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这是曹老师在下面的一幅跟贴,觉得很有知识性和启发性。因此擅自作主把它当成一篇小文单独发出来,以便各位网友学习。文章标题是侃侃自己加上去的。
五七言之间的区别并非多两个字的问题,其构思用笔总总一切从一开始就不一样。常见网上五言加两字成七言,七言减两字成五言,作为文字游戏,未尚不可,但作为两种不同的体裁,其区别远大于字数不同,绝和律的区别也是如此。辄言减两字更精炼,往往大误。孰知精炼并非好诗的唯一标准,果真如此则重复渲染、一唱三叹的修辞不是没勇武之地了?
举个例子,杜牧: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能不能减少两字?能。
清明时节雨纷纷,清明雨纷纷。说了清明就不用说时节了
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欲断魂。行人自然在路上。呵呵
借问酒家何处有,酒家何处有?“何处有”三字不正是在“借问”吗?
牧童遥指杏花村。童指杏花村。
问题来了:字是少了,简炼了吗?读者是不是觉得那些不用说也知道的字,写出来才更有诗味儿?
所以简炼并非诗的唯一标准,有些诗反而一唱三叹,大呼小叫,言而又言,说声找人,就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忽闻海上有仙山,哈哈。诗词非哲学也,一篇道德经五千言,读到最后其精髓不过阴阳二字。如此则只写阴阳二字可以否?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