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蘇宏達因為在臉書批評政府的故宮政策是「消滅故宮的文化大革命」,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事實上,單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散佈謠言罪」,在司法院的「裁判書查詢」系統進行查詢,可以發現今年的不完整資訊(隨到隨登錄),已經有71起被檢方移送法院的案例。相較之下,107年只有33起,還不到今年的一半。
另外,自民國89年本法開始實施以來,到民國105年,17年間共有63例,平均每年不到4起。民國106年為22例,107年為33例,108年至今已經登錄71例。
實際因「造謠」而吃上官司者,數目不只於此,因為如果檢方偵辦後若判定不成立,不移送法院,就不會出現在上述數據內。另外例如昨天新黨舉行記者會為例,台南王姓農民在臉書轉傳立委高金素梅指控農業金庫將資金用於新南向的記者會影片,也遭到檢方傳喚,涉嫌違反的法條就非社維法,而是農業金融法的「散布流言或以詐術妨害農業金融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