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击贼
益都西鄙之贵家某者(1),富有巨金,蓄一妾,颇婉丽,而冢室凌折之(2),鞭挞(tà)横施。妾奉事之惟谨。某怜之,往往私语慰抚。妾殊未尝有怨言。
一夜,数十人逾垣入,撞其屋扉几坏。某与妻惶恐丧魄,摇战不知所为。妾起,默无声息,暗摸屋中,得挑水木杖一(3),拔关遽出。群贼乱如蓬麻。妾舞杖动,风鸣钩响(4),击四五人仆地;贼尽靡,骇愕乱奔墙,急不得上,倾跌咿哑,亡魂失命。妾拄杖于地,顾(但,反而)笑曰:“此等物事,不直下手插打得(5),亦学作贼!我不汝杀,杀嫌辱我。”悉纵之逸去(6)。
某大惊,问:“何自能尔?” 则妾父故枪棒师(7),妾尽传其术,殆不啻百人敌也(8)。妻尤骇甚,悔向之迷于物色(9)。由是善颜视妾。妾终无纤毫失礼。邻妇或谓妾:“嫂击贼若豚犬,顾奈何俯首受挞楚?”妾曰:“是吾分耳(10),他何敢言。”闻者益贤之。
异史氏曰,“身怀绝技,居数年而人莫之知,而卒(最终)之捍患御灾(11),化鹰为鸠(12)。呜呼!射雉既获,内人展笑(13);握槊方胜,贵主同车(14)。 技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15)!”
注释
(1)益都:县名。清代为山东青州府治。
(2)冢室:古称冢妇,指正妻。冢,大。凌折:凌辱折磨。
(3)挑水木杖:指扁担;方言“担杖”。
(4)钩:扁担两端所垂的铁钩。
(5)插打:谓亲与厮打。插,俗语“插身”,谓身预其事。
(6)逸去:逃走。
(7)枪棒师:教习枪棒的武师。
(8)不啻(chì不啻a.不止,不只;b.不异于)百人敌:武艺不止可敌百人。
(9)迷于物色,迷于形貌。意谓只看到妾的婉丽温顺,而不知她武艺出众。
(10)分:名分。
(11)捍患御灾:抵御灾祸。《礼记·祭法》:“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捍、御义近,谓抗拒、抵御。
(12)化鹰为鸠:意谓使正妻改变悍恶的性格。《礼记·月令》:“仲春之月······鹰化为鸠。”注:“鸠,搏也。”即布谷鸟。此借用其句,鹰指凶悍,指善良。
(13)“射雉既获”二句:谓丑夫有射雉之长,就能取得妻子欢心。《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昔贾大夫恶(貌丑),取妻而美。三年不言不笑;御以如皋,射雉获之,其妻始笑而言。”
(14)“握槊方胜”二句,谓蠢夫赌双陆获胜,也能引起妻子自豪。握槊,古博戏,双陆之一类。贵主,公主。《新唐书·诸帝公主列传》:高祖女丹阳公主,下嫁将军薛万彻。“万彻蠢甚,公主羞,不与同席者数月。太宗闻,笑焉,为置酒,悉召它婿,与万彻从容语;握槊赌所佩刀,阳(古同佯装)不胜,遂解赐之。主喜,命同载以归。”
(15)技之不可以已:意谓技能不可止而不习或弃置不用。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