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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普爾的難題
送交者: 嗣源 2025年12月23日09:36:1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自古以來的哲學家都熱衷於回答以下有關“認識論”的問題:人類的認知活動的目的是什麼?人是如何得到知識理論的?知識、理論起源於經驗還是起源於人的理性?這些知識理論是真實確鑿的嗎?是與客觀存在相符合的真理嗎?依靠理性能夠獲得必然的普遍的知識嗎?如何檢驗知識理論是真實、確鑿、必然、普遍的?等等。


波普爾在他的著作《猜想與反駁》(注)的第三篇“關於人類知識的三種觀點”中寫道:“我必須討論和批評兩種人類知識觀——本質主義和工具主義”。這裡,他所論述的“人類知識觀”就涉及到人類認知活動的目的。


一,關於人類認知的目的:


波普爾說到貝克萊主教對牛頓理論的分析:“這個理論充其量只是一種‘數學假設’,也即對現象或外觀進行計算和預言的方便工具;決不能當作是對任何實在物的真實描述”。波普爾指出,貝克萊的主張就是“工具主義”,其要義是:“科學理論既不能解釋也不能描述世界;它只是工具而已”,“知識就是力量,真理就是有用”。波普爾反對這種觀點,他說:“科學的價值在於他的解放力——爭取自由的最偉大的力量”,“所以這一切(指科學理論)決不僅僅是工具;它們是我們的心靈用理智征服世界的明證”。波普爾這種說法有點書生氣,他應該意識到,被用來“征服世界”的“偉大力量”正是包含着某種工具的意義。


波普爾認為,“西方文明最重要的成分之一,可稱之為‘理性主義傳統’,它是我們從希臘人那裡繼承下來的。這就是批評討論的傳統,這種討論不是為了討論而討論,而是為了探索真理。”追求真理,接近真理,這些口號是波普爾多次提到的,在他看來,這才是人類認知的崇高目的。他認為,工具主義把人的認知看作是某些行為達到目的的工具,這樣就把人類的認知限制在局部的、淺見的範圍,認知的目的僅僅是為了滿足實際需要;他認為,按照工具主義的信條,“我們對這個世界不能夠也不需要學習和了解比我們已經知道的更多的東西”;他認為人類認知的目的是解釋和描述世界,是探索未知、追求真理。


波普爾批評的另一種人類知識觀,就是“本質主義”。他寫道:“本質主義”認為:“最好的、真正的科學理論描述事物的本質或本質屬性——現象背後的存在”,“這樣的理論既不需要也不可能作進一步的解釋:它們是終極解釋,發現它們乃是科學家的最終目的。”波普爾寫道:“我對本質主義的批判並不是為了確證本質之不存在”,而是“我正在加以駁斥的本質主義原則僅僅是聲稱科學目的在於終極解釋的原則;就是說,一個解釋(本質上,或者說本性上)不可能作進一步解釋,並且也無需作進一步的解釋。”他認為,“相信本質(無論是真的還是假的)容易給思想設置障礙,容易給提出新的和富於成果的問題設置障礙。”


可見,波普爾並不完全反對人類認知的目的是探求“事物本質”,這與他認為的“解釋世界、探索真理”的目的是相類似的。他反對的只是所謂“終極解釋”,因為它是新思想的障礙。他主張一切理論皆可“反駁”,意味着不可能有什麼“終極”。


由此,波普爾提出了關於人類認知觀的第三種觀點。他寫道:


“科學家的目的在於真實地描繪世界或世界的某些方面,在於真實地解釋可觀察到的事實。”。


“我們可以把科學理論的‘第三種觀點’簡單表述為科學理論是真正的猜測——關於這個世界的提供的豐富信息的猜測”,“這種猜測是致力於發現真理的嚴肅嘗試”,“可檢驗的猜測或猜想總是關於實在的猜想”。


“我們傾向於把所有這些世界,包括我們的日常世界,都看作是同樣的實在”,譬如,說我們的鋼琴是實在的,而說鋼琴的分子、原子同樣是實在的。他批判工具主義“企圖否定理論描述像實在世界這樣的東西的主張”。


“我們的有些理論可能同實在相牴觸;在這種時候,我們知道存在着實在;存在某種東西,它提醒我們記起這樣的事實:我們的觀念可能是錯誤的。”這似乎是說,哪怕是錯誤的猜想也表明有一個“實在”。


“我相信科學能夠作出真正的發現”。波普爾的“真正的發現”指的就是對世界的實在的描述和解釋,指的是“發現真理”的那種發現,而工具主義拒絕承認這種“真正的發現”。


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他的第三種觀點——他認為,人類認知的目的是發現真理、接近真理。世界是“實在”的,有各種層次的“實在”,譬如物體、物質、分子、原子、電子等等都是“實在”。理論都是猜想,是對某個“實在”的猜想,檢驗其結果“合乎事實(實在)”,就是科學理論;在已有科學理論的基礎上作出深一步的猜想,是對深層次的“實在”的猜想。世界是“實在”的,或許人類不能窮盡地描述和解釋世界所有的“實在”,“真理企不可及”,但是科學理論的確是在描述、解釋外在世界的一個個“實在”,一步步地接近真理,科學理論就是真理的一部分。(波普爾的“實在論”與他的“客觀真理觀——合乎事實”是相對應的,下文將繼續討論之)


