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Taxi與Uber大戰之我見
註:這是在法國《歐洲時報》上發表的文章。與美國或其它地方的情況可能有些距離。請諒解。
25號中午看新聞,巴黎街頭硝煙瀰漫,宛若戰場。對峙的雙方是堵街的Taxi司機和維持秩序的警察。抗議的對象Uber則不見蹤影。
Taxi大家司空見慣,就是車頭上頂着一個牌子的出租車,無須解釋。Uber則是一種新型的出租車,可能還有很多人沒有坐過。我倒是坐過兩趟,可以來解釋一下。
簡單地說,Uber就是一種充分運用了互聯網思維的出租車。你在手機搜尋上鍵入Uber四個字母,很快可以找到它的官方網站。你必須要先開戶頭,提供藍卡賬號,才能使用這種服務。需要用車時,點開存在手機頁面上的Uber標誌,馬上可以看到附近多遠有幾輛Uber出租車在等候。這種車還分從小到大,從普通到高級四個等級。選好等級,你告訴他你的目的地,他馬上給你一個估計的價格。看到旁邊的車,你點它一下,馬上有一個司機的信譽評分出現。同時,你作為乘客的信譽評分也會出現在司機的手機平台上。這時你點一個鍵就可以確認訂車。若有任何疑問,可以發短信或直接與司機語音通訊。然後,你在手機的地圖上,就可以看見那輛車向你的地點駛來。差不多要到了,你就可以去街邊等候。司機當然會下車來幫你提行李。與普通Taxi乘客總是坐後排不同,Uber的司機一定會邀請第一位顧客(如果有幾位的話)坐副駕駛座,他一定不厭其煩,和藹可親地與你聊天。為的就是得到你的良好印象,用完車後,給他一個好分數。那個分數最高5分,最低0分,你可以在0-5六個整數之間選擇。得一個4分對一個Uber司機都是很嚴重的事,因為它一下子就會把他的總評拉下好大一截,對他今後的拉客,可是大大的不利。當然乘客的舉止也必須注意。若表現乖張,司機給你差評,你以後也就會打不到Uber出租車。甚至司機和乘客都可以因為嚴重差評被吊銷戶頭。至於路線、價格,那都是由電腦自動控制,不可能作弊。當然如果你熟悉路線,要求司機按你說的開,他也會從善如流,不可能帶着你去繞圈子。到了目的地,你拿了行李就可以走,車款會通過藍卡在你的戶頭上自動刨除。這個價格,比現時的普通Taxi的價格大體上會便宜30%。比如從巴黎市區到的戴高樂機場,普通的Taxi均價50€,而Uber則是均價35€。用了一次Uber之後,你就會上癮,把傳統Taxi棄如敝屣。
而傳統的Taxi,由於用重金購買了執業執照,又沒有充分使用互聯網思維,自然敗在下風。那些司機的抗爭,其實維護的僅僅是傳統Taxi公司和從業人員這個圈子的既得利益,並不是出租車用戶的利益,也不是大眾或國家的利益。當然我也知道,出租車這個行業已經供過於求。司機告訴我,平均每天工作12個小時,一周6天,一個月可以掙到2000歐元。但是這個問題並不能靠維持傳統壟斷的方式來解決。困境存在已經多年,Uber的出現只是雪上加霜而已。
這種競爭,我覺得很像網上商店與實體商店的競爭。我覺得互聯網思維根本是大勢所趨,無可抵擋。這個糾紛應當怎樣解決呢?我真的覺得不是靠堵新生事物,而是應當靠規範競爭。比如,傳統的Taxi公司為什麼不可以使用互聯網思維,在保留傳統營業方式的同時,也開發軟件,讓顧客可以在網上訂車,網上付款呢?比如那個雙向評分體系難道還有專利,不可以仿效嗎?或者,傳統Taxi司機為什麼不可以轉投Uber公司或也裝一個Uber軟件,腳踩兩隻船呢?是不是那個重金買的出租車執業執照在阻撓轉型呀?那個資產在新的競爭局面中如果化掉,那該算是誰的責任,我還沒有想清楚。但是為了維護這個執照的價值而阻撓新生事物的成長,那會是整個社會的利益所在嗎?
Uber的體系是一個集權的體系,其實由政府監管起來,比個體加盟式的傳統Taxi容易得多。比如老Taxi的實際營業額,只能憑司機個人申報,如果是現金交易,(這當然很常見。)根本就沒有traces可尋。而Uber的交易一切都在網上有記載,開的里程,可以精確到公尺,收入可以精確到歐分。如果司機與公司分賬時有貓膩,政府只需到公司查賬,甚至可以強行向公司派駐常任稽查,或者入公股,派官方代表參加董事會,自可搞個水落石出。那些Urssaf之類的福利攤款,應當比在傳統的Taxi公司更容易核查和收取。比如也可以要求Uber司機考營業執照,並要求全職等。轉型的痛苦和代價,也許政府該參與並負擔一部分。但堵一定不是一個可以根本解決問題的辦法。
相信大家也耳聞,Uber在中國已經有仿效者,如騰訊的滴滴和阿里巴巴的快的。這三家互聯網出租車公司也與傳統Taxi在中國的各大中城市無處不發生爭執。它們為了爭奪市場,甚至曾經倒付錢給乘客。現在它們好像要合併企圖壟斷出租車市場了。各地政府的政策有堵的,也有疏的。個人相信,最後還是疏導的一派會占上風,終究還是會讓這種新型的出租車公司成長起來。中國政府現在提出了一個非常響亮的互聯網+的概念,想在所有的行業推廣,讓大家努力去設想、去創新,看怎樣把互聯網的優勢在本行業中更充分地利用和發揮起來。法國的政府,歐洲的政府,怎麼沒有這樣強烈的趕潮流和創新的意識呀?
其實,這個Uber公司是一家美國公司。這種經營模式也是西方人創造。中國人能很快地學到,為什麼歐洲人就不能學呢?還有那個Maker(中國意譯成創客)也是,在中國已經蔚然成風,形成很大的勢力。在歐洲,在法國,我好像還沒有聽到一點動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