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政治制度是以反民主為核心理念的非人民的共和制 |
送交者: 流沙河上 2017年07月04日22:55:5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美國聯邦政府的設計與形成自始至終同民主毫無關係,是制憲會議的55個成員為了自己的錢,還有他們背後的兩大集團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爭鬥、妥協的產物。恰恰相反,設計美國政治制度的指導思想是反對、防止民主幹政,杜絕民主政權。美國政治制度的一切大框架與小細節都是天才般的規劃:美國人民的絕大多數永遠沒有可能主導美國政治。美國政府成功運行的歷史則是他們的天才本領最好的證明。美國的政治制度是以反民主為核心理念的非人民的共和制。被西方思想界吹捧為神聖的、靠神的意志產生的美國憲法實際上是違反當時有選舉權的大多數美國人的意願,靠行賄等骯髒手段才通過的。聯邦政府成立的最大的推力是北方精英們要找一個苦主還債:成立一個聯邦政府後,他們手上的巨額債券才可能兌現。 本文分下面五個部分:(一)南北之爭;(二)美國政治制度形成的歷史背景;(三)美國的制憲;(四)選舉與三權分立;(五)人民是最大的輸家。 因為本人精力有限,如有討論,批評,指正,請到我的文學城博客。 一:南北之爭 由於氣候、環境的原因,加上英國的需要,美國的生產勞動方式有南北之分。南方的主體生產是種植,南方的殖民者主要是農場主。因此,南方集團的最大利益是把美國發展成為一個農業國家。北方的主體生產是工業、商業、土地房產、和金融(高利貸)。北方集團的最大利益是發展工業、商業、和金融。南北之間的最大矛盾是兩條不同的發展道路的矛盾。它的實質是美國發展方向與發展戰略的不同選擇,當然也決定美國不同的國運。但是南北方集團的爭鬥卻是純粹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在國家制定的政策、法律,和發展藍圖里(1)自已的集團不吃虧;(2)自已的集團能多撈好處。 南北的現狀。如果以有無選票來區分“人”與“不人”的話,當時在美國只是男性白人,而且擁有農場或更多錢才是“人”。他們大約是美國人口的15%。南方派人多,90%的“美國人”是農場主,但南方人沒有北方人有錢。北方人雖然少,但有神通廣大的錢,反而比南方人更有能量,更有影響。舉一個事例讓大家有一點感性認識:在華盛頓任總統期內,漢密爾頓管理財政部,依靠北方集團的財力,手下僱傭兩千多人為他工作。傑弗遜是國務卿,只能雇一個半人為他工作。南北雙方的爭鬥,用一個大家比較熟悉的比喻,相當於羅馬時的貴族集團(北方工商業、金融集團)與平民集團(南方農場主集團)的爭鬥。 國家政策、法律的傾斜能帶來多少好處或吃多少虧?只要看南北雙方爭鬥的有多少慘烈就可以知道答案。在美國歷史上,當國家政策、法律可能向另一方傾斜時,南北集團從來都是毫不猶豫地選擇退出聯邦。美國獨立戰爭結束後,北方集團主導同英國的和談,他們希望同世界霸權英國保持親近的關係。南方覺得一個友好的英國會對美國發展工業、商貿業有利,再加上英國對南方的賠賞不夠多(賠賞在獨立戰爭中英國“解放”黑人奴隸造成的損失)。南方當時就要退出邦聯。這是美國第一次鬧分裂。 1803,傑弗遜從法國那裡購買了路易斯安那州。美國國土多了一大塊,當然是好事。但是北方集團回家一想,這是不是意味着美國將出現更多的農場主?美國將成為一個農業國家?國家政策、法律的將向南方佬那邊傾斜?這一懷疑,美國又一次鬧分裂,這次是北方要退出聯邦。