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一丁:給中央醫療巡視組的公開建議 |
| 送交者: 潘一丁 2015年11月15日14:37:0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
長期有“病”在身的筆者,因緣際會地,從沿海一大城市,來到四川某地的一個主客觀條件都很不錯的老年公寓。在孝順子女們無條件的支持下,準備按照自己的規劃來“業餘養老”,也就是繼續將筆耕出來的“餘熱”回饋社會。結果發現果然“天從我願”,無論從環境或物質生活條件方面,都完全滿足自己的要求,可以說已經“夫復何求”了。只是由於控制病情以及應對不時出現的小恙需要,所以無論到哪裡,都需要定期或不定時地、去醫院檢查、診治和用藥。從而對當地的醫療服務,有較高的關心和敏感度。尤其對某些具體的遭遇,令自己有“骨鯁在喉、不吐不快”的欲望。
記得當年在定居的老家期間,不到十年就用完了整整兩本病歷。離開之前去告別時,教授級別的主任醫師(主治大夫),還為自己專門寫了滿滿一頁的病情介紹。可是來到此地已經七個月過去,因季節性感冒和過敏(自己猜測可能也有一定“初來乍到、水土不服”的因素)造成許多不適而需求診。所以包括省立或民辦在內的大小醫院,也去過十數次;花去的醫藥費已近千元。在始終不得要領(未見療效)的同時,卻發現在準備好的兩本病歷上,竟然都還是一片空白、絕無只言片字留下。其中包括一般的醫生或掛號費要高達九十餘元的教授級專家。無一不都是“惜字如金”到了“一筆不落”的地步,令筆者不免要以“莫非藏拙”的小人之心來度之。 其實所謂“病歷”者。從字面上看,就是指一個人有關“患病和檢查、診治過程細節的歷史(記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醫生就好比一個受過專業訓練的“史官”,其“基本功”就是根據求診者的對自己主觀感覺症狀的主訴,再參考其以往的病史記錄,寫好病歷。然後根據和哲學氣息相通的傳統中國醫學的“上醫治國、中醫治人、下醫治病”理論(請注意:這是客觀抽象的概括,沒有貶義)或規律,以自己的學到的醫術和實踐中積累的經驗,對具體的病情作出判斷,並提出自己的治療或用藥方案,且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以示負責和備自己或另外接診醫生以後參考,客觀上起到“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的作用。這應該是作為一個合格醫生必須具有的應診“自信心”,和對得起“仁心仁術的白衣天使”這個榮譽稱號的最起碼擔當;也是對理論上對等的醫患關係之間的相互尊重、和心情的體諒;更是要在專門立法打擊“醫鬧”,保護醫生人身安全和個人權益的同時,也要避免“不當傾斜(護短)”的前提條件。 基於上述的認識,在求診期間,筆者曾不止一次低聲下氣地,向那些為自己看病的大夫提出請求,請他們在自己的病歷上留個可以備查的求診記錄。可他們卻以“會在電腦上寫入”的說法,把筆者打發了。讓堅持“較真”的筆者(連毛主席都說“共產黨就最講認真”),根據馬克思“懷疑一切”的宇宙觀,要懷疑『一旦出現“醫療糾紛”,那些所謂在電腦上留下的“記錄”,會不會像某些事發地的監控錄像那樣“找不到或被刪改”?』因為眾所周知,這在技術上乃是輕而易舉的“雕蟲小技”。就像筆者想要“立此存照”、以備自己或他人“秋後算賬”的文字,在發表前,照樣可以不留痕跡地、反覆修改數次乃至數十次一樣。 想到自己作為“求診者”,已經按照醫院方規定,如數繳納了作為初步診治費用的、甚至高達近百元的掛號費,以換取醫生的診斷服務。在法律上等同於『求診者已經正式跟醫院簽定了“用金錢換取醫療服務”的標準格式化書面合同(掛號、收費憑證),獲得了享受初步“診斷治療”的權利。而接診醫生則要以自己的專業醫術,來同樣履行對求診者初步“診斷治療”的義務。而實時填寫的病歷(或者還有化驗結果報告),就是已經履行合同的書面證據』所以就法律意義而言,不填寫病歷,本質上就意味着“沒有(完全)履行合同”,是一種“單方面違約且查無實據”的行為。