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曉回復賀老師:憲政轉型:能否拋開基督化?
賀衛方:
在二十世紀,一些基督教不占信仰主流甚至很少基督徒的國家裡也建立起運行良好的憲_政和法治體制,日本就是一個絕好的例證。儘管麥克阿瑟主導的現行日本憲法具有美國憲法相當的影響,但是,一方面,這種影響的內容本身並非與基督教信仰相關聯,另一方面,支撐當代日本憲-政的根基觀念也並非完全是西方舶來品,更有前明治時代超過七個世紀中所形成的“統”“治”分離以及幕藩體制下的地方自治傳統。另外,台-灣在過去三十多年裡從威權向民主體制的成功轉型也是另一個鮮活的證明。無視西方憲-政跟基督教信仰及教會之間的關聯固然不符合歷史,但誇大宗教的作用,卻足以導致一個令人絕望的結論:中國的憲-政夢必將是“此恨綿綿無絕期”。
趙曉:
@賀衛方老師,讀您這段回應,真是熟悉又感佩,觀點一如既往清晰犀利。但這回,恐怕我要“以禮犯之”了。容我分幾條,真誠回應。
一、請不要混淆“福音化”與“基督化”
您說:“日本只有1%基督徒,也實現了現代化,說明基督教並非必要條件。”
這話聽上去有理,但第一,忽略了“制度基因”和“文化母體”的區別;第二,沒有分清“福音化”與“基督化”。
“福音化” = 有多少人信耶穌;
“基督化” = 社會制度是否以基督教核心觀念特別是“神定秩序”為價值基礎。
菲律賓有福音化(90%以上的人信耶穌),卻沒有基督化(按神定秩序建構國家制度),結果是形式信仰、實質腐敗。
日本則相反,雖然沒有廣泛的個人信仰,卻有“基督化”,也就是在麥克阿瑟改造下接受了基督新教式的種子連同制度塑造——法治、人權、分權、自由……都出自美國憲政精神的輸入,而美國憲政的母體就是加爾文主義。
所以說,日本決不是“無關基督教的成功樣本”,而是“被基督化國家改造”+“被動基督化”的典範!
二、日本現代化不是“自長自發”,而是“外力改造”的結果
這一點我們其實有共識:日本是在美國戰敗改造下成功的(如您所說“麥克阿瑟主導的現行日本憲法具有美國憲法相當的影響”)。
但我進一步補一句:這不是普通的西化,而是“新教憲政化”。
美國不是法國,不是拉美,它所輸出的是:
“王在神下進而王在法下”的有限政府;
(為此,天皇必須下詔書,宣布自己不是神,因為只有一位至高、獨一的神)
“天賦人權”的法治根基;
“個人責任”的新教倫理;
以及普遍恩典下的文明共識。
所以日本的制度不是靠“儒家”以及日本歷史孵化出來的,而是靠美國——這個以清教徒立國的國家——用強力塑造出來的。
日本值得學習的地方在於,日本的精英在戰敗後痛定思痛,認為日本不是輸給了戰爭,而是輸給了更高的文明,於是決心做一個“成功的失敗者”,謙卑向美國學習,才成功轉型。日本的現代化事實上分了兩段,“脫亞入歐”,結果掉入德國國家主義的法西斯泥潭,後“脫歐入美”才正式成功!
另外,德國和法國也是在戰後向新教美國學習,才真正完成現代轉型的。——川普的白宮美女發言人說得好,法國應該感謝美國,否則現在要說德語。
日本戰敗卻因敗得勝,中國則相反——中國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二戰“戰勝了,因而驕傲得不得了,到現在從沒有認真思考、學習世界先進文明的謙卑態度,也不真正懂得世界文明主流和大潮,仍在法國-蘇聯與白左的一套不着邊際的敘事中打轉轉。多數人仍未擺脫“中體西用”的”中國夢“,甚至趕不上福澤渝吉的水平——渾然不知“精神-制度-器物”三者才形成文明,精神的作用永遠是第一位的。
中國當然也可以象日本那樣實現憲政文明——那就是被外人強制改造,那不就是劉曉波”300年殖民地“的模式吧! 這,恐怕不是好事吧?
三、台-灣的轉型,是“親英美+親基督教”雙軌並進的成果
這一點(台灣的福音化與基督化)賀老師您沒有回應,我替您補上:
台灣,一直親英美,從未親蘇,也未親德法,這沒錯吧?——英美是什麼?新教文明與保守主義的代表啊!
