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茲渥斯1850版的《序曲》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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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he Aleator
華茲渥斯是近兩百多年來最偉大的英語詩人,對英文詩歌創作產生過革命性的影響。這是當今英美文學界很大一部分人的看法。例如,他們認為華茲渥斯為他和他的朋友柯爾律治的《抒情民歌選》第二版撰寫的前言在西方文學和美學理論史上是篇里程碑式的著作,對什麼是詩歌這一根本問題(包括詩歌的起源、詩歌的本質、詩歌的語言等問題)提出了與他的前輩不同的見解,其歷史意義到如今都有重要指導作用。
華茲渥斯還撰寫了西方文學史上第一篇描述詩魂的成長過程的史詩。這篇史詩在華茲渥斯四十出頭時就已完稿,完稿之後反覆修改,但到作者去世時也沒出版。其間雖有出版商和親友多次請求,但華茲渥斯就是不同意出版。1850年,華茲渥斯剛去世後沒多久,他的妻子就把他最後改定的稿子交給出版商出版了。華茲渥斯在生時並沒給這篇史詩起名字。是他的妻子給它起名為《序曲》,以說明按作者原來的計劃它只是另一規模更宏大的三部曲史詩(只寫出了約三分之一)的前奏。如今《序曲》有兩個版本:一個是1850年出版的定稿,一個是1952年才出版的在1812年就已完成的初稿。把這兩個版本比照起來看才有意思,可以看出許多東西、包括作者的思想和文筆的轉變。不過我只想在此通過我自己的翻譯介紹華茲渥斯是如何在1850年版的《序曲》裡闡述詩歌的本質的。
首先應該介紹華茲渥斯生平中幾個主要與詩歌創作有關的特點。華茲渥斯出生在英國北部當時是英國最偏僻地區的一個律師的家庭。共有兄妹五人,華茲渥斯排行第二。詩人童年喪母,少年喪父。兄妹成為孤兒後被母親家的親戚分別收養,生活雖然不如有父母照應幸福,但除妹妹和有病的兄弟外,華茲渥斯和其他兩兄弟都受到較好的教育。詩人本人和他的弟弟都是劍橋大學畢業生,弟弟後來還是劍橋大學的院長。不過,他對在親戚家寄人籬下的生活並不感到幸福,有難以忘懷的孤獨之感。這和他以後在詩歌創作中常把孤獨當作創作的題材應該說至少有一定的關係。
另外,和他的那位後來在劍橋當院長的弟弟不愛戶外活動、被人誇獎為聽話的孩子不同,華茲渥斯年幼時就喜歡滿山遍野亂跑,被認為是不聽話的孩子。可是華茲渥斯本人在《序曲》中卻把這些調皮搗蛋的事情當作幸福的回憶來歌頌。例如在第一篇和第二篇里,他回憶到自己在童年和少年時代就愛戶外活動;春天爬到山崖上掏鳥窩;夏天在田野、河邊、和森林裡羊倌們放羊的地方亂跑,有時還釣魚、游泳、划槳;秋天上山捕鳥;冬天滑冰。即使上了大學,他的心思似乎還是在野外而不是在書本裡面。對於自己在劍橋大學不用功讀書,他在第三篇里是這樣令人感到可愛地坦白的:
這不怪他人
只怪我;老實說,僅僅就我
個人而言,我應有最壞的
打算,應該去別處呆下來: 350
因為我成長在大自然的
奢華中,是個慣壞的孩童,
就象當初對待清澈流水、
莊重山脈和山峰一樣我
飄忽如風;像鳥飛翔空中,
沒學會如何被關在囚籠、
戒掉我的快樂、月復一月
平靜地蹲某地蹲在那裡
不吵不動。美好的形狀沒
讓我心中剩下多少空間, 360
而心靈,受本能驅使,已從
其所愛中有了超越其它
力量的新發現,贏得凱旋。
我並非輕視書本,-那會是
胡來,-而是受其它更激烈
熱情的主宰,使我在室內
學得不快,非我智力不全,
不適應那些年代。
(III, 347-368)
在整個《序曲》中,作者多次描寫了他經常去野外散步或者遠足的情形。描寫得最深刻最具體是第六篇和第十四篇。前一篇主要描寫他上大學時和位同學步行去阿爾卑斯山,正好趕上法國大革命爆發,歷經法國,瑞士和德國,行程幾千英里,費時兩個多月的經歷,非常生動有趣;後一篇描寫他清晨去家鄉附近的一座名叫普努東的大山頂上看日出,在山峰上悟出眼底的景象就是詩歌的創造力的象徵。這既是詩人的詩魂成長過程中的頂峰也是全篇詩歌的思想內容和創作藝術的頂峰。
另外,華茲渥斯從少年時代起就養成了吟頌自己編的詩歌的習慣。在《序曲》第四章里,他生動地向我們描繪了他在野外吟頌詩歌的情形。他一方面全神貫注地吟詩,另一方面又得時刻提防讓人發現以為他頭腦不正常;幸好有他的愛犬為他站崗放哨:
多少次,當我四處走動的 110
時候,受辛苦吟詩的困擾、
鮮有進展、滿多痛苦,突然
詩歌里湧出了形象圓滿
可愛的意象,畫面如愛神
出海;這時我就會高興得
像陣風,衝過去伸出手在
他背上親切地反覆撫摸。
而且當我夜晚在公路上
悠然慢步,在萬籟俱寂中
對自己說個不停像小河 120
汩汩,這生靈的習慣就是
在前跑步;不過每次碰到
人走過來,他總是會轉身、
筆直跑過來及時地告我,
搭幫他的警告,我才馬上
住聲、走穩腳步、而且裝作
若無所思的樣子,走上前
與人打個招呼,免得像人
被懷疑大腦發神經一樣
名聲受流言可鄙的玷污。 130
(IV 110-130)
他這種習慣,上大學時被人看作是瘋癲的症狀。以後我們在第三篇里可以看到他用了幾十行的篇幅反駁了對他的這種無端誣衊和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