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讀寫叢話》張中行《二四 詞韻》 |
送交者: 杭州阿立 2023年10月16日11:51:00 於 [詩詞歌賦] 發送悄悄話 |
《詩詞讀寫叢話》張中行《二四 詞韻》 上篇《二三 詞的格律(二)》: https://bbs.creaders.net/poem/bbsviewer.php?trd_id=1658950 二四 詞韻
押韻也是格律方面的事,因為附庸可以蔚為大國,所以標個獨立的題目。前面講近體詩,講古詩,都談到押韻;這裡講詞,又談押韻,是因為,如果押韻情況可以分為寬嚴兩類,詞的押韻屬於寬的一類(即大不同於近體詩),卻又不同於古詩。這是說,它有自己的習慣或辦法,所以需要自立門戶。說習慣或辦法,不說規定,是因為它不像近體詩,有官定的韻書,必須遵照辦理。沒有官定的,情況與古詩同。但又有異點。一最顯而易見,古詩用的是漢魏六朝的音,詞是唐宋以來的,音隨着時代變,而且相當快,所以必有異。二是作者有別,古詩,主流出自文人的筆下,容易偏向規矩;詞就不然,主流出自歌女之口(文人模仿,絕大多數願意走老路),容易偏向隨便。甚至如李漁所說,詞要有意求俗。這樣,近於下層、村野,表現在押韻上就成為不細緻,或說安於差不多,總之,限制就寬了。還有個結果,是紛歧就多了。就是說,有時就不免,這一首如此押,那一首如彼押。沒有官定的韻書,實例又不能車同軌、書同文,有什麼辦法排比個“詞韻”? 昔人,專說既三思又不亂說的,用的是帶點勢利主義的歸納法,就是多取大家的作品,把押韻相同的情況(如柳永、周邦彥等都這樣押)集到一起,看,如“中”、“紅”等(詩韻屬一東)和“宗”、“農”等(詩韻屬二冬)都用在一首里,就可以斷定,作詞,押韻,屬於一東的字可以和屬於二冬的字通用。這樣的斷定積累多了,會碰到,某一種情況,實例少,某一種情況,像是越出常軌,應該認可還是不認可的問題。這也可以寬,是有聞必錄;可以嚴,是取重舍輕。因而詞韻就難得同於詩韻,一刀齊,而是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縱使偏於小節)。對於餘事填填詞的,這些也可以不多追問,因為難於理清楚,而且用處不大。以下想由簡明入手,以實用主義為原則,先介紹早已有成品的詞韻。 由清朝道光年間的《詞林正韻》說起。其前有過這類作品,如宋人的《菉斐軒詞韻》(真本可能不傳),清初李漁的《詞韻》,其後還有比較通行的吳烺等著的《學宋齋詞韻》,等等,都瑕瑜互見,甚至瑕比瑜多,不足為訓。《詞林正韻》是蘇州人戈載所著。戈氏功名不高(只是個貢生),沒有官位,一生致力於詞學,著《詞林正韻》,他自己說用意是: 填詞之大要有二,一曰律,一曰韻,律不協則聲音之道乖,韻不審則宮調之理失,二者並行不悖。韻雖較為淺近,而實最多舛誤。此無他,恃才者不屑拘泥自守,而譾陋之士往往取前人之稍濫者,利其疏漏,苟且附和,藉以自文其流蕩無節,將何底止?予心竊憂之。因思古無詞韻,古人之詞即詞韻也。古人用韻,非必盡歸畫一,而名手佳篇,不一而足,總以彼此相符,灼然無弊者,即可援為準的焉。於是取古人之詞,博考互證,細加辨晰,覺其所用之韻或分或合,或通或否,畛域所判,瞭如指掌。又復廣稽韻書,裁酌繁簡,求協古音,妄成獨斷。凡三閱寒暑而卒事,名曰《詞林正韻》。非敢正古人之訛,實欲正今人之謬,庶幾韻正而律亦可正耳。(《詞林正韻發凡》) 這是以古人作品為事例,用歸納法;加一點點勢利主義,以探求韻部的分合情況。所謂勢利主義包括兩項內容,一是取大家之作,二是存大同而舍小異。這樣定下來的詞韻,自然與詩韻還有小分別,是:詩韻來於宮定,因而作詩,韻的對錯是絕對的;詞韻來於推定,因而作詞,韻的對錯只是大致如此。幸而對於餘事填填詞的,這大致如此也就夠了。 《詞林正韻》,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過影印本,有興趣可以找來看看。說“有興趣”,意思是也可以不找來看。理由有消極方面的,總的說是不便於用。分着說呢,一最顯著,戈氏標韻部,用的是《集韻》,繁且不說,熟悉平水韻的人一定感到生疏彆扭。