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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对中华军国主义分子说“不”!
送交者: 金鸡好斗 2012年01月16日07:24:10 于 [诗词歌赋] 发送悄悄话
莫因成败论英雄,
多少豪情历史中?
博浪锥犹未利,
荆柯短匕尚无功,
寡言秋瑾真名士,
恶语毛奴必贱虫,
阅遍论坛阿Q志,
扬佳泉下笑诸公。
 
这首七律是叹好汉扬佳的。说来可笑,大家阅遍强国论坛,可能常见到这么一种人,整日在网上醉心于研究各种杀人武器,什么导弹原子弹生化武器他是最喜欢的,最爱说的是一句:“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仿佛没有他打不到的,今天要占领美国,明天又嚷着要血洗东京。我看这些人和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分子没什么两样,我管他们叫“中华军国主义分子”。
 
在他们眼里,中国强大不强大,唯一衡量的指数是看军事力量,谁能打得过谁就是强大。其实这种思想不是来自于我们中国传统文化,而是来自于那些蛮夷洋番,你别看洋人生活好象很有情调,实际他们的财富都抢来的,他们的文化绝大多数都是和性有关,仿佛人活着就是为性交活着的,要说内涵,极其可怜。而我们中国看重的更多的是文化、道德等精神层面的东西,那些东西丰富了,才是真正的强大。拿宋朝来说,军事没有唐朝强大,对外常打败仗,可是它文化强大、精神丰富、经济繁荣,任谁也承认它是强国,相反那些女真、辽国、蒙古、西夏,虽然多次打败宋朝,几乎消失在人们的记忆中了。
 
可我国这些军国主义分子不听这一套,他们信奉的是老毛常振振有词说的那句名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认为解决所有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打打杀杀,要照这么讲,扬佳现在做的就太仁义了,根本不算丧心病狂。因为他觉得上海警方欺负了他,并不是马上就去杀人,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投诉,采取和平方式去找相关部门解决,做到仁至义尽,才去动刀。要按老毛教我们的处世原则,他该当时就翻脸才对。我们在处理国与国关系时,都按着毛的教导那样崇尚快意情仇、我必犯人的,并大肆提倡,那扬佳作为个人这么做,有什么错呢?
 
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虽然坏,还有点武士道精神,真的敢和美国拼命,根本不怕死的。而我国军国主义分子虽然平时不象扬佳那样热爱生活那样沉默寡言,叫嚷得凶,实际上往往是懦夫,要是他们也和警察发生了争执,他们敢不敢照毛主席的话办,也来个“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呢?我想打死他,他也不敢,你送把刀叫他杀人,他早吓得尿裤子了。这时候,他们那副打打杀杀的样子不见了,马上换了一副面孔,装做很儒雅很尊重法律的样子说:“我相信一切可以通过法律形式去解决。”可要是也象扬佳那样投诉无门,当他发现靠当权者定的对自己有利的那些法律也解决不了问题时,也断断不敢“我必犯人”的。只好在网上加倍对八竿子也够不着的美国和日本发泄胸中的怒气,以证明自己是强者,这不就是阿Q吗?
 
他们又想学洋人那样野蛮,又天生没这个胆子,只敢对比自己弱小的,对那些虚拟的目标讲“虽远必诛”。而对近在身边的强大势力,即使再受气,也点头哈腰地讲究法律,用“守法好阿Q”的借口给自己找台阶下,“色厉内荏”“欺软怕硬”的本性暴露无遗。
 
我觉得扬佳这种人才是民族的希望,而遵守“法律”的阿Q越多,扬佳这种认死理的死士越少,就越没希望。因为那“法律”也需要被制约,法律一旦成为保护坏人、藏污纳垢、逃避惩罚的东西,就需要有胆识的人去打破,那也是相生相克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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