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人皆以为《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殊不知,《易经》里隐藏着一部更古老的诗集。我们知道,成书于战国的《易传》是对《易经》的诠释;却不知道,成书于周初的《易经》本身又是对一种更古老文献的诠释,这文献乃是殷周歌谣,其诠释才是占辞。正如《易传》是对《易经》的哲学化解说,《易经》占辞又是对殷周古歌的神学化解说。
《易经》里有古歌,这并不完全是新发现。前人研究《易经》,已对其中古代歌谣有所察觉。如明夷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李镜池《周易通义》:“爻辞前四句是一首民歌。”可惜这类发现只是偶尔、零星的,人们还压根儿没有察觉:《易经》里每一卦都在征引古歌,以至于我们可以说,《易经》隐含了一部比《诗经》时代还早的诗歌总集,它的发现和开掘,将使我们不得不改写中国诗歌史的第一章!
开启《易经》古歌宝库之门的钥匙,我以为是严格区分《易经》里的引语和占辞。从文献成份上分析,《易经》文字来源有二:一是引语,是作《易》者所引用的既有材料,基本上是韵文,多为远古歌谣;二是占辞,是作《易》者所创作的文字,如“亨”、“利”、“吉”、“凶”、“悔”、“吝”、“有孚”、“无咎”之类,表示吉凶祸福判断,并不用韵,更非古歌。
《易经》的编著,基本上是这样一种体例:先引古歌,类似“比兴”;再作占辞,加以判断。如噬嗑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贲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无妄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当然,也有变体:或先占后引,如咸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或引占错杂,如未济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或有引无占,如贲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或有占无引,如大有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总之,《易经》编撰体例为古歌与占辞相参互。
这种体例一直流传下来,后世抽签问命的签文也是这种格局。如《红楼梦》第101回王熙凤到散花寺抽签,签子上是:“第三十三签(相当于《易经》的爻题):上上大吉。”而签簿(《易经》在周代就相当于这种签簿)上写道:“王熙凤衣锦还乡。‘去国离乡二十年,于今衣锦返家园。蜂采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行人至,音信迟;讼宜和,婚再议。’”这种格式跟《易经》里的完全一致,反证了《易经》确实采取的古歌与占辞相参互的编著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