真正鬧出戰爭的是1861年。大量的歐洲窮人來到美國,為了不讓南方集團壯大勢力就要阻止這些歐洲白人選擇做農場主。有錢的北方集團一是造輿論(至今還讓南方背上道德的黑鍋),二是破壞南方的農莊園經濟。在很多地方象今天的美國政府出錢、出力支持NGO在敵對的國家裡搞破壞。因為農莊園生產是白人農場主監督黑人奴隸幹活,所以最有效的破壞方式是拿掉幹活的人:黑人奴隸。 北方集團的“解放黑人奴隸”運動同英國在獨立戰爭中“解放黑人奴隸”一樣,只不過是打擊敵人的手段。英國人在美國忙着解放黑人奴隸時,自己國內的童工待遇不比黑人奴隸強。那些慘無人道地大屠殺印第安人的殖民者怎麼會關心黑人奴隸的人權?有選舉權的白人怎麼會偉大、高尚到為黑人奴隸發動內戰,流血犧牲,相互殘殺。歷史事實是:(1)北方勢力開始的要求是千萬不能擴大農莊園裡的黑人奴隸,即南方勢力不能擴大、超過北方勢力;(2)等到南北雙方打了起來,北方政府的《沒收法案》是廢除叛亂州的黑人奴隸,並要求他們參加南北戰爭;(3)林肯明確地說:黑人是劣等種族,他不願意黑人生存在自己的國家。(4)北方打敗了南方後,對黑人奴隸的關心也隨之降低。二十世紀初,美國總統小羅斯福還去過黑人販賣市場。另外他的老爸是靠販賣鴉片到中國成為大富翁。 論南北之爭的一個結論:同樣是把別人的錢塞進自己的腰包,以國家政策、法律的傾斜的方式的貪污才是最完美的貪污,因為這是最大好處、最長久,最能持續、還合理合法合情的貪污。所以今天美國一毛不拔的富翁們卻非常慷慨地花大錢通過遊說團體買法律,買政客。 二:美國政治制度形成的歷史背景 在加拿大殖民的法國人經常侵擾在美國殖民的英國人。美國殖民者是仰仗英國軍隊的保護,因此非常親英國。1763英國在七年戰爭中徹底地打敗了法國,也徹底解除了法國人的侵擾。沒有料到的後果是美國殖民者因為不需要英國的保護,就能夠站起來對宗主國英國說不。七年戰爭消耗巨大,倫敦政府向各個殖民地增加稅收,限制殖民者土地擁有權利。一系列的措施損害美國各階層人的利益,結果他們就地不分南北、人只要是白種,精誠團結,齊心協力地打敗了宗主國,成功建立了一個新國家。 八年獨立戰爭也是消耗巨大,加上世界霸權英國的制裁,美國一獨立,經濟立馬蕭條,民生艱難,社會動盪不安。因為南北不同的經濟狀況與經濟生存模式,經濟危機的代價是以不同的方式轉嫁到南北兩個集團的人的頭上。當時為了進行戰爭,邦聯政府和13個州政府發放了大量的貨幣與債券(相當於美國當時GDP五六倍)。北方集團,特別是主導集團的精英們,手中持有大量的貨幣與債券。政府發放的債券都集中到北方集團的精英們手中。這並不是因為他們特別愛國,而是北方的精英們集體搞了一次大投機。當法國直接介入美國的獨立戰爭,他們審時度勢,知道英國打不贏這場戰爭,當機立斷在政府債券在市場的價格跌到只有發放價值5%的時候,全部買入囊中。他們的目的很簡單,就是等戰爭結束後,逼着邦聯政府按照票面價值收回。這一進一出,北方精英們賺的錢足以買下美國版圖的10%。而各個政府所發放的貨幣在最低時,只值票面價值的1%,這些貨幣當然集中在有錢人手裡。所以這些政府的貨幣與債券能不能保值是北方集團的核心利益。 南方集團因為窮,他們手上沒有多少貨幣與債券。因為他們人數多,他們的貢獻是出力打仗,在前線流血獻身。他們打了幾年仗,農場的生產自然荒廢了。政府又沒有給他們一分錢的軍餉。當時很多農場主的經營模式是借錢生產,豐收後還利息、貸款。經過這八年的戰爭,他們大多欠了很多債,看來是還不起了。因為經濟蕭條,賣農場又要吃大虧。他們的困境是獨立戰爭造成的,他們希望通過貨幣貶值,有錢的人同借錢的人共同承擔獨立戰爭的負擔。如果貨幣不貶值,美國獨立的經濟代價就是讓90%的南方集團的窮人承擔,北方精英們還能發一筆大財。