台灣還親基。蔣介石、蔣經國父子皆為基督徒,蔣公每日靈修寫日記,蔣經國支持長老會與福音教育,推動“靈性建國”。
從80年代轉型至今,台-灣內閣基督徒比例歷來居高,教會成為推動人權、自由的重要力量。
台灣民主轉型中的關鍵人物,如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均受新教教育深遠影響。
這非偶然——而是當一個社會真正親和基督教、親和英美新教憲政文明時,它才具備了憲政轉型的核心文化條件與制度“生命力”。
中國”五四“一幫瞎子“非基”,您賀老師今天還”輕基“甚至主張“宗教影響有限”,官方則”拆堂拆十“——這,你以為這能與人家日、台相提並論嗎?
四、韓國的憲政轉型:更是主動“基督化”的典型案例
韓國自1950年代以來,基督教迅速擴展,基督徒人口甚至超過30%,在城市中已達40%以上。
韓國政界、教育界、輿論界核心人物,基督徒比例遠高於亞洲其他國家。
韓國的民主運動與人權推進中,教會是最活躍的公民力量之一,尤其在80年代“光州事件”後,更是輿論的守望塔。
韓國的福音化+基督化,直接推動了憲政民主。金大中說過,沒有韓國教會,就沒有韓國的民主。
當下,文在寅是長老會基督徒,尹錫悅夫婦也是基督徒。韓國總統幾乎“不是在教會長大,就是在教會結婚”。
當然:
韓國不是戰敗國,沒有被強制“基督教化”;
韓國是自主選擇“親美+親基”,並在新教文化滋養下實現了經濟騰飛+政治轉型的“雙重奇蹟”。
五、輕視基督教的國家,沒有一個真正實現現代文明
這句話,您或許不同意,但歷史事實無情地證明:
儒家文明圈中,只有“親基”路線的國家走通了現代化:
日本:“被基督化”改造型
韓國:“主動親基”生長型
台-灣:“親英美+親基督教”融入型
另外,趁便一說:蘇聯解體後,10個國家一夜之間成為自由民主國家,他們全都具有深厚的基督教的背景。
而長期“非基”“排基”或“敵基”的國家——如中國大陸、北朝鮮、中亞五國——至今尚未完成真正意義上的憲政轉型。
這不是“神學信仰”的論斷,而是“制度文化”的事實。
六、憲政的根,是神定秩序,不是古希臘
您說“法律至上源自古希臘羅馬”,這沒錯,但:
雅典的“法律”,可審判蘇格拉底,殺言論犯;
羅馬的“共和國”,仍是貴族寡頭統治,不保障平民人權。
真正的“法律高於人、王在法下”的合法性邏輯,來自於:
“王在神下進而王在法下”——君主不是主權者,上帝才是;
“人有神所賜之不可剝奪權利”——政府權力不是無限,而是託管。
這才是美國憲政、英國法治真正的超驗來源,也正是基督教信仰將“法律”從強者的工具,變成了普遍正義的護盾。
七、結論:“現代文明” ≠ 西式技術;“現代文明” = 基督教“神定秩序”觀的果子
基督教當然不是唯一因素,但它孕育了憲政文明的生命種子,並促進了軟硬條件的生成。
沒有它,不會有啟蒙。
沒有它,不會有憲政。
沒有它,不會有天賦人權。
沒有它,不會有“有限政府”與“有界的自由”。
沒有基督教,也許能造出高鐵,但造不出公民社會;
沒有基督教,也許能制定憲法,但無法培育憲政文化。
您說“誇大基督教的作用會令人絕望”——事實恰恰認為,只有珍視基督教播下的文明種子以及對社會軟硬條件的塑造,中國才有希望!
若說“基督教不是現代文明的決定性因素”,那請告訴大家:
有沒有哪個敵視基督教的國家,實現了穩定、可持續的自由憲政?
有沒有哪個“去基督化”的政權,在制度文明上超越了台-灣、韓國、日本?
日本“脫亞入歐”繼而“脫歐入美”,成功了!
台灣“脫亞入美”,也成功了!
中國晚清“中體西用”,失敗!
1949後“脫亞入蘇”,失敗!
改開後”蘇體美用“,還是失敗!
現在都暈了,不知道幹啥好了,甚至完全看不懂了(哈哈,估計您也暈)……
其實就一條路:福音化+基督化,親和英美新教文明與保守主義,才有望持續推進憲政文明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