人們認知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我們認為,其目的不是為了追求真理或科學地位;而是為了謀求生存和發展,是為了在競爭中獲取生存和發展所需的資源,知識、理論都是競爭的工具;所謂的真理或科學地位這類名堂,也就是一種“有價值”的資源。這種資源可以讓參與競爭者戴上某種光環、獲取更多人的認可和支持、以及獲取隨之而來的名利地位。


或許有人要問:牛頓提出重力理論是為了求生存和發展嗎?洛克提出民主理論是為了求生存和發展嗎?回答是十分肯定的。所有科學家、思想家所做的一切,首先是為了謀求在某個研究領域獲得、維護自己的聲譽、地位、話語權等等;當然,他們會把研究的目標設定為對人類社會有所貢獻的事物,設定為有利於人類在競爭中謀求生存、發展的事物,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能獲得聲譽、地位、話語權等等。


從某種意義上講,工具主義觀點是值得採納的。人類認知的目的是為了在競爭中獲取生存和發展所需的資源,知識和理論是競爭的產物和工具,工具無需評判其真假,只求其有效,有利於達到競爭目標之理論,就是有效的工具。有的理論作為工具被應用在人類生活的局部範圍,有的理論被用於更加廣泛的領域,只要這些理論可靠有效,人們會保留下來,對於不那麼可靠有效的理論,則繼續探索並更新理論。人類認知的目的不是為了追求真理,因為在這人世間不存在真理。


科學與真理不同,科學是對人類生存和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的一項認知活動,也是人類在競爭中獲取成果的最有效的途徑。科學與人的利益密切相關,為了排除偽科學的干擾,維護科學的價值,必須對什麼是科學、用什麼標準區分科學與偽科學等問題達成共識。儘管,不同的人對此有不同的觀點,不可能形成完全一致的觀點,並出現相互的競爭;但是,當某種觀點(和標準)得到廣泛的認可和支持時,就能促使人們按照這種觀點和標準所指引的方向去追求“科學性”、“科學地位”,並有可能創造有利於人類的可靠而有效的工具。


目前得到廣泛認可和支持的觀點和標準是:在已有的經驗和理論知識的基礎上,提出某種假設,並通過反覆的實驗和觀察,根據其結果檢驗先前的假設是否成立,這樣一種認知活動即稱之為科學,這樣一種認知方法稱之為科學方法,如果多次同樣的實驗出現同樣的結果,則該假設即被人們認可為科學理論。之所以對“科學”達成這一共識,是回顧了一切已有的這一類研究活動,從中抽象出它們的共同點而形成的。


科學只是人類認知的方法途徑之一,大多數人從來沒有經歷過科學實驗這類活動,卻也通過其它方法途徑(例如接受教育、人際交流等)認知外部世界。人類所有認知活動都遵循同樣的程序,大致可描述如下:起於經驗,通過對大量經驗的比較和區分抽象出共同點,創造和使用語言標誌抽象的成果以形成概念和理論,以實際經驗檢驗理論是否有用、有效,無用無效者將被糾錯或淘汰……。科學這類認知活動也遵循此種程序,它與其它認知活動相比較而言,其特徵是“始於假設”,有些人就以為科學的認知活動不是起於經驗,而是起於所謂“純粹理性”、“先天知識”,這是出於誤解。“假設”從何而起?毫無依據的憑空妄想當然不是科學活動中的“假設”,沒有以往積累的經驗和知識不可能作出科學的假設,這種假設所針對的問題,正是出自以往的經驗和知識。科學活動的特殊性並沒有跳出一般認知活動的程序,即認知活動始於經驗。


科學這種認知活動是由人控制的,“假設”是人的主觀產物,它來源於已有的經驗、知識、理論。反覆實驗及其結果是“事實”,但這個事實也是人為控制的結果,並不是自然的、客觀的所謂“真的實在”,科學理論不是對客觀存在的真實的描述和解釋。科學理論不是“真理的一部分”,它是人類在競爭中獲取資源的有效的工具;如果遭遇新經驗而工具失效,人們就會補充、修改或否定舊理論,並創造更有效的理論。


二,關於真理:


談論人類的認知,免不了要面對“真理”問題。波普爾在第十篇“真理、合理性和科學知識增長”中專談他的真理觀。


真理是什麼?真理這個詞是由人創造的,用來聲稱某個理論是完全正確、不容置疑的。顧名思義,真理有如下特性:一是,真理是唯一的,如果針對同一事物有兩種理論都被稱之為真理,那麼,或者二者都不是真理,或其中之一是真理,另一個不是真理。二,真理是永遠正確的,如果某個時候發現它有錯誤,那就不能稱之為真理。三,真理是普遍適用的,即在它所涉及的領域內能夠解釋一切現象,沒有例外。


