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給他刑258天,說明中共國的法律比美國的法律好。想想姜波, |
送交者: 酸亦鮮 2019月12月06日15:01:0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人間是不配有閻王這樣英明的法官的。其實要是我來審,很多人要坐 由 酸亦鮮 於 2019-12-06 13:28:13 |
沒給他刑258天,說明中共國的法律比美國的法律好。想想姜波,張玉婧的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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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酸亦鮮 回帖時間:2019-12-06 15:04:53 251天抵消拘留時間,七天給他回拘留所收拾行李。10萬元國家賠償太少。應當一天24小時應當按三天算,畢竟在拘留所值了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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