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年历史,为什么中国发展出德治传统,而欧美发展出法治传统? |
送交者: 戎小捷 2024年09月29日16:29:39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中国几千年来,走的主要是儒家的以德治国之路,至少表面上是这么倡导的,这个基本事实估计争议不大。而西方,除了长达1000年左右的中世纪,欧洲主要是以德治国之外,无论是前面的古希腊还是古罗马,抑或是文艺复兴之后的欧美各国,走的则主要是以法治国之路,这个基本事实,估计争议也不大。 那么,为什么中国是德治、欧美是法治?仔细考察后,我发现一个明显的历史现象,即:当某个社会主要是靠行政指挥的手段组织起来时,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实施德治;如古埃及、古波斯、欧洲的中世纪,最典型的当然还是自夏商周以来的中国。而当某个社会主要是靠市场交换的手段组织起来时,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实施法治,如古希腊、古罗马,以及文艺复兴后发展起来的近、当代的欧美诸国。 那么,进一步的追问就是:为什么行政型的文明或国家就要以德治国,而市场型的文明或国家就要以法治国?这就要从行政作为一个组织社会的手段,和市场同样作为一个组织社会的手段,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说起了。 我们先来抽象地分析一下作为组织社会方式的行政手段。行政文明,无论其是分封制还是中央集权制,它们共同的特点是:整个社会是靠自上而下的一系列大大小小的行政命令联系在一起、组织成一个整体的。区别只在于,分封制的一系列不同的命令之间联系比较松散,从而整体的社会结构也比较松散;中央集权制下的一系列命令相互之间联系非常紧密,从而整个社会结构也比较紧密。那么,进一步的分析就是:显然,为了治理好整个国家,尤其是治理好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我们就必须确保这一系列的从上到下的行政命令尽可能地正确无误。而由于发布这一系列行政命令的人是各级的政府官员,因此,我们就要确保这些政府官员们尽可能都是贤能之辈。因此,各级官员们的道德水准就非常非常关键了。不仅是官员,就是那些服从命令、执行命令的广大群众的道德水平,也并非完全不重要;否则,出工不出力、躺平偷懒磨洋工,也还是不行。怎么办呢?结论就是:必须着力培养、提高整个社会自上而下各个阶层的道德水准,尤其是各级官员的道德水平。于是,以德治国的思路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我们再来看一下具体的历史事实。就分封制的行政社会来说,无论是欧洲中世纪倡导的骑士精神,还是中国秦以前歌颂的侠士精神,抑或是日本当代之前所践行的武士道精神,就其本质来说,都是当时行政分封制社会以德治国的一种表现形式。至于封建时代领导层的讲道德,中国的道德典型自然就是宋襄公了;而欧洲中世纪的道德典型,当属那个法王吉恩二世(Jean II)。这个法王在英法百年战争中被英国俘虏。后来法国用另一个人质把吉恩二世替换回来。不久,这个替代法王的人质自己想办法逃脱跑回了法国。但吉恩二世认为这样做太不道德,竟自己又亲自前往英国继续充当俘虏。 而实行中央集权的行政文明,则对德治的要求更为迫切。拿中央集权的古埃及来说,整个社会从上到下都在灌输这样一种观念,即:你在活着的时候,如果做了不道德的事情,那么在你死后,专门负责审查检测你尸体的地下神灵,就会发现你心脏的重量呈现异常,从而拒绝给你发放通向“彼岸”的证书;因此,你就永远滞留地下……而在同样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古代中国,则各级的朝廷官员都被告知,如果你执政时劣行累累,则一定会以贪官污吏的骂名载入史册(所谓恶行上书,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并遗祸子孙引以为耻;如果执政廉洁,则你一定会以清官的名声载入史册(所谓青史留名,留取丹心照汗青),并遗泽子孙引以为荣,等等。 