這樣的“真理”存在嗎?有誰能夠舉出一個理論是唯一的、永恆的、普遍的嗎?人類認知發展的歷史事實表明,任何一種理論都遭到質疑、補充、修改、甚至否定。從邏輯上講,波普爾的“證偽說”直接否定了“真理”的存在,因為他認為凡屬科學理論皆可反駁,皆可找出錯誤,有錯誤的理論當然不能稱為真理。正因如此,波普爾在講到檢驗科學的標準時,再三申明他談的不是檢驗真理的標準。他說“真理超越人的權威”,“不存在可供我們依據的真理標準”。他甚至曾想避開真理問題,他這樣寫道:“我就感到,討論進步標準而不至過多地涉及如何使用‘真’這個字的激烈爭論,可以更安全、更經濟一些。”


可是另一方面,波普爾卻又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人類認知的目的是要發現真理或接近真理:“在追求知識時我們一心想找到真的理論,至少找到比其他理論更接近於真理的理論,也即更符合事實的理論”。


這其中暴露出了十分明顯的破綻:既然你認為不存在檢驗真理的標準,那就意味着你不知道究竟什麼是真理,那你怎麼知道與它接近了呢?你正在追求並接近一個你不知道的東西,豈不荒唐?也許波普爾自己發覺了這一破綻,於是專門論述了他的“客觀真理觀”,以此加以彌補。


波普爾寫道:“客觀真理論:合乎事實”,“真理就是‘符合事實’的同義語”。在此前他曾寫道:“我們追求真理,但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找得到;我們並沒有真理的標準,卻仍然可以把真理觀念作為調節因素來指導我們”,“存在某種向真理進步的標準”。他把“真”的標準定為與事實相符,“合乎事實”就是“向真理進步的標準”——這就是波普爾的作為“調節因素”的客觀真理論。


波普爾以為,這樣一來,他就解決了“真理”問題。他認為真理是對世界“所有實在”的描述和解釋,世界就是一個又一個“實在”構成的,每當一個“實在”被科學理論解釋和描繪,就意味着向真理接近一步。科學理論是真理的一部分。


不妨回顧一下康德對待真理的態度,他提出“物自體”的說法,說道那個“物自體”究竟是怎麼樣的,人無法知道其客觀的真實存在,這樣一來它就避開了“真”的問題,代之以知識的必然性、普遍性。他說人類能夠獲得必然的、普遍的知識,因為人具備必然性、普遍性的“先天知識”,這是人的先驗的純粹的理性。康德說道:“我們的理性並不是從自然界引出規律,而是把它(理性)的規律強加於自然”,這就是說,我們不要去理會知識是否符合客觀存在的問題,我們也不要懷疑人類的理性,我們能得到必然的、普遍的知識,我們要將這些知識強加於自然,改造自然。波普爾同意康德的說法,認為人具備先天知識,如“期望規律性的傾向”、“猜想、猜測”等等。但不同意康德說人一定能夠得到必然的、普遍的知識理論,他認為由人的“先天知識”獲得的知識當中也可能有錯誤。他修正康德的說法,他用“合乎事實”來代替“必然性、普遍性”,把“合乎事實”的理論作為真理的一部分,返回到“真”的問題上來;他說真理雖然企不可及,但人類的認知把發現真理、接近真理作為目標,把“合乎事實”作為“接近真理”的標準;他以為,用康德的“先天知識論”加上他的“客觀真理論”,不但能挽救理性,也挽救了真理,從而解決了“真理”問題。他真的解決這難題了嗎?


波普爾同意康德的說法,即“我們的理性並不是從自然界引出規律,而是把它(理性)的規律強加於自然”,這等於說人類認知的目的是改造自然,知識理論都是為此目的服務,是達到此目的之工具,理論只是工具,工具的價值不在於真假,而在於是否有效,與是否真理無關;該說法還等於否定了人類認知的客觀性,聲稱“規律性”是主觀產物而不是客觀存在。波普爾一面贊成康德的說法,一面又提出“客觀真理論”,何能自圓其說?


波普爾十分倚重“事實”(或“存在”),那麼,事實是什麼?事實就是人的感知,人的感覺經驗中包括大量的事實。合乎事實就是合乎經驗,說科學理論合乎事實就等於說科學理論合乎經驗。有兩種事實(兩種經驗),一種是自然的事實,人可以感知這些事實,但人的感知不等於客觀存在,“合乎事實”不等於合乎客觀存在。另一種是人為的事實,譬如實驗及其結果就是人為的事實,實驗是由人設計、由人控制、由人設置某些條件(如壓力、溫度、時間)的。如果設置不同的條件進行實驗,那麼結果就不再重複出現,實驗及其結果這種事實是人為的、主觀的產物,不具備“客觀性”;可以想見,當人類消失之時,這類實驗(事實)也將不復存在。為了達到同一目的,不同的人按照不同的理論設計出不同的實驗,譬如合成氨的實驗,不同的兩個實驗都能得到氨,但是得率不同,對於這兩種理論的評判,不再是“真或假”的問題,不再是哪個更符合“客觀”,而是哪個更有利於達到我們的目的。


