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有位台湾所谓的著名诗人叫做“非马”,以语言肮脏为特色。例如,把一段乡村小道比喻为“一段肠子”。我忍不住提出异议,说:诗的基本特色应该是:其情趣和语言的美丽与雅致。他回复说:“雅的是诗,不雅的也是诗。”
这实在属于强词夺理。我们称达到非凡道德境界的人为圣人,但不能称臭名昭著的缺德之人为不雅圣人。其道理是一样的。
诗在我的心中是高尚艺术,不能庸俗化的。诗的美在于内容的善,即情趣和理趣,和形式的美,即谐趣。
有些文字,不取诗的形式,仍然有诗的内涵,叫做诗意。例如,《聊斋》中有这样一段文字:"茂林中隐有殿阁,谓是兰若...粉垣围沓,溪水横流;朱门半启,石桥通焉。攀扉一望,则台榭环云...梭巡而入,横藤碍路,香花扑人...垂杨数十株,高拂朱檐。山鸟一鸣,则花片齐飞;深苑微风,则榆钱自落..."
有些文字,虽然具有诗的形式,码成7x8的矩阵,甚至也不违反谐趣的规则,然而终究俗气,非为诗类。犹如动作粗俗的女子,虽然五官端正,却不能称为美人。
好的诗,因为高雅,应该寂寞。因为这世界的多数由俗人组成。阳春白雪,和者寡也,不必愤愤不平。然而,只以少数人为知音的诗歌仍然可贵,指向着那汹汹红尘中尚未泯灭的终极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