如此則吟誦起來旋律並不和諧。俺理解提問所言是這個樣子,以五言為例:
XXXXX(不入韻),XXXXX(平韻A)。
XXXXX(不入韻),XXXXX(仄韻A)。
或
XXXXX(不入韻),XXXXX(仄韻A)。
XXXXX(不入韻),XXXXX(平韻A)。
或
XXXXX(平韻A),XXXXX(平韻A)。
XXXXX(不入韻),XXXXX(仄韻A)。
... ... ...
不過,若寫成下面這個樣子則不被認為傷害旋律的和諧:
XXXXX(平韻A),XXXXX(平韻A)。
XXXXX(仄韻A),XXXXX(仄韻A)。
或
XXXXX(平韻A),XXXXX(平韻A)。
XXXXX(仄韻A),XXXXX(仄韻A)。
因為前兩句和後兩句的“韻A”會因為平仄不同被視為兩個不同的韻部。而且“詩歌”也有兩句一換韻的情況。
為啥如此?原因不外乎在古典“詩歌”範疇內,不大習慣平聲和仄聲混合押韻,平仄韻轉換則可以。只有宋詞裡有極少的“平聲和仄聲混合押韻”例子。請看辛棄疾的《西江月》:
醉里且貪歡笑,要愁那得功夫?
近來始覺古人書,信着全無是處。
昨夜松邊醉倒,問松:我醉何如?
只疑鬆動要來扶,以手推松曰:去!
其中的“夫(平)、書(平)、處(仄)”還有“如(平)、扶(平)、去(仄)”,就是平聲和仄聲混在一起押韻。為什麼“詩歌”卻不習慣這樣押韻?個見以為有這麼幾個原因:
一:有“撞韻”之嫌,會影響吟誦時的頓挫,如王安石的:
京口瓜洲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
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
全篇各句的尾字“間(平)、山(平)、岸(仄)、還(平)”有在一起混合押韻的味道。由於這個“岸”字像是在押韻,於是讓全篇在吟誦時缺少了第三句應該有的轉折頓挫感。所以後代不少文人為王安石“說情”,說啥是作成了“活韻”啦等等。其實就是產生了“撞韻”現象。
二:“詩歌”也好,“律詩”也好,偶而被“仄”聲尾字“撞韻”一下,其實無所謂。但若是“大面積”地平仄混押,所形成的旋律會非常地不和諧。
三:“詩歌”本來能換韻,而且還能平仄轉換,所以“平聲和仄聲混在一起押韻”的必要性也極度降低。
小結:古典“詩歌”範疇內,不大習慣平聲和仄聲混合押韻,而平仄韻轉換則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