也正是因为道德水准在行政型社会中的重要性,以及它被全体国民所普遍认可,因此才派生出中国历史上反复呈现的现象,即:当一个新朝代取代了旧朝代之后,新朝代的统治者总是说,我们推翻旧朝代是因为旧朝代的统治者太不道德了(不管事实是否如此)。进而在某个朝代内部的官场互斗中,胜利者也总是极力指责失败者的道德有问题(不管事实是否如此)。相对应的,在行政型文明的制度建设中,负责监察各级官员道德水准的体系也非常发达,自秦以来的御史、到清代的巡按、以至今天的纪监委,都是如此。甚至在孙中山学习西方而倡导的五权宪法中,监察权也赫然在目。同样,在刑法体系中,也充斥着大量的对违反道德行为的惩罚。如在古代中国,无论是违背了三纲五常、还是通奸私奔,都会有极重的刑罚。道德水准至关重要,这个原则也渗透到文学艺术领域。如果某位文人在道德上面出现问题,则无论他的诗词、绘画、书法多么出色,其在社会中的名望也要大打折扣,这方面的例子举不胜举。最后,中国古代传统非常看中的所谓“三立”——立德,立功,立言。排在第一位的,也是道德。当代所倡导的干部要“德才兼备”,德也是排在才的前面。
我们再来抽象地分析一下作为组织社会方式的市场手段。一个市场型的文明,其整个社会是依靠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彼此相对独立的、数量庞大的商业契约(合同)联系在一起、组织在一起的。区别只在于,最原始的商业契约,往往就是单纯的口头约定;而社会经济发展后的商业契约,则都是书面契约,且往往有第三方见证人。在这里请注意,一方面,某个商业契约对于具体签订的双方来说,虽牵扯到经济利益,但并不涉及彼此道德水准的问题;而对于其他的广大社会成员来说,该商业契约更不存在正确与否的问题、也不存在是否道德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市场型的文明中,作为商品交换中介的每个商人,他一方面要和供货方签约,另一方面要和销货方签约,还要和运输方及其它合作方签约。因此,某个商人如果违约,则不仅牵涉到其自身,更牵涉到上下游方方面面许许多多商人的利益。所以,每个签约的人都遵守已经达成的契约,就是一件对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的事情。即:每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任何已经签订的契约,不得反悔,也不能要求重新签约,更不得违约;违约者必受重罚。长此以往,契约神圣、必须无条件遵守,就成了社会上全体商人的共识。于是,当巨商们掌握了社会政治的话语权以后,或后来的资产阶级掌握了全国政权以后,以书面契约来治理国家的思路就自然产生了。此时,社会上的所有法律,都具有了商业契约一般的神圣性。而任何新法律的制定,也都套用商业契约产生的方式,通过有关各方的谈判、协商,来最终裁定。 我们再来简单看一下有关的历史事实。当代欧美国家中,视法律为神圣的例子不胜枚举,我这里就不罗嗦了。这里只来注重看一下古希腊。我们知道,古希腊是商品交换、或说市场经济非常发达的社会。因此,在长期的契约神圣观念的熏陶下,整个社会都非常敬重任何通过合法程序产生的决定(也就是法律)。著名的例子,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由于在雅典大街上公开阐述、传播自己的思想,并质疑社会上许多权势人物的观点,竟被公民大会表决有罪,进而被法庭以毒化青年思想的罪名而判处死刑。这个判决显然是情绪化的、不合理的。判决后,也有朋友表示愿意帮助苏格拉底逃走。但苏格拉底认为,不管这个判决正确与否,既然它已经通过正常表决的程序而变成了一条法律,那我就必须遵守。遵守法律,天经地义。于是苏格拉底拒绝逃走,他严格按照法律判决,饮毒自尽。再比如,当市场型的财力雄厚的雅典,和财力较弱的行政型的斯巴达,进行残酷的伯罗奔尼撒争霸战争时,雅典的一个非常优秀、屡战屡胜的军事指挥官,仅仅由于一些细节琐事的疏忽和处理不当,引起了许多伤亡战士家属们的不满,从而导致其在公民大会上被罢免。