這些雖然都是錢的問題,但不要忘記了,這些人就是因為英國政府增加稅收,才同英國打了八年的獨立戰爭。 當時的邦聯政府是名義上的,它沒有機構、組織,更不能行使政府的職能,所以解決不了南北雙方關心的問題。因為根本利益不同,在北方人控制的地方,地方政府根本不考慮獨立戰爭和經濟危機給人民帶來的問題,要求農場主們按原來的規定還貸款,而且還變本加厲要農場主們折算成金銀幣來還(美國金銀的流通量少,這麼一折算,原來的貸款不僅沒有貶值,還增值了)。很多農場主被逼破產。當時休斯頓北方集團控制的法院,一個月要判兩千多農場主破產。 不要忘記了這些農場主大多是從歐洲冒着八死二生的危險來美州發財的(有記錄,一些早期來美國的貧窮英國人,七年之內他們的死亡率超過80%),而且剛打完八年仗。所以鬧事、反抗、起義,在美國是風起雲湧。對美國精英們有重大影響,因此也改變美國歷史的一次起義是謝司起義。謝司是國家獨立戰爭的英雄。他作戰勇敢,幾乎參加了北方的所有戰役。打了五年仗,身負重傷後才退役回家。農場當然荒廢了,報國五年一分錢的軍餉也沒有拿到,自然欠了一屁股債。法院判抄家、財產充公。所以就弄出個謝司領導的起義,在他的附近有一萬五千多個有相同遭遇的獨立戰爭的老兵加入了他的隊伍。 謝司起義被鎮壓了,其中的看點是:(1)它實際上不是政府鎮壓的,而是北方集團(特別是銀行、高利貸、房地產家們)鎮壓的。他們出錢、自己組織了一支有兩萬人的僱傭軍。所以其實質是借錢的人集團聯合起來鎮壓欠錢的人的反抗。(2)北方集團能組織兩萬人的軍隊進行一場戰爭。這大概是在獨立戰爭中華盛頓指揮的最大的戰役的規模。華盛頓可是南北集團的總司令。(3)這裡要強調的一點就是:少數的有錢有勢的集團永遠比絕大多數的無錢無勢的集團的能量大的多;不論是文爭還是武鬥,只要不出現極端情況,有錢有勢的集團總能占上風。古代的羅馬史和今天的美國史就是例證。 北方集團的精英們要解決這個問題。還有一個更現實的問題就是前面所說的:他們手上的政府的貨幣與債券怎麼樣才能變成真金白銀。所有的解決方案都迴避不了一個問題:美國要建立一個怎麼樣的政治制度?在麥迪遜等人的積極活動下,1787年美國13個州的55個代表在費城舉行了制憲會議。 三:美國的制憲 史學家比爾德1912年出版的《美國憲法的經濟觀》一書影響了以後所有的對美國歷史、政治、經濟、文化的科學研究。他的一個根本結論是:美國憲法與政治制度是赤裸裸的、世俗的爭權奪利的結果;美國憲法是少數極有財產者哄騙美國人接受的有利於少數極有錢人而設計的政治體制。這一段想指出美國憲法的三個有關點:1,55個制憲代表的第一關切是讓他們手上的債券兌現。成立一個有權力的聯邦政府是當時唯一比較現實可行的辦法;2,不能讓占“人口”90%的農場主決定美國的國家政策。聯邦政府必須是制度性的、結構性的反民主、防民主;3,被西方思想界吹捧為神聖的、靠神的意志產生的美國憲法實際上是靠行賄等骯髒手段才建立起來的。 (1)為什麼要一個聯邦政府 先看一下這55個制憲會議代表的經濟背景:(a)超過40人持有大量公債,而且每一個州至少有一位有大量公債;(b)24人放高利貸;(c)15人是大奴隸主;(d)14人房地產投機商;(e)35工商業巨頭。美國制憲的五個關鍵人物是:麥迪遜(美國憲法之父,第四任總統),莫里斯(憲法靈魂人物),漢密頓(組建聯邦黨),華盛頓。他們的經濟背景如下: 華盛頓:有7500美元公債,五萬英畝土地。漢密頓:房地產投機商。聯邦政府的首任財政部長,被許多人指控犯公債投機罪。今天的歷史結論是,他幫助親屬與朋友從事不法公債投機活動,數額巨大。莫里斯:房地產投機商,工商業銀行巨頭。土地有數百萬英畝,公債數額巨大,難以查清楚。麥迪遜:沒有發現他持有公債,或進行房地產投機。 