再者,對於同一個被感知的事實,可能存在不同的解釋和理論,但卻都合乎事實。譬如地心說與日心說的分歧,它們都對太陽東升西降這同一個事實作出解釋,二者都“合乎”太陽東升西降的“事實”,那個是真、哪個是假?或許應該是無所謂真假,所以不能說“合乎事實”的理論就是真理的一部分,或“向真理進了一步”。


“真理就是‘符合事實’的同義語”這種觀點難以被人接受。


波普爾企圖解決“真理”問題,但按他的理論並沒有解決這難題。實際上,所謂必然的、普遍的、永恆的真理是不存在的,人類的認知不是為了追求真理、發現真理、捍衛真理,人類認知的目的是為了在競爭中獲取生存發展所需的資源。對於知識的評判,不在於真或假,而是在於它對達到競爭的目的是否有效,有利達到目的就保存、傳播,不利於目的的則加以補充、修改或拋棄,人們追求的是可靠有效的知識;有些知識不會即刻在實用中見效,但可能引發更多的創造發明,顯現出更加強大的競爭力。


波普爾對於真理的態度就像是一種信仰,一方面,他的“證偽說”肯定了一切科學理論都可以反駁,這種觀點從邏輯上說直接否定了真理的存在;另一方面,他又極力論證“客觀真理觀”,提倡“追求真理”、“接近真理”。波普爾雖然曾經想避開“真”這個字,但他又念念不忘那個“真”字;他似乎覺得,如果抹掉了“真”,人們怎麼知道自己的知識理論是確鑿可靠的呢?人類的認知還有什麼意義呢?他想解決如何挽救理性、挽救真理的這一難題,但恐怕是徒勞無功。


三,關於經驗與理性:


有關認識論的討論,必定涉及到經驗主義與理性主義的分歧。至今的情況是,經驗主義並不否定理性的功能,理性主義也並不否認經驗的作用,二者之間的主要分歧之一在於:


經驗主義認為人類的知識、理論源於經驗,理性源於語言,而語言也源於經驗。人類在積累大量經驗的基礎上創造了語言,在創造語言的過程中演化出抽象的能力(亦即稱之為理性的認知能力),於是能從大量經驗中抽象出概念,進而在關於事物之間關係的大量經驗中抽象出概念之間的關係(推理、判斷),並在此基礎上構成理論。概念、理論都凝聚着大量的經驗,抽去大量經驗的概念、理論則是空洞的字眼。經驗在先,概念、理論在後,最後,知識、理論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還需由經驗予以檢驗。離開了經驗,理論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理性主義認為知識、理論不是源於經驗,經驗是偶然的,經驗與經驗之間不存在必然的、普遍的關係,無法從經驗中推演出規律性,科學理論所論證的規律性,是由人的先天理性或先天知識發明並強加於自然界的。人的理性先於經驗而存在於人腦之中,並不依賴經驗而存在。人類的先天理性把經驗作為材料進行加工而形成概念和理論,這些概念、理論是必然的、普遍的,或者是由於“合乎事實”而“接近真理”並成為真理的一部分。


波普爾偏向於理性主義。在第一篇“科學:猜想和反駁”中,他論述了經驗主義與理性主義的問題,他從維特根斯坦的“證實論”,談到休謨的經驗論,再談到康德的“先天知識”。


波普爾寫道:“(維特根斯坦認為)凡屬於科學的命題都是那些可從真觀察陳述引申出來的命題……這等於關於分界的一個粗糙的可證實性標準,……這個標準是完全不適當的”。因為“任何科學陳述都從來不能從觀察陳述中演繹出來”,接着波普爾引述休謨的話來論證這一點。


他引述休謨的話:“即使觀察到對象時常或經常連結以後,我們也沒有理由對我們不曾經驗過的對象作出任何推論”,他認為這是“休謨指出歸納在邏輯上不能成立,是完全對的”,接着他寫道:“企圖靠訴諸經驗為歸納法找根據,必然導致無窮倒退。結果是,我們可以說理論決不能從觀察陳述中推演出來,也不能靠觀察陳述為理論尋找理論依據”。波普爾用休謨的論點來反駁維特根斯坦,指出科學理論不能從經驗(觀察)中推演出來(引申出來),所以“可證實性標準”是完全不適當的,理論不可能來自經驗。不過他也承認,一個理論被接受還是被拒斥須經觀察(經驗)的檢驗。


理論不可能來自經驗,那麼來自於何處?波普爾回答說,來自於人的先天理性,來自唯一的一種理性程序。


他指出,“(如果)我們是通過重複和歸納獲得知識的,所以我們是通過一種在邏輯上站不住和在理性上講不通的程序獲得的,因此一切表面的知識都只是一種信念——根據習慣的信念。這個回答意味着,即使科學知識也是非理性的,因而理性主義是荒謬的。”波普爾認為歸納是一種反理性的程序,他要提出一種“非歸納”的程序,那是一種基於“先天知識”的“猜想——反駁”的程序。