所以令一向堅持“(公、私)雙向守法”的筆者不滿,有“個人權益被侵犯”的不公平感覺。以至於一氣之下萌生要“以(天)命相賭”,決定暫時不再去看病,把醫藥費省下來買機票,回到老家那些有憑據、且信得過的醫院去檢查。 但是冷靜下來後再仔細一想,這豈不是“別人違約自己受罰”嗎?除了讓“親者痛仇者快”外,自己是不會有什麼好結果的。當然也不能讓這種“不寫病歷”的行為,成為『鑽法律空子來“(以查無實據)推卸醫療事故責任”、靠以錯糾錯地避免醫鬧事件發生的“經驗”,從而形成普遍蔓延的趨勢,在醫患之間,產生更多、更大、更尖銳的矛盾對立,後果不堪設想(實際已經有多次惡性事故發生了)』而我們本來是完全可以本着“(民主社會)主人公”的負責精神,通過制度性法規來“防患於未然”的: 首先,建議中央巡視組要責成衛生主管部門立法(或規),把醫院負責診治病患的醫生『必須在由求診者持有、保管的病曆本上,書寫病歷』的行為,作為不可或缺的操作程序。而且將書寫病歷的水平和質量的底線標準,作為如中小學生語文能力般必要的“基本功”,納入教學、考核、評定,或晉升中級以下醫生職稱或級別的重要評定標準內容之一,以資鼓勵和鞭策醫生隊伍整體醫療質量和水平,以及嚴謹作風的提高。更可以為今後靠法制化解決醫療事故或醫患矛盾打下基礎; 其次,逐步推廣實現病歷的電腦標準化輸入和打印格式,作為仲裁縣、市級或以上醫院,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的重要手段和依據。對醫、患中的任何一方,凡提不出或篡改病歷中的原始資料者,一律作敗訴論或提高其承擔責任的比例。從法律層次提高全民對病歷的重視度或作為“主人公”的守法責任心。儘量減少或避免醫療事故的發生,從理論源頭上,杜絕挑戰法治的“醫鬧”事件; 以目前的主客觀條件而言。這絕對是辦得到的,因為不僅全民“依法治國”的觀念日益提高,一定會理解並支持這種建立在“以理服人”基礎上的“合理化建議”的。而且該建議也具備了必要的電腦軟硬件手段和物質基礎條件(看看銀行或商業支付系統、甚至政府公務機構和公用事業的普遍電腦化和聯網化,就知道了)。可以說已經是“(物質技術上的)萬事俱備、只欠(建立正式法制或法規的)東風”了; 如果從技術角度來看,這其實是一項巨大的系統化工程。不僅存在着極大的利國利民商機,而且還為最重要的第三產業(服務業)開拓了又一個創業的機遇。一旦正式受到重視,一定會湧現出一大批跨(醫療、電腦、後勤技術支援服務或法律保障等)行業、符合“全方位立體開發”原則的“創新型”企事業,將取得政府和民眾之間真正的“雙贏”; 最後更要強調指出的是,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這絕對是一個跟“文化復興或民族重新崛起”息息相關的大事,不但有助於緩和求診者和醫院之間的矛盾或對立情緒,也許可以從根本上重新建立嶄新的醫患關係,為取得社會真正的“和諧”、最後真正成為名符其實的“禮儀之邦”作貢獻。 為此,科學《新理論》公開表示:願意無條件提供全面的理論支持和立法保障。就看有關部門能不能心有靈犀地,勇當創新的“領頭羊”;而不是後知後覺地、做“大眾皇帝”的“跟屁蟲”。靠防暴頭盔和警棍、來“以暴(力)制(醫)鬧”了!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14: | 毛澤東給蔣介石的一封信 隱瞞七十年 | |
| 2014: | 大法是被迫害的,全能神才是真邪教! | |
| 2013: | 紐約時報長期以來反華反共,其文章實不 | |
| 2013: | 為溫家寶說句好話, 他守住了底線 | |
| 2012: | 一個台灣媒體人眼裡北京公園裡的另一種 | |
| 2012: | 習近平講話:怎麼看都像是在背毛選---- | |
| 2011: | 呼籲中共站得更高些,拿出誠意來療撫中 | |
| 2011: | “屁民”眼中的“艾胖” | |
| 2010: | 中國共產黨:你憑什麼法律殺幾百萬地主 | |
| 2010: | 中國共產黨:你憑什麼以“三反五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