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蘋果公司抵製法院裁決,說明什麼? |
| 送交者: 溪谷閒人 2016年02月28日16:22:1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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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歷史上,多次出現個人自由與政府公權力發生衝突,通過不少典型案例,促使國會對法律條文進行修改,有多達27條憲法修正案,這些修正案使美國的法律更加完善、在個人自由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時,民主制度更加健全。 保護個人隱私與政府的打擊罪犯的公權力之間,歷來存在着不可調和的衝突。這種衝突的存在是天然的、合理的。且看美國民主制度,如何處理、調節此類案例。 本周二,洛杉磯地區法院作出裁決,要求蘋果公司,協助美國聯邦調查局,解鎖加州恐怖槍擊案兇手的iPhone手機。然而,蘋果公司總裁庫克,發表公開信做出回應,以保護用戶隱私為由,拒絕執行法庭命令。事件立即受到全球的關注。 事情的來龍去脈。 去年12月,加州聖貝納迪諾恐怖槍擊案震驚全美,兩名罪犯行兇的動機至今仍未查明。男兇手法魯克一部加密的iPhone 5c手機,成為了破案的關鍵線索。由於擔心手機可能被設置成〝連續10次輸錯密碼後自動刪除所有數據〞,美國聯邦調查局要求蘋果公司配合調查,對法魯克的手機進行解鎖。 周二,美國洛杉磯地區法院批准了FBI的申請,下達強制令〝要求蘋果公司必須提供合理的技術援助,以協助執法人員獲得所需數據。 然而,蘋果公司對這一命令立即表示抵制。稱執行命令將會危及所有iPhone用戶的隱私。 蘋果總裁庫克在致用戶公開信中說,FBI要求蘋果開發一款iPhone操作系統的新版本,而該系統可能被用來破解任何一部iPhone手機。 蘋果同時質疑法院下達命令的法理基礎,稱FBI的要求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可能賦予政府任意獲取用戶個人資料的權力。
蘋果公司已經表示,將對地區法庭的裁決提出上訴。而爭議的關鍵,則在於裁決所引用的法案是否適用於執法機關要求私人企業開發新的軟件或系統進行解密。分析認為,這場官司也許要打到最高法院才能分出勝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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