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别人的诗,要“竭力”往通处读。如果无论正读,反读,古读,今读,汉读,E读还是读不通,那咋办呢?那就要把自己设身在作者的个人背景之中读,肯定是能读通的。
现以诗坛资深老童靴职业牧师的大作为例说明,全璧如下:
[休息]
七日无衣,与人同袍; 裸奔淡溪,修我个毛。
王子行驶,白鹭为桃; 采薇依依,钓鱼不老。
看题目是“休息”,得知此诗似为周末所作,但第一句的“七日”让我们否定了这个看法,周末不会多到“七日”啊,诗里虚拟的主人公必然正在旅游途中。七天身上“无衣”,会是个啥地方呢?北极肯定不行,穿裘皮都冷,一定是米国的弗罗里达,那地方热啊。可往下一看又不对了:原来不是不穿,而是“与人同袍”!肯定还是到了个冷地方。“同袍”这个词很古,来自【诗经.秦风】之“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说的是秦朝亲如兄弟的革命同志在一个战壕里抗击敌人,夜间同盖一件军大衣御寒。难道这首诗里的主人公在跟一位儿哥们结伴旅游?再往下看又不对了,咋又整出“裸奔”了?需要盖袍子的天气能裸奔么?而“裸奔”的目标是淡(水)溪,如此则肯定是野游了,忘带水了,半夜渴醒了,月光下看到远处的淡水溪,于是连衣服都没穿,就“裸奔”而去,很形象!不过再往下看还是不对:原来不是要喝溪水,而是修(我个)毛!但男士只有刮胡子,哪有修毛的?也许是上海话?但刮胡子上海话里是“修面”,也和毛无关。“毛”的另一个用法是语助词,多用在开玩笑。如:“饭都冷成冰了,还吃个毛?” 此“毛”即是语助词。但如果解释成语助词,又如何来理解“修我个”涅?嗯?
不行!还得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这首诗。让我们把自己设身在牧师的个人背景之中来理解,米国人很喜欢出游:假设诗里的主人公是跟女友野游呢?来!再复习一下这首妙作:
七日无衣,与人同袍; 裸奔淡溪,修我个毛。
有点儿意思了:七天的野游,肯定是不修边幅了,又加上“同袍”的相互干扰... 突然一个发现另外一个满腿都是毛了,说得修,另一个偏不修,却跑出帐篷,边跑边说:“修我个毛!” 扑通一声跳进小溪里游泳了。妙!茫茫四野无人,小溪边两位孤独的野游之客,一幅笑噱的镜头竟如此传神...
再细想还是不大对呀,牧师的另一个笔名乃“职老”,虽童心未泯,但实乃德高望重之人,绝不会以这类世俗素材入诗,就算我们往这个方面理解都是对牧师的极大不敬。看来还得再找个角度来理解:
假设诗里的主人公是一条爱犬跟着主人来野游呢?那就全对料!以爱犬的口吻来描述:
这七天终于不须穿衣了, 跟(主)人睡一个大氅底下。 半夜偷偷起来到小河里洗澡, 修整一下浑身的乱毛。
看到了吧?一首诗,如果我们看不懂,不要马上责备是作者写得不好,要先检查自己的理解能力,要反复地读,直到最后读懂。
课讲完了,留个作业:请诸位诗友用白话简述牧师妙作的第二段写得是啥故事:
王子行驶,白鹭为桃; 采薇依依,钓鱼不老。
(提示:也许和钓鱼岛有关吧?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