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有位台灣所謂的著名詩人叫做“非馬”,以語言骯髒為特色。例如,把一段鄉村小道比喻為“一段腸子”。我忍不住提出異議,說:詩的基本特色應該是:其情趣和語言的美麗與雅致。他回覆說:“雅的是詩,不雅的也是詩。”
這實在屬於強詞奪理。我們稱達到非凡道德境界的人為聖人,但不能稱臭名昭著的缺德之人為不雅聖人。其道理是一樣的。
詩在我的心中是高尚藝術,不能庸俗化的。詩的美在於內容的善,即情趣和理趣,和形式的美,即諧趣。
有些文字,不取詩的形式,仍然有詩的內涵,叫做詩意。例如,《聊齋》中有這樣一段文字:"茂林中隱有殿閣,謂是蘭若...粉垣圍沓,溪水橫流;朱門半啟,石橋通焉。攀扉一望,則台榭環雲...梭巡而入,橫藤礙路,香花撲人...垂楊數十株,高拂朱檐。山鳥一鳴,則花片齊飛;深苑微風,則榆錢自落..."
有些文字,雖然具有詩的形式,碼成7x8的矩陣,甚至也不違反諧趣的規則,然而終究俗氣,非為詩類。猶如動作粗俗的女子,雖然五官端正,卻不能稱為美人。
好的詩,因為高雅,應該寂寞。因為這世界的多數由俗人組成。陽春白雪,和者寡也,不必憤憤不平。然而,只以少數人為知音的詩歌仍然可貴,指向着那洶洶紅塵中尚未泯滅的終極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