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兹渥斯1850版的《序曲》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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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he Aleator
华兹渥斯是近两百多年来最伟大的英语诗人,对英文诗歌创作产生过革命性的影响。这是当今英美文学界很大一部分人的看法。例如,他们认为华兹渥斯为他和他的朋友柯尔律治的《抒情民歌选》第二版撰写的前言在西方文学和美学理论史上是篇里程碑式的著作,对什么是诗歌这一根本问题(包括诗歌的起源、诗歌的本质、诗歌的语言等问题)提出了与他的前辈不同的见解,其历史意义到如今都有重要指导作用。
华兹渥斯还撰写了西方文学史上第一篇描述诗魂的成长过程的史诗。这篇史诗在华兹渥斯四十出头时就已完稿,完稿之后反复修改,但到作者去世时也没出版。其间虽有出版商和亲友多次请求,但华兹渥斯就是不同意出版。1850年,华兹渥斯刚去世后没多久,他的妻子就把他最后改定的稿子交给出版商出版了。华兹渥斯在生时并没给这篇史诗起名字。是他的妻子给它起名为《序曲》,以说明按作者原来的计划它只是另一规模更宏大的三部曲史诗(只写出了约三分之一)的前奏。如今《序曲》有两个版本:一个是1850年出版的定稿,一个是1952年才出版的在1812年就已完成的初稿。把这两个版本比照起来看才有意思,可以看出许多东西、包括作者的思想和文笔的转变。不过我只想在此通过我自己的翻译介绍华兹渥斯是如何在1850年版的《序曲》里阐述诗歌的本质的。
首先应该介绍华兹渥斯生平中几个主要与诗歌创作有关的特点。华兹渥斯出生在英国北部当时是英国最偏僻地区的一个律师的家庭。共有兄妹五人,华兹渥斯排行第二。诗人童年丧母,少年丧父。兄妹成为孤儿后被母亲家的亲戚分别收养,生活虽然不如有父母照应幸福,但除妹妹和有病的兄弟外,华兹渥斯和其他两兄弟都受到较好的教育。诗人本人和他的弟弟都是剑桥大学毕业生,弟弟后来还是剑桥大学的院长。不过,他对在亲戚家寄人篱下的生活并不感到幸福,有难以忘怀的孤独之感。这和他以后在诗歌创作中常把孤独当作创作的题材应该说至少有一定的关系。
另外,和他的那位后来在剑桥当院长的弟弟不爱户外活动、被人夸奖为听话的孩子不同,华兹渥斯年幼时就喜欢满山遍野乱跑,被认为是不听话的孩子。可是华兹渥斯本人在《序曲》中却把这些调皮捣蛋的事情当作幸福的回忆来歌颂。例如在第一篇和第二篇里,他回忆到自己在童年和少年时代就爱户外活动;春天爬到山崖上掏鸟窝;夏天在田野、河边、和森林里羊倌们放羊的地方乱跑,有时还钓鱼、游泳、划桨;秋天上山捕鸟;冬天滑冰。即使上了大学,他的心思似乎还是在野外而不是在书本里面。对于自己在剑桥大学不用功读书,他在第三篇里是这样令人感到可爱地坦白的:
这不怪他人
只怪我;老实说,仅仅就我
个人而言,我应有最坏的
打算,应该去别处呆下来: 350
因为我成长在大自然的
奢华中,是个惯坏的孩童,
就象当初对待清澈流水、
庄重山脉和山峰一样我
飘忽如风;像鸟飞翔空中,
没学会如何被关在囚笼、
戒掉我的快乐、月复一月
平静地蹲某地蹲在那里
不吵不动。美好的形状没
让我心中剩下多少空间, 360
而心灵,受本能驱使,已从
其所爱中有了超越其它
力量的新发现,赢得凯旋。
我並非轻视书本,-那会是
胡来,-而是受其它更激烈
热情的主宰,使我在室内
学得不快,非我智力不全,
不适应那些年代。
(III, 347-368)
在整个《序曲》中,作者多次描写了他经常去野外散步或者远足的情形。描写得最深刻最具体是第六篇和第十四篇。前一篇主要描写他上大学时和位同学步行去阿尔卑斯山,正好赶上法国大革命爆发,历经法国,瑞士和德国,行程几千英里,费时两个多月的经历,非常生动有趣;后一篇描写他清晨去家乡附近的一座名叫普努东的大山顶上看日出,在山峰上悟出眼底的景象就是诗歌的创造力的象征。这既是诗人的诗魂成长过程中的顶峰也是全篇诗歌的思想内容和创作艺术的顶峰。
另外,华兹渥斯从少年时代起就养成了吟颂自己编的诗歌的习惯。在《序曲》第四章里,他生动地向我们描绘了他在野外吟颂诗歌的情形。他一方面全神贯注地吟诗,另一方面又得时刻提防让人发现以为他头脑不正常;幸好有他的爱犬为他站岗放哨:
多少次,当我四处走动的 110
时候,受辛苦吟诗的困扰、
鲜有进展、满多痛苦,突然
诗歌里涌出了形象圆满
可爱的意象,画面如爱神
出海;这时我就会高兴得
像阵风,冲过去伸出手在
他背上亲切地反复抚摸。
而且当我夜晚在公路上
悠然慢步,在万籁俱寂中
对自己说个不停像小河 120
汩汩,这生灵的习惯就是
在前跑步;不过每次碰到
人走过来,他总是会转身、
笔直跑过来及时地告我,
搭帮他的警告,我才马上
住声、走稳脚步、而且装作
若无所思的样子,走上前
与人打个招呼,免得像人
被怀疑大脑发神经一样
名声受流言可鄙的玷污。 130
(IV 110-130)
他这种习惯,上大学时被人看作是疯癫的症状。以后我们在第三篇里可以看到他用了几十行的篇幅反驳了对他的这种无端诬蔑和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