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發表出來就有人讀,有人讀就有人評論,而評論從顯性說有毀、譽、商三個方面,從隱性說不予評論也是一種看不見的評論。
先說詆毀方面的評論,對這方面的評論我是不以為然的,因為不管是寫作詩歌還是欣賞詩歌都應該是一種沒有客觀標準的純主觀的精神活動,既然如此,詩歌本身應該是能給創作者和欣賞者帶來精神愉悅的活動,詩歌從本質上說是為自己創作的,創作者本人能夠感到精神愉悅就已經算達到目的了,別人喜歡不喜歡完全無關緊要,別人若喜歡則欣賞,若不喜歡則走路,根本犯不上惡語相加,弄得大家都不愉快,從而背離詩歌應該能給創作者和欣賞者帶來精神愉悅的初衷,這種詆毀惡言無論是對提高詩歌的創作水平和鑑賞水平,還是對完美地體現詩歌應該能給創作者和欣賞者帶來精神愉悅的初衷都是有百弊而無一利的,故曰:閱讀者不應口發詆毀惡言;詩作者不應為詆毀惡言而怒。
至於讚譽方面的評論,我覺得欣賞者若感到該詩歌給自己帶來了精神愉悅而發自內心地表露讚賞之情是可以的,因為這符合詩歌應該能給欣賞者帶來精神愉悅的初衷,但該詩歌創作者卻不應太拿這當回事,因為自己只能把握自己是否喜歡自己創作的詩歌,而完全無法左右別人是否喜歡自己創作的詩歌,為自己無法左右的事情而影響自己精神愉悅是太划不來了,故曰:閱讀者可以露讚賞之情,詩作者不應為讚譽美言而喜。
我最提倡的莫過於在互相尊重、謙遜互諒基礎上為了提高詩歌的創作水平和鑑賞水平而積極展開具有建設性的探討商榷,這種探討商榷無論是對提高詩歌的創作水平和鑑賞水平,還是對完美地體現詩歌應該能給創作者和欣賞者帶來精神愉悅的初衷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弊的,故曰:閱讀者和詩作者皆應在互相尊重、謙遜互諒基礎上為了提高詩歌的創作水平和鑑賞水平而積極展開具有建設性的探討商榷。
對於隱性的默默潛水的閱讀者的無聲評論,詩作者應該始終抱持此時無聲勝有聲、於無聲處聽驚雷的戒懼惕厲的態度精益求精地完善自己的詩作,以期在創作活動中給自己帶來精神愉悅的同時也給無數默默潛水的閱讀者帶來儘可能大的精神愉悅,故曰:詩作者在自己的作品無人置評時不應煩悶而應勤奮。
最後順便說一說游離於毀、譽、商、無這四種顯性和隱性評論之外的一種非毀、非譽、非商、非無的騷擾之聲,這裡姑且稱之為蚊蠅之叮的叮擾。這種叮擾往往是極少數淺薄無聊之徒發出的,我根據自己的經驗對此有如下因應之策:首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其規勸;若無效果則對其進行最後的告誡後置之不理可也。
綜上所述,對待詩歌評論的態度可精煉為“毀不怒,譽不喜,商不驕,無不悶,叮不理”這十五字真言,有這十五字真言護身,在詩山詞海里徜徉不但無憂,亦可有獲。點滴心得,說出來與詩友們共享。不當之處,還望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