從實質上講,當時的邦聯並不是一個政府,因為它既沒有組織,也沒有權力。不能行政、立法、司法。因為不能收稅,它沒有生存下來的經濟來源。55個制憲代表自己和他們背後的北方集團需要一個統一的、有執行能力的中央政府。利害是明顯的。 (a)北方集團的精英們集體搞了一次大投機,將政府在獨立戰爭中發放的債券幾乎全部買入囊中。只有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有收稅權的中央政府,才能兌現這些債券。他們從中的獲得的利益足以買下美國版圖的10%。各個政府所發放了大量的貨幣。這些貨幣最低時,只值原來的1%,這些貨幣當然集中在有錢人手裡。他們在制憲中最積極,並拉上工商業巨頭,就成了壓倒性的絕對多數。(b)北方集團的最大利益是發展工業、商業、和金融。對他們來說,必不可少的、關鍵的一步是廢除各州貨幣、關稅,建立全美統一貨幣、關稅、市場。這些對南方集團也是有利的。但對外國貨物實行高關稅卻對北方集團有利,南方集團有害。(c)通過中央政府對內鎮壓暴民保持穩定,對外保護美國。1794年,華盛頓帶兵鎮壓抗稅的暴民,隨後通過聯邦法可以在首都動用軍隊對內鎮壓人民。1798年通過法案:對那些用言論攻擊政府的人,用行動抗議政府的人,抓他們進大牢。(d)北方集團就是鎮壓謝司起義的人。他們鎮壓欠錢的人的反抗要比他們打獨立戰爭努力的多。 (2)建立一個絕大多數人不能決定國家政策的制度 謝司起義被鎮壓了,但對10%的上層“美國人”的震撼是很大,他們深刻反思,認識到10%的統治精英與90%的大眾(精英稱他們為暴民)的矛盾是人類最基本的矛盾,是永遠存在的,是有錢人必須面對的問題。這個矛盾是不可能依靠任何宗教、任何倫理道德來解決的。占人口90%的人民才是美國真正的危險,才是美國真正的敵人(美國憲法之父麥迪遜,莫里斯,漢密頓)。建立一個國家,組織一支強有力的軍隊能夠鎮壓人口90%的暴民,防止他們追求政治平等是國家的最高目的。對美國精英們來說,追求政治平等必然導致經濟平等;經濟不平等必然要求政治不平等。喬布斯,格林斯潘等崇拜如神的,她的著作今天在美國的影響僅次於聖經的Ayn Rand將這些觀點闡述的淋漓盡致。大家可以觀閱相關資料。 為了保護少數人的財產,自然也就是保護少數人的政治特權,這兩者是不可分的。美國的國父們都形成了共識:他們願意在美國建立皇帝制度,華盛頓為第一位終生皇帝。如果只有這樣才能保護少數人的財產,華盛頓是贊成這種制度。在籌建聯邦政府的同時,美國的精英認真地討論,也認真地準備實行封建皇帝制度,軍人獨裁制度(如辛辛那提社)。他們的底線是不搞最受詛咒的、他們誓死反對的民主制度就行。對他們來說10%的絕對少數人能否有效地控制90%的絕對大多數人是美國憲法成敗的最最最重要的指標(《聯邦黨人文集》)。華盛頓等人是極力反對法國大革命,積極支持、參加法國王室復辟。他們積極到什麼程度,美國第三任總統傑弗森公開指責他們是共和制的敵人。由此可見,他們對民主的態度。 美國憲法的根本原則:設計一個反民主的政治體制。因為大多數人必然貧窮,民主會導致大多數人決定少數人的命運,即多數人的暴政。防止多數人的暴政的核心思想就是限制民主政治。對美國的國父們來說,要做到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唯一可能就是:建立一個絕大多數人不能決定國家政策的制度。 如果55個制憲代表有一個共同的物質利益(實在的好處)。他們還都是堅定的、毫無妥協的反對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的一票。