舉平聲第一部為例,《詞林正韻》的總說明是“一東二冬三鍾通用”,“一東、二冬”之外又冒出個“三鍾”來,腦子裡的地盤已經被詩韻占據的人自然會感到不習慣。二不顯著,卻關係不小,是對於入聲字作平聲字或上聲字或去聲字用,戈氏也給予顯要的地位,究竟合適不合適?(問題留到下面談)三是收字求詳備,其中絕大多數日常用不到。可以不看《詞林正韻》,理由還有積極方面的,是已經有便於用的,當然就不必兼收不便於用的。 這便於用的,就是把剛才提到的三點改掉的本子。這三點是:一,分韻部不用生疏的《集韻》,而用平水韻,或說詩韻;二,入聲字作平、上、去三聲字用的情況不收,這雖然未必合乎事實,卻可以收簡易之效;三,過於生僻的字刪了。這種便於用的詞韻,想是因為適於一般偶爾有興致也填填詞的人的需要,清代晚期就有了,如陳祖耀校正的《增訂晚翠軒詞韻》就是這樣。近人王力先生《詩詞格律》,龍榆生《唐宋詞格律》,所舉詞韻也是這類型的。王先生因為是兼講詩詞,所以詞韻附在《詩韻舉要》裡,某韻部再分,用加星號以分辨的辦法(如九佳字分為兩組,總稱為“佳半”和“佳半”,詩韻九佳部分“佳”、“涯”等字右肩加星號,“街”、“鞋”等字不加,表示兩組字在詞韻中有別,加星號的屬第十部,不加的屬第五部,要分用)。龍氏書專講詞,就可以避免合夥的麻煩。以下具體介紹詞韻,說明部分抄《詩詞格律》講詞韻的一些話,詞韻部分抄《唐宋詞格律》書後附的《詞韻簡編》。 以下抄王力先生的說明: 關於詞韻,並沒有任何正式的規定。戈載的《詞林正韻》,把平上去三聲分為十四部,入聲分為五部,共十九部。據說是取古代著名詞人的詞,參酌而定的。從前遵用的人頗多。其實這十九部不過是把詩韻大致合併,和上章所述古體詩的寬韻差不多。…… 這十九部大約只能適合宋詞的多數情況。其實在某些詞人的筆下,第六部早已與第十一部、第十三部相通,第七部早已與第十四部相通。其中有語音發展的原因,也有方言的影響。 入聲韻的獨立性很強。某些詞在習慣上是用入聲韻的,例如《憶秦娥》、《念奴嬌》等。 平韻仄韻的界限也是很清楚的。某調規定用平韻,就不能用仄韻;規定用仄韻,就不能用平韻。除非有另一體。 只有上去兩聲是可以通押的。這種通押的情況在唐代古體詩中已經開始了。 以下抄《唐宋詞格律》後附的《詞韻簡編》:
第一部
平聲:一東二冬通用(以下分一東、二冬兩組,舉兩韻包括的字,如東、同、童、冬、鼕、彤,等等,從略。下同。) 仄聲:上聲一董二腫 去聲一送二宋通用
第二部
平聲:三江七陽通用 仄聲:上聲三講二十二養 去聲三絳二十三漾通用
第三部
平聲:四支五微八齊十灰(半)通用 仄聲:上聲四紙五尾八薺十賄(半) 去聲四寘五未八霽九泰(半)十一隊(半)通用
第四部
平聲:六魚七虞通用 仄聲:上聲六語七麌 去聲六御七遇通用
第五部
平聲:九佳(半)十灰(半)通用 仄聲:上聲九蟹十賄(半) 去聲九泰(半)十卦(半)十一隊(半)通用
第六部
平聲:十一真十二文十三元(半)通用 仄聲:上聲十一軫十二吻十三阮(半) 去聲十二震十三問十四願(半)通用
第七部
平聲:十三元(半)十四寒十五刪一先通用 仄聲:上聲十三阮(半)十四旱十五潸十六銑 去聲十四願(半)十五翰十六諫十七霰通用
第八部
平聲:二蕭三肴四豪通用 仄聲:上聲十七筱十八巧十九皓 去聲十八嘯十九效二十號通用
第九部
平聲:五歌(獨用) 仄聲:上聲二十哿 去聲二十一箇通用
第十部
平聲:九佳(半)六麻通用 仄聲:上聲二十一馬 去聲十卦(半)二十二禡通用
第十一部
平聲:八庚九青十蒸通用 仄聲:上聲二十三梗二十四迥 去聲二十四敬二十五徑通用
第十二部
平聲:十一尤(獨用) 仄聲:上聲二十五有 去聲二十六宥通用
第十三部
平聲:十二侵(獨用) 仄聲:上聲二十六寢 去聲二十七沁通用
第十四部
平聲:十三覃十四鹽十五咸通用 仄聲:上聲二十七感二十八儉二十九豏 去聲二十八勘二十九艷三十陷通用
第十五部
入聲:一屋二沃通用
第十六部
入聲:三覺十藥通用
第十七部
入聲:四質十一陌十二錫十三職十四輯通用
第十八部
入聲:五物六月七曷八黠九屑十六葉通用
第十九部
入聲:十五合十七洽通用
