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起自唐代,其实唐人对格律的忌讳比今人还少。比如,不忌重字,不忌“三仄脚”等等。但忌“犯孤平”。啥叫“犯孤平”?只针对一种情况,细言之:
标准句为:仄仄平平仄仄平
可中之后:中仄平平中仄平
只有当这句误写成:
中仄+仄平仄仄平
时,就是“犯孤平”。哪个字是“孤平”?不是尾字的平,它特指倒数第四字那个平。看!它被两边的仄给夹住,就成了“孤平”。
请看秋韵兄的《七绝 周日聚会》:
才看月圆又聚秋,佳肴美味会华楼。
莫言主妇闲无事,巧手倾情宴客酬。
其中首句
才看+月圆又聚秋
平仄+仄平仄仄平 --- 倒数第四句的“圆”就犯了“孤平”。
诗友互动:
曹雪葵:“小提醒:月圆又聚秋 孤平”
秋韵兄:“求解:整句有“才”和“秋”两平?先谢!”
阿立兄:“圆字的前后都是仄声,被‘孤立’了。‘才看月圆又聚秋’,‘月’字或者‘又’字处换个平声字,奏河蟹了。‘月’字处换平声字是正格;‘又’字处换平声字是孤平自救。”
不得不说,阿立兄所言极是!不再赘述。
然而,俺从秋韵兄“整句有“才”和“秋”两平”的提问来看,似对“孤平”的理解仍有误区。再讨论几句如下:
“孤平”只针对一个特定情况,即:
中仄+仄“平”仄仄平
请看引号中的平。现在展开讨论:避免“孤平”的原因确实是为了满足一句当中,平仄的数目大致平衡。也就是说,一句七个字,不能一个平、六个仄;或一个仄、六个平。正确!但是,取得平衡的办法却不能伤害声韵的和谐。比如
仄仄仄平平平平 或
平平平仄仄仄仄
虽然平仄大致平衡了,但声韵的和谐被破坏了。也不能“平衡”成
仄平仄平仄平仄 或
平仄平仄平仄平
因为只有 平平 或 仄仄 两两相并,才符合咱们中国字的吟诵习惯。而
仄仄仄平平平平
则波段太长,频率太低,而
平仄平仄平仄平
又波段太短,频率太高。所以一个七言句中,仅仅维持平仄数目大致相同是不可以的,还得有合理的搭配。如
才看+月圆又聚秋
平仄+仄平仄仄平
是三平四仄,平仄数目已经大致相同了,但它没能满足第四字的“平平相并”。为啥第四字介么重要,因为它属于句子的后半部分。律诗中的一个七言句,越往后越严肃,越往前越自由,所以,最后一个字韵脚的平仄是风吹不动、雷打不摇的。哈哈。而最前面第一字则爱咋咋地的,根本无资格参加平仄平衡总数的计算。好了,按阿立兄所言来个孤平自救,成:
平仄+仄平平仄平
全句已经合律了,但秋韵兄却不禁要问了:“那倒数第六字的仄不是‘孤仄’了?”是滴!哈哈。因为律诗里有一条至高无上的铁律,那就是:“平不令单,仄可以单。”为啥?因为仄声的能量太大,一个仄可以抵两个平。
闲侃几句,也不见得都对,希望能给诗友们的讨论煽风点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