休謨說歸納法之所以被相信或被運用,是因為心理習慣和人性的緣故,是一種對於規律性的信仰,這種信仰是“重複”的結果,亦即是多次經驗重複的結果。波普爾駁斥了這種解釋,他說:“我不把我們指望規則性的傾向解釋為重複的結果,而建議把我們認為的重複解釋為我們指望和尋找規則性傾向的結果。”波普爾認為“指望”(或期望)不是“重複”經驗的結果,相反,“重複”是“指望”的結果。“期望規律性”與經驗無關,它是人先天具有的心理傾向,人憑藉這種心理傾向在經驗中發現“重複”。


波普爾所說的“指望(期望)”就是一種先天知識:“我覺得先天觀念的理論是荒唐的。任何生物都有天生的反應;而且在這些反應裡面,有些反應適應於即將到來的事件。我們可以把這類反應描述為‘期望’,……我們甚至可以在相當合理的意義上談論‘先天的知識’。……所以我們生來就有期望,生來就有知識,……即是說,先於一切觀察經驗。這些期望裡面最重要的一個就是期望找到規律性。……康德相信‘因果律’是我們精神素質的一部分。而這種在心理學上是先天的、尋找規律性的‘本能’期望(另一處寫作“無意識的、天生的期望”),和康德的‘因果律’非常接近。……這種期望並不是先天正確的,因為它可能失敗”。


這段話的意思是,所謂“期望規律性的傾向”是一種“先天知識”,相當於康德理論中的“因果律”那種“先天概念”,它們都先於經驗就在人腦中存在着,不是經驗的“重複”所致。波普爾認為,從經驗中無法引申出規律性,只有憑藉人的理性(先天知識)發明規律性而後強加給外部世界:“我們不是被動地等待重複把規律性印在或強加在我們的頭腦里,而是主動地企圖把規律性強加給世界。”


他指出,有一種“理性程序”,能夠發明規律性,並形成論證規律性的科學理論。這一理性程序就是:“試探錯誤的方法——猜想和反駁的學說”。他寫道:“科學理論並不是觀察的匯總,而是我們的發明——大膽提出來準備加以試探的猜想,如果和觀察不合就清除掉”,“一切定律和理論都是猜測或試探性假說”。尋找和發明的規律性的猜想可能經不起檢驗,那就反駁之、批判之,並更新理論,這是唯一的“理性的程序”,“我們沒有別的理性程序可以採取”。


休謨否定了歸納法,亦即否定了“規律性”,也就否定了理性,休謨認為因果關係不是自然的本質,而是由我們所養成的心理習慣和人性所造成的。康德被休謨敲醒了,起而批判休謨而挽救理性。康德用那個不可知的“物自體”把自然界的“客觀規律性”問題撇開,把規律性說成是人的理性的產物,由人運用這種先天的、純粹的理性去組織、整理經驗,發明了規律性,並把這種規律性強加給自然界。波普爾同意康德的“先天知識”論,同意康德所言:人發明規律性強加給外部世界;但是,他不同意康德所說先天知識是“必然的、普遍的”,認為“先天知識並不先天正確”,猜想不一定能夠“合乎實在”,可能“和觀察不合”,所以要反駁,人類的理性運用“猜想——反駁”這唯一的理性程序發明規律性及其科學理論。他的這一理性程序包括兩個部分,一是猜想,指的是大膽猜想能夠強加於事物的規律性,二是反駁,指的是找出“猜想”的錯誤,更新理論。


康德和波普爾都提到“規律性”這個詞語(概念),說道自然界(物自體)有沒有規律性,人無法知道,規律性是人的發明,不是外在事物固有的本質。


什麼是規律?什麼是規律性?這一概念指稱事物的變化及相互聯繫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

休謨否定的正是這種人類知識的必然性、普遍性,但康德論證人類的知識具有必然性、普遍性,理由是人的知識是憑藉純粹理性亦即先天知識而得,而先天知識就具有必然性、普遍性,肯定了人類發明的規律性是確鑿無誤的,正因為如此,人可以運用其發明的規律性去改造自然。波普爾避開了“必然性、普遍性”這種提法,他發明的理性程序“猜想—反駁”本身就意味着“猜想”可能存在錯誤,所以必須要“反駁”。按照這個邏輯,任何理論都將被反駁,這種觀點的直接結果就是否定了人類知識具有必然性、普遍性。為此波普爾就用“客觀真理論”來加以彌補:沒有必要用“必然性、普遍性”來為理性辯護,而是要用“接近真理”來彰顯理性。這樣一來,波普爾也許以為自己在康德理論的基礎上更能夠挽救理性、挽救真理,正如他所說:“對康德自己的批判哲學作了最後一點潤色。”


那麼,波普爾的理論真能挽救理性、真理嗎?