與古詩(平上去各分為15類,入聲分為8類)押韻的情況相比,詞押韻,合併的情況更多(分部減少,而且上聲、去聲可以通用);如果與近體詩相比,那就顯得太自由,近於隨便來來了。 這近於隨便來來會引來一些或偏於理論、或偏於實用的問題,分別說說。 一是入聲字作平上去三聲字用,究竟合適不合適、或應該不應該認可的問題。《詞林正韻》由第三部起,平聲五支六脂七之八微十二齊十五灰通用之後,列“入聲作平聲”一項,舉“室”、“榁”、“實”、“石”等130多入聲字,說可以作平聲字用;仄聲四紙五旨六止七尾十一薺十四賭五寘六至七志八未十二霽十三祭十四太(半)十八隊二十廢通用之後,上聲字後列“入聲作上聲”一項,舉“質”、“鑕”、“礩”、“騭”等170多入聲字,說可以作上聲字用;去聲字後列“入聲作去聲”一項,舉“日”、“衵”、“馹”、“入”等110多入聲字,說可以作去聲字用。以下第四、五、八、九、十、十二部也有這種情況。這樣,就是減去少數重見的字,入聲字反串的數量也太多了。戈氏這樣的斷定也來自歸納法,當然有事例為根據,他在《詞林正韻發凡》裡說: 惟入聲作三聲,詞家亦多承用,如晏幾道《梁州令》“莫唱陽關曲”,“曲”字作邱雨切,葉魚虞韻;柳永《女冠子》“樓台悄似玉”,“玉”作於句切,又《黃鶯兒》“暖律潛催幽谷”,“谷”字作公五切,皆葉魚虞韻; ……此皆以入聲作三聲而押韻也。又有作三聲而在句中者,如歐陽修《摸魚兒》“恨人去寂寂,風枕孤難宿”,“寂寂”葉精妻切;柳永《滿江紅》“待到頭、終久問伊著”,“著”字葉池燒切;……諸如此類,不可悉數。但這類事例有些特別,為了簡明,可以說概括些,或誇大些,是從近古系統的口語音,脫離了中古音系統。這就應該俚俗些的詞說,自然也未嘗不可。但這就必致引來一個難以協調的問題,是:在同樣的篇什里,有的地方保守,仍然堅持入聲守本分,如《憶秦娥》、《念奴嬌》等調的韻字以及大批的其他入聲字;有的地方維新,偶爾從了俗,如戈氏舉的那些。這就有如通體舊裝束,忽然來一條領帶,就難免旁觀者詫異了。詫異表現為語言,就成為不贊成。手頭有《考正白香詞譜》,天虛我生(陳栩)在《自序》裡說: 其標目悉本詩韻,則取易於記憶。而上去聲相併,以便通押。不復開入聲借葉平上去三聲之例,亦足使學者趨向正途,不致蹈傳奇家方言為葉之弊。 又在《凡例》裡說: 蓋填詞家凡平入聲例須獨押。其有以入聲作平上去三聲者,則宜於曲不宜於詞,唐宋人雖間或有之,是皆方音使然,不足法也。 入聲字作平上去三聲字用是事實,有的人(如戈載)尊重事實,有的人(如陳栩)尊重法理,所以意見有了分歧。我們宜於站在哪一邊?道理方面的事難於分辨清楚;不如退縮,只從實用方面考慮。我的看法,作詞,放棄入聲,完全現代化,變動太大,因而困難很大;保留入聲,仍中古音的舊貫,入聲字不反串,有時雖然不免於小不方便(如押平聲韻就不許用入聲字),卻可以避免頭緒雜亂的大麻煩。依照墨子利取其大、害取其小的原則,我們最好還是規規矩矩,入聲字一律當入聲字用。 另一個問題是,像上面介紹的詞韻,其正確性究竟有多大?顯然不會很大。原因有二:一,斷定由事例來,而事例則有兩方面的致命缺欠,一方面是不完備(有些是故意捨去),另一方面是並不一清如水(如不同的人的筆下可以不同)。總之,這樣歸納出來的結論,至多只是大致如此。原因之二是,我們不能用中古音的理來衡量是非,因為事實常常會與理有距離;假定能夠用音理來衡量是非,推想說不通的地方一定也會有,甚至不少。總之,我們要承認,像上面推薦以備用的詞韻,只是一筆詞學遺產,卻未必是完美無缺的。 這就引來與實用關係密切的另一個問題,是,為什麼還要奉為圭臬?站在我們餘事填填詞的人的立場,這個問題很容易解答;是,所以奉為圭臬,理由有二:其一是,我們沒有能力另編一套,就不如度德量力,坐享其成;其二是,就以它為準繩,花間月下,我們也可以,或張口,或拿筆,來一兩句或三五句,如“斜月上窗時,夢君君不知”之類,以取得片時的飄飄然。總而言之,它雖然並不完美,卻有大用,也足夠用;用之前,相看一下當然可以,但重要的還是用,一切實惠都是由這裡來,也只能由這裡來。
一鳴掃描,雪兒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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