李世默也說西方的成功不是因為他們的民主制度,恰好相反是因為他們長期以來反對民主。 (3)美國憲法是靠行賄通過的 制憲會議頻臨崩潰,是靠神的旨意以一根頭髮絲的力量維繫下來的?!你們被美國歷史上最圓滑的政治家富蘭克林欺騙了。制憲會議之所以鬧到那個地步,原因簡單的很:制憲代表們的自私與制憲代表們的愚蠢。制憲的成功,美國成立聯邦的利與害對於55位只有在神的感動下才能達成協議的代表們來說是一件再明顯不過的事。 正是因為新的聯邦制度的利與害對於55位只有在神的感動下才能達成協議的代表們來說再明顯不過了。聯邦憲法要在當時的13個州通過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為它極大地犧牲了占“美國人口”90%的農場主的利益。北方精英們使用了許多骯髒的手段包括行賄,最後美國憲法才得以通過。有如下一些事實:(a)制憲會議本身就不合法,沒有正當的程序。如55位制憲代表是在政府公債持有人的積極活動下,由州議會指派而不是選舉產生的,而且幾乎都是公債的持有人。(b)他們堅決地反對全部有投票權的“美國人”對美國憲法投票。(c)他們沒有讓現存的13個獨立州的州議會對新憲法審查、投票,而是他們決定再產生一個新的州代表會(這樣他們可以操縱新的州代表會選舉)。(d)他們控制每個地方的州代表人數,如紐約市是自己人,三萬三千“美國人”就有九個代表。哥倫比亞市不是自己人,同樣的人口就只有三個代表。(e)他們行賄收買了一些代表(如紐約州的德威特,J史密斯,M史密斯)。美國的首任大法官馬歇爾承認在憲法通過時,“美國人”反對新憲法的比支持新憲法的多。 美國憲法之父,第四任總統麥迪遜評論說:制憲之爭就是南北雙方的經濟利益之爭。那一群持有政府公債的人,就是最積極推動成立聯邦政府的人,最厚臉無恥為自己獲取利益的人。 在美國少數的有錢有勢的集團永遠比絕大多數的無錢無勢的集團的能量大的多。文爭,他們用錢可以組織更多的人捧場、遊行、示威,可以聘用最聰明的專家學者為他們辯論。武鬥,在鎮壓謝司起義時,他們僱傭了一支比獨立戰爭還大的部隊。所以他們有能力在戰場上打敗南方集團,這也是北方集團的底氣所在。因為不論文爭還是武鬥,南方集團註定了是失敗者,最後還是要按照北方集團的條件與北方妥協。 四:選舉與三權分立 美國政府的三權分立是為了防止民主政治。三權是:參眾議院立法權,大法官的司法權,總統為首的行政權。 眾議院是唯一符合民主選舉的部分,但是(1)權力比參議院小,(2)任期只有2年,(3)每一個眾議員代表的人民數不同。參議院權力大,可以否決眾議院的決定,任期長(6年),他們不是民主選舉產生的,是由各州議會推舉。而且每兩年只改變1/3的議員。 美國總統的選舉制度是人民投票選每一個州的選舉人,然後由選舉人選總統,任期是四年。從法律上講,選舉人可以選任何他喜歡的人。在美國的歷史上,也有23次,185個選舉人(其中2016年有6人)並沒有按照自己州的人民投票結果投票。 各個州人民的選票分量也不平等。小州人的選票比大州人的選票的價值要高六倍。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由總統任命,參議院同意,終身任職。 歷史事實就是這樣:少數的有錢有勢的集團永遠比絕大多數的無錢無勢的集團的能量大的多;不論是文爭還是武鬥,只要不出現極端情況,有錢有勢的集團總能占上風。美國國父們所設計的三權分立制度,永遠讓90%的暴民沒有實際的可能控制所有的權力,損害少數人的利益。在此同時,10%的精英卻可以通過國家政策、法律的傾斜得到最大的好處。 美國的政治制度有明顯的、原則性的、致命性的漏洞,其根本實質是反民主的。