首先,人們應該注意到,波普爾所說的“期望”是一切生物的本能,動物也有這種本能,譬如,獵豹捕捉獵物的經驗引起它的猜想:“與獵物的距離愈近愈好”,它試着這樣做,果然有用有效。人類具備的期望或猜測這種本能從何而來?是由感覺經驗的功能而來。感覺能夠區分、比較外來的刺激,當來自經驗對象的刺激與往日不同之時,人們能夠感覺到事物的“變化”,這類經驗多次重複以後,就會引發出“好奇心”,在腦中出現“為什麼”的問號,產生期待找到答案的動力。所以,期望、猜測屬於感覺經驗層次的心理現象,是一種反應,不能認為是一種理性能力。當人們產生期望或猜測的動力以後,憑藉創造和使用語言的能力,從大量經驗中抽象出概念,再抽象出概念與概念之間的關係,這才是理性活動的過程。


其次,更為重要的,需要討論一下人類的理性是如何演化而來?人類演化出理性的源頭是人的感覺,感覺可以對外界的刺激作出反應,與此同時,感覺能夠區分、比較外來的刺激,如對聲音區分出音高、音色,對光線區分出顏色、明暗,觸覺分出軟硬、冷暖,等等。感覺可以被記憶在腦中,相似的感覺積累成為經驗。動物也有感覺及其區分、比較的功能,也有記憶感覺的功能。如果沒有感覺及其區分、比較的功能,人與動物都無法生存。


人與動物不同之處,在於人創造、運用了語言,用符號來指稱已有的感覺經驗,在創造和運用語言的漫長過程中,人類演化出“抽象”能力。當人們用一個詞語去指稱某一類事物(形成概念)之時,就顯示出他已經習得了抽象的能力,也就是現在一般稱之為“理性”的能力。抽象的基礎是積累的大量感覺經驗,僅僅看到一匹馬的經驗不可能從中抽象出“馬”這個概念,必須觀察過大量的馬及其它動物,通過反覆的區分、比較以後才能發現它們的共同點,抽象出“馬”的概念。抽象能力或理性能力必然在積累大量經驗之後才會演化而成,經由抽象而形成的每一個概念都凝結着大量的經驗。理性不可能先於語言而出現,語言不可能先於經驗而出現,理性也不可能先於經驗而出現,理性是在感覺經驗長期積累的基礎上創造和使用語言的過程中演化出來的抽象能力。


人在經驗的基礎上抽象出概念,在不同的經驗基礎上抽象出各種不同的概念;在積累了有關事物之間的關係的大量經驗的基礎上,人能夠抽象出概念之間的關係(如歸屬、因果等關係),這就是推理判斷的能力;在積累大量的概念之間的關係的基礎上,人們再把概念組織成為理論。譬如,從有關氏族、部落、村落的經驗中抽象出“社會”的概念,從歷史經驗中抽象出“社會演變”的概念,再從社會生活的經驗中抽象出“社會與個人的關係”的概念,再從“社會演變”與“社會與個人的關係”的關聯之中抽象出解釋社會演變的諸多理論。譬如有人說,社會是一個有機整體,社會有它內在的結構、內部的矛盾、變化的規律,社會決定個人的一切,等等。而另有人說社會只是一個人腦中的概念,一個思考、解釋種種社會現象的思維工具,處在競爭中的個人的思想行為才是解釋社會現象的基點,社會現象及其變化只是所有個人行為綜合的結果,等等。


人類的理性就是這樣演化、發展而來的,在語言被創造出來以前,人類不具備理性能力,理性源於語言,在沒有積累大量經驗以前,人類不可能演化出創造和使用語言以及抽象的能力。概念、理論必須從經驗中抽象出來,每一個概念都是指稱諸多經驗自身具備的共同點,而不是如康德、波普爾所說的,由“先天知識”從經驗的外部強加於它。


為什麼人們會認為理性(理論)先於經驗而存在?因為他們忘記了人類理性演化、發展的來由,或者是有意視而不見。他們的研究是在千百年來無數學者創造出大量理論的基礎上開始的,他們在研究、思考之前就有理論在他們面前,是理論引導他們去研究思考;他們的猜想也是從理論開始。他們面對大量的語詞、概念、術語,卻不知道這些概念如何從大量經驗中抽象出來,他們僅僅從邏輯上去理解這些概念,並按他們的理解再把這些概念排列、組織一番,推出所謂理論文章。他們割裂了人類的認識史,把感覺經驗——抽象——概念——理論的不斷反覆連續的過程,誤解為理論——反駁——更新理論——反駁的反覆連續過程。


在第五篇“回到前蘇格拉底哲學家”中,波普爾寫道:“傳統的經驗主義認識論和傳統的科學編年史兩者都深受培根神話的影響。這個神話是說,一切科學都從觀察出發,然後緩慢地、小心翼翼地過渡到理論。”他認為培根的神話是“不着邊際的”、“沒有意義的”。他舉出阿那克西曼德提出關於“大地”的理論作為實例,論證理論不是以經驗為起點。阿那克西曼德說道大地像一隻鼓,它有上下兩個平面,我們在它的一個平面上行走,而其他人正在相反的一面上。波普爾認為他這種猜想不可能來自觀察,甚至“是反觀察的”,因為他不可能觀察到人在上下兩個平面上行走的情景,波普爾認為對於這種情景的猜想只能來自於人的理性。但是,雖然我們無法知道阿那克西曼德當時是怎麼想的,但以下的的描述應該容易理解:因為觀察過太陽、地球、星星都是球形的,故而猜想大地(地球)也是球形的,但是又觀察到大地是平的,如何解釋大地既是球形又是平的?於是就猜想到鼓的形狀,在球上削去對稱的兩條弧線,代之以直線,於是既有球的部分又有平的部分。至於人在上下兩個相反的平面上行走這種情景,那是把大地猜想為球形的必然結果,而大地是球形的猜想,卻是觀察的結果。


