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殺辱母者”就是人間正道 |
送交者: 藍色尼羅河 2017年04月01日13:45:08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為人子者,目睹生母的頭遭人按入馬桶。生母的嘴被人用髒鞋捂上,生母的臉被人用男性生殖器蹭刮。生母被人辱罵是妓女嫖一次還必須打八折。特別是當已經持續了六個小時的凌辱隨着警察的不作為而變本加利。他當然擁有足夠正當和充分的理由使用一切可以反抗的手段奮起還擊。這是人道,是天理。法律是人定的,法律有可能不遵循天理但是絕不可能悖逆人道。 根據中國法律:“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刺殺辱母者”以故意殺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判決書將限制自由、人格侮辱、性猥褻等等惡行定性為“過錯”而非“對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的不法侵害”。很顯然,在法官的法理意識中,只要沒有造成迫在眉睫的生命危險,就不存在防衛的必要。 不論法官如何理解法律。惡有惡報,善有善報,是不以法官意志而轉移的客觀真理。如果世間沒有報應,如同原因不產生結果,如同質量沒有重量,如同萬有引力不能維繫天體的運行。“辱母者”當眾掏出生殖器,就已經邁向了他的死亡。那把尖刀的出現絕對不是偶然。最高檢察院說還要對案情細節祥加研考。律師說以正當防衛作無罪辯護很難。在尼羅河看來沒有任何難度。踐踏他人自由和尊嚴就是罪犯。而為捍衛自由與尊嚴英勇抗爭的人就是英雄。 在人性與獸性終極較量的時刻,為人子者並沒有放棄最後的仁慈。他手握殺器喊出的第一句話是“不要過來。”。這是在祈求“辱母者”不要逼我走上絕路。楊佳不會這樣。因為他早已對公正不抱希望。鄧玉嬌沒有這樣,因為她知道“他們都是畜生!”。但是“辱母者”們還是逼了上來。他們也許根本不相信這個地盤上還有人敢於與他們對抗。 在最需要執法者終止暴行的時候,警察正在發動汽車打算離開。甚至推開報案人阻攔的手,說他們什麼也不想知道。 “可以要債不能打人”,這是警察對案件唯一的處理。這等於告訴“辱母者”們非法拘禁人格侮辱和淫穢猥褻都不會受到懲罰。 如果“辱母者”們沒有被刺中,或者沒有受到不可短時恢復的打擊,這一對母子下場不堪設想。這時候以“正當防衛”的名義他們可以為所欲為,完全不用擔心法律的制裁。但是,一旦為人子者拿起殺器,結局其實就已經註定。雙方的戰鬥意志完全沒有對稱性。一方是鬥狠撒潑的街頭人渣,他們要的是錢不想要人命。一方是被憤怒點燃的為人之子,在十倍於己的邪惡力量面前敢於揮刀反抗。 尖刀在“辱母者”的上腹部留下15厘米創道,在肝動脈撕開2厘米裂口,在肝右葉切出4x8厘米的截面。但是這並不足以導致不可逆轉的死亡。當血光之災突然降臨的時候,酒足肉飽折磨一對母子六個小時的“辱母者”們集體崩潰了。他們不是還有七個壯漢毫髮無損嗎?他們不是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嗎?為什麼沒有人堅持他們的正義呢。那個死於非命的“辱母者”甚至沒有尋求警察的救助,而是自行駕車去自尋死路。 蒼天將自由與尊嚴授予人類,同時授人類以良知,使人懂得人之區別於禽獸;善良之分別於邪惡。 為人子者已經對“辱母者”作出公正裁決。無論高等法院此案將作出什麼判決,“刺死辱母者”將成為一個經典案例,給那些曾經,現在和將來的辱母者辱父者辱妻者辱子者樹立警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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