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香港最高法院裁定“反蒙面法”違憲 |
送交者: 漁陽山人 2019年11月18日09:03:08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據法國國際廣播電台(法廣)報道,香港最高法院裁定港府“反蒙面法”違憲。報道如下: 高院裁定林鄭政府禁蒙面法違憲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動用殖民政府時期的緊急法,推出禁蒙面法,試圖阻嚇示威者參與抗爭活動,但禁蒙面法不但沒有收到預期效果,高等法院原訟法院法官周家明和 林雲浩今早(18日)更裁定禁蒙面法違憲。高等法院這項裁定似乎對北京敦促香港三權合作的期望受到挫折。目前未悉港府是否就有關裁定向終審庭提出上訴。 林鄭月娥推出禁蒙面法以來,一直受到多宗司法覆核挑戰,指緊急法違反人權法。高等法院早前處理由民主派提出的兩宗訴訟,並在今天頒下判詞,裁定緊急法與“危害公安”這部分違憲,以緊急法名義推出禁蒙面法亦屬違憲。 申請司法覆核一方陳詞指出,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法在10月5日推出的禁蒙面法,不合理地限制和平表達意見的自由,連萬聖節化妝都有被捕的風險。有記者工作時被扯下防護面罩,因此警方稱會用專業執法的辯詞,未能令人信服。 此外,蒙面可以有正當理由,理由示威者跟警方一樣有人身安全憂慮,擔心被起底,以及遭到雇主秋後算賬。 代 表政府一方的大律師余若海則辯稱,憑常識便知道蒙面有壯膽效果,每當蒙面示威者大肆破壞之後都得以逍遙法外,法治因此有所受損。禁蒙面法即使不能阻嚇所有 暴力罪犯,但只要能阻嚇部分年輕人,令他們不要上街犯法,避免被捕入獄,已足以改變他們一生。政府一方更指,年輕人容易受到他人影響,“只要能救一個就不 會嫌少”。 提出司法覆核的一方,包括了24個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指出,緊急法已經牴觸了香港的小憲法基本法,因為它給予特首“似乎是無限制的權力”,可以繞過立法會而頒布法律。 鏈接:http://www.rfi.fr/cn/%E6%B8%AF%E6%BE%B3%E5%8F%B0/20191118-%E9%AB%98%E9%99%A2%E8%A3%81%E5%AE%9A%E6%9E%97%E9%83%91%E6%94%BF%E5%BA%9C%E7%A6%81%E8%92%99%E9%9D%A2%E6%B3%95%E8%BF%9D%E5%AE%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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