猜想是什麼意思?猜想必定有的放矢,准對什麼而猜想?准對觀察或經驗到的事物,或者猜想某個理論的錯誤(因為該理論不合乎觀察到的事實),離開了觀察或經驗到的事實,不可能產生任何猜想。


波普爾還舉出另一個例子,他在第四篇“關於一種理性的傳統理論”中寫道:“這個人將接受這個神話並把它用於各種設想用它來解釋的事情,譬如行星的運動。然後他說:‘我並不認為這個神話很好,因為它並沒有解釋行星的實際的可觀察到運動’。因此,導致我們的系統觀察並指導這種觀察的是神話或理論,這些觀察旨在試探理論或神話的真理性。從這個觀點看來,科學理論的增長不應當看作是收集、積累觀察資料的結果;相反,觀察及其積累應當看作是科學理論增長的結果。”這段文字露出了破綻,他說有人想應用神話來“解釋事情”,譬如解釋行星的運動。顯然,這個“事情”是這個人觀察、經驗過的事情,否則他不會想到這麼做,一個從來沒有用心觀察過行星的運動的人,不可能想到要用神話去解釋行星的運動。就像一個非醫學專業的人不可能為了檢驗醫學理論而去觀察心臟運動那樣。這個人不是因為有了神話以後才去觀察行星的運動,而是試着用神話去解釋已有的觀察行星運動的經驗。經驗(觀察)在先,神話和理論在後。


愛因斯坦在16歲時曾有過猜想,若是以光速的速度去追隨光的話,就會覺得自己停滯不前了。這個想法跟乘坐火車的經驗相似,火車車廂里的我靜止地站着,但是火車以外的人看我則是在運動的。後來愛因斯坦做了一個思想實驗被稱為“愛因斯坦火車”,由此他提出了“同時”的相對性。可以想見,如果他沒有類似乘坐火車的經驗,沒有關於速度、時間、光速、參考系統等知識,他不可能作出這種“思想”實驗。表面上看來,愛因斯坦創新理論的起點是“思想”,或者說是“猜想”,實際上這個起點是以往無數個起點的終點,而最初的那個起點則是經驗。


以理論(概念)為起點,通過猜想和反駁以更新理論,這種思維方法或研究方法,已經成為許多學者慣用的方法。使用這種方法的有些人往往不考慮概念如何從經驗中抽象出來,不去考慮如何通過經驗去檢驗理論,而是從概念到概念,從理論到理論,憑空創造了大量的“術語”。那位提出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的學者以塞亞·伯林曾這樣說過:“自由這個詞有兩百多種含義”,也就是說,就自由這個概念而言,學者們能夠創造出兩百多種“術語”。伯林也許有些誇大其詞,但這種情況很難被認為是可喜之事,倒是應該引以為戒。


其實,波普爾自己也一再申明:人類認知的目的“在於真實地解釋可觀察到的事實”,此話的意思是:觀察(經驗)在先,然後才出現解釋。人們從經驗(觀察)中抽象出理論,是為了能夠解釋已有的經驗,並由此指導人的行為。如果提出的理論無法解釋已有的經驗,則棄而不用或修改、創新理論,創新的理論再要經過經驗的檢驗,經驗是生成理論、發展理論的階段性起點和終點。培根說理論起源於經驗,說得對!怎麼能說是“不着邊際的”、“沒有意義的”?相反,若認為理論起源於理性或“先天知識”,那才是“不着邊際的”、“沒有意義的”。


理性或理論都是人類參與競爭的工具,沒有什麼純粹的理性,也沒有什麼純粹的理論,人類認知活動的目的不是追求“真理”或“必然性、普遍性”,評判理論的標準只有一條——是否能有效地用於競爭。對於競爭有用、有效的理論,人們會繼續保留,也可能在某時某事該理論失效了,那就更新理論,直到其被有效地用於競爭。


休謨、康德、波普爾都說“規律性”是人的主觀產物,這沒有錯。但是,人的主觀產物不可能是必然的、普遍的,諸多自然的、社會的因素決定了每個人的認知必定有差異或分歧,面對所有的差異和分歧如何裁定其真假對錯?出現過各種裁定的標準,但卻同樣都是個人主觀的產物,不可能存在一個“客觀的”、有絕對權威的裁定標準。人類認知的差異和分歧將永遠存在,競爭無可避免。康德和波普爾想用“先天知識”來論證理性的必然性、普遍性,或論證理性能發現真理、接近真理,都是沒有用的。