虽然在军队中,明眼人都知道这将导致巨大灾难;但没有办法,法律神圣,必须遵守,这位优秀的军事指挥官只能离职。结果,雅典在和斯巴达争霸的这场事关生死存亡的战争中最终失败,并从此一蹶不振。 由上述两个例子,我们已经可以看出法律在古希腊人心目中的神圣地位;这和中国人往往把法律看成一纸空文,简直是天壤之别。最后再对比地说两句:在古希腊和古罗马,和法律制度建设相呼应,辩护律师也出现得非常早;而在当代,和中国的庞大的纪律监察体系相对照,西方则建立起了庞大的律师队伍体系。而且,在西方,相对于法律的无比神圣,传统的道德风俗则常常无关紧要。比如,自古希腊和古罗马时起,私通或拥有公开的情人,整个社会从上到下都是颇为容忍的。即使是国王或者高官的妻子与别人有染,其本人和整个社会大体上也能接受,我们这里就不赘述了。 总之一句话,本文的结论很简单,即:德治,是和行政文明、或说官家社会相配套的举措;法治,是和市场文明、或说商家社会相配套的举措。中国自古就是行政文明,因此,孕育出了德治的传统;欧美自古就是市场文明,因此,孕育出了法治的传统。 那么,究竟是德治更好,还是法治更好?或者说,究竟是行政文明更优,还是市场文明更优?这属于另一个主题,以后有机会再认真讨论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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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01Beijing 回复 101Beijing 回帖时间:2024-09-30 02:25:28 作者:101Beijing 回复 覅覅 回帖时间:2024-09-30 02:20:07 作者:101Beijing 回帖时间:2024-09-30 02:17:56 作者:覅覅 回帖时间:2024-09-29 18:43:28 这个简单。中国社会流动性小。到清朝时,农民离家百里都要持政府发的通行证才不会被当流氓被捉。欧洲有很多地方是做生意的,流动性大。流动性小,就可以成为“熟人社会”。一个人的道德高不高大家就知道。而在流动性大的地方,就是“陌生人社会”,没人知道你道德高不高。所以,德治在中国有可能。在欧洲,德治不可能。德治还是比较好的,如果能实行当然要实行。如果实行不了,只能退而求其次,用法治。法治就是暴力。看看美国就知道什么是法治。警察动不动就掏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凭啥一个屁大的警官,只凭自己的感觉,不是思考就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如果能实行德治,当然要德治。因为德治的好处是成本低。但有的地方就是实行不了德治。比如上海人为什么坏,因为人员流动性大。虽然广州对外贸易比上海早两三千年。但广州的流动性不大。外国商人都不允许上岸的。对外贸易是在海船与小船之间进行。外国商人走的时候留下一个采购清单,明年信风起的时候,外国商人再拿银子来换中国买办为他们采购的货物上船走人。上海不一样。上海是鸦片战争之后才有的。中国人败了,再也不能不允许外国商人上岸了。外国人想怎样就怎样。所以上海就与外国一样生活。流动性大。人自然就不讲道德。不讲道德,只能来硬的,讲法律。好像流氓和共产党在上海特别吃得开。在广州就不行。那么中国败了之后,广州为什么没变成上海那样?因为广州的做生意的先天条件并不好,广州能成为唯一通商口岸是因为皇帝禁止其他地方对外经商(还发生过中国买办带外国人到北京请愿要求海船绕开广州直接到北方做生意,带路的中国人被皇帝杀了,与此有关的官员全部撤职,外国人押回广州坐牢)。广州的珠江水系与长江水系是不通的。中国货必须上岸,用人力扛过五岭才进入珠江水系。一口通商时能将成本转嫁给用户。到五口通商时,外国商人发现长江水系能直接将海船开过去,成本低。于是广州的生意一下跑到另外四口去了。广州就不受外国商人重视了。所以广州没成为上海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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