但人們一直在應用“規律性”這個概念,人們一直在應用歸納法、因果律等等,為什麼?因為它們有用、有效。人們創造出“規律性”概念,是作為一種思維工具來使用的。譬如,人們在大量經驗中抽象出“原因”與“結果”兩個概念,用因果律來解釋事物之間的關係,此後人們從結果尋找原因,找到好結果的原因後,就創造“原因”以得到好結果;找到壞結果的原因,就避開或消除那個“原因”。如果他們的努力遭遇失敗,他們不會怪罪於因果律或拋棄因果律,而是再繼續尋找失敗的原因。因果律就是這麼有用、有效。


在人類的實際生活中,其實有很多人並不在乎追求“真理”,也不計較什麼必然性、普遍性,他們更在乎理論是否有用、有效,在他們看來,如若真有什麼真理的話,那就是有用、有效的理論。也有人把“真理”這種名堂當作一種可利用的、高效的資源。這種人往往會在競爭中占據優勢,而一般民眾倒是會相信真理,拜倒在真理面前,還不知道“真理的創造者”正在利用他們為其謀取名利地位、財富榮耀。


四,關於“證實”與“證偽”:


波普爾在第一篇“科學:猜想與反駁”中談到區別科學與偽科學的分界線,在第三小節中寫道:“維特根斯坦的分界標準——就是可證實性”,而“這個標準是完全不適當的”;同時他提出了自己的分界標準:“衡量一種理論的科學地位的標準是它的可證偽性或可反駁性或可檢驗性”。


波普爾說到有些理論是不科學的,但它們卻不可反駁、不可檢驗,譬如,譬如占星術,還譬如“馬克思的歷史學說,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和阿德勒的個人心理學”。他寫道:“這三種學說雖然裝作是科學,事實上,卻像原始神話而不像科學;它們更像占星術而不像天文學”。於是他提出了一個觀點:科學理論可以反駁、可以檢驗,經得起反駁和檢驗的理論才是科學理論。


這是一種誤解,因為不存在不可反駁、不可檢驗的理論。波普爾列出三種理論並說它們不可反駁,這有點感情用事。某些新出爐的理論一時間受到眾人的贊同和吹噓,這在充滿競爭的社會裡是常見的現象,有競爭就必定產生這些現象,並不涉及這些理論本身的價值。一個理論的價值往往要經歷時間和實踐的考驗才能判定。實際上,現今為數眾多的人都會反駁波普爾指出的那三種理論;不但如此,人類思想史中的事實證明,不管是科學的理論還是不科學的理論,都經歷過反駁、補充、修正、更新。


即然不存在不可反駁的理論,那麼,把“可反駁”與“不可反駁”作為科學與偽科學的分界線,就顯得是多餘的了,甚至可以認為這是一個偽命題。


為什麼說一切理論都可以反駁?首先,這是人類思想史中記載的事實,沒有一種理論不曾經歷過反駁。其次,因為理論源於經驗,人的生命有限,人類的生命史也有限,人類的經驗畢竟有限,但始終在增長,幾乎每一天都會出現新經驗,這種增長就不斷地帶動對理論的反駁和更新。再次,每個人的認知,由於天賦、出身、環境和經歷等等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有差異就有競爭,參與競爭的各方都在“證實”己方的理論,同時“證偽”他方的理論,在充滿競爭的人類社會裡,一切理論皆受“證實”的同時亦皆受“證偽”。


在人類的認知活動中,為了得到可靠的、有效的認知,“證實”與“證偽”都是必不可少的途徑。人們必須“證實”獲得的認知是可靠有效的,否則他們無法維持生存,不論誰說“可證實”是完全不適當的,人們照樣不斷地去證實自己的認知是否可靠有效;人們還必須“證偽”某些認知不是可靠有效的;二者相輔相成地發揮作用,使人類的知識逐步增長,增強了人類謀取生存和發展的能力。通過“證實”以後的知識理論才能被人們應用,經過“證偽”以後的知識理論則需要更新。“證偽”即找出錯誤,但如何證明找出的確實是錯誤?需要“證實”其錯在哪裡。找出錯誤是要更新知識理論,提出的新理論是否彌補了、避免了所找出的錯誤?是否可靠有效?還需要經過“證實”,由此看來,“證偽”必須藉助於“證實”。


行文至此,我們可以回答以下問題即:波普爾的難題是什麼?


波普爾想解決的難題是——如何在康德學說的基礎上挽救理性和真理(作一點潤色)。


我們認為,人世間不存在真理,無需挽救;理性就是抽象的能力以及創造或使用語言的能力,具備文化知識的普通人都在運用理性去認知外在世界,理性並不神秘,也無需挽救。我們認為,如果運用《競爭論》的觀點來看待人類的認知(“認識論”),那麼波普爾所要解決的難題是不存在的,人類認知為其生存和發展服務,知識理論都是用於競爭的工具,評判工具的價值標準是“有用、有效”,不存在“是真是假”的問題。在人世間沒有真理。“真理”這一概念是由人創造出來的,其目的是把它當作一種資源,企圖利用它在競爭中占據優勢。


附註:《猜想與反駁》波普爾著,傅季重、紀樹立、周昌忠、蔣弋為翻譯,2015年2月由上海譯文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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