但世界民主燈塔的美國從來沒有去改變或改善這些問題,因為把持美國政治的精英們一直就是堅持、崇拜美國憲法的反民主為核心理念。隨着美國政治制度的“完善”,精英們對美國控制越趨完美,他們對美國的政治結構有一些改變,但絲毫不影響今天1%的精英集團對美國的絕對控制。從美國政府對以色列政府的絕對偏護可見一斑。 五:人民是最大的輸家 普林斯頓大學的教授研究分析了20多年以來的數據說明:對於90%的美國人民而言,他們的意見(贊成也好,反對也好)對國會立法的影響是微不足道的,是零。而精英階層(大概1%吧),他們強烈反對的法案,絕對不可能在國會通過,也就是說他們絕對有能力封殺任何他們不喜歡的法案。同時國會法案的通過率與他們支持率有清楚、明顯的一致性。詳細內容可以看錄像(http://www.globalview.cn/html/global/info_12846.html)。 花錢買法律(法案)是合法的。遊說團體明碼標價地告訴你,在國會通過一個法案要多少錢。遊說團體是絕對有誠信的,因為50%的美國國會的議員退休後為遊說團體工作。政客下台後撈錢,只要遵循一些他們為自己制定的撈錢準則,不但不是腐敗,而且還是合法的。舉一例:2008年華爾街將世界經濟帶進災難,華爾街金融財團要靠美國政府撥款才能免於倒閉。當他們拿到政府撥款時,立即就給自己發了有史以來最高額的獎金。曝光以後,他們的辯護是:政府撥款的條款上沒有說他們不可以用這筆錢發獎金。在這裡,華爾街精英們有點謙虛了。實際上,政府撥款的條款上明明白白地寫着他們可以用這筆錢發獎金。調查的結果是:原來的文件上沒有這一條,是華爾街精英們在給美國國會幫忙準備文件時,自己加上去的。國會後來通過了這個文件。所以華爾街拿國家的撥款給自己發獎金是合法,沒有腐敗。整個事件中也沒有任何人有罪。 在西方司法中,政府和人民都沒有司法公正的概念,更不用說司法公正的實踐。罪犯被判決無罪是天經地義的事,是光明正大的事,是非常值得炫耀的事。法院、法官、法律專業人員、政府官員、人民大眾想都不想地接受,還認為司法公正,法律平等就是這樣的。在西方打官司,律師會告訴你,任何結果都可能出現。這跟案件的事實、對錯、你受到多少冤屈沒有多少關係,卻跟你花了多少錢打官司絕對有關係。所以在西方打官司時,每一個真正的罪犯都帶着一個希望,他會被法院判決無罪。每一個真正的受害人都有一個心理準備,法院可能給罪犯判決無罪。幾百年來,西方司法的實施與改變並不是改變這個原則性的問題,而是人為的讓這個漏洞變的更大。錢與勢更方便、更有效地影響司法。 在美國,言論是自由的,但是美國時代華納、默多克等六家大財團能控制90%的美國媒體。在2016年美國的大選中,大家應該看的很清楚:西方輿論無自由,無職業道德,根本不公正。在大選中川普反覆地說:輿論界的人是全世界最腐敗、最不誠實的人。成千上萬的聽眾反覆地應:“CNN Sucks!”(CNN很爛)。大選勝利後,川普將美國主流媒體界的大佬們邀請到家裡,臭罵他們一頓。他開場就對CNN的總裁傑夫·扎克(Jeff Zucker)說:CNN的所有的人都是騙子,你應該感到羞恥。 大致在1980普選真正在現實中實行了,而美國人民的經濟利益卻掉了下來。在1980年,美國公司CEO的平均薪水和平均的打工仔(還不算打工女,女人干同樣的話,只能拿男人工資的七成)相比是42倍。這個數字到了2004年,就變成了431倍。美國人口的60%,就是說一個4口之家,年收入在2004年低於$38761美元,相比較於1979年,收入其實是下降了5%。最倒霉的是在底部的20%美國窮人。這些家庭的收入是每年$11166美元,就是說大概有4800萬個大人和1200萬個小孩,總共6千萬人占美國總人口的五分之一的人民,每人每天的生活費是$7美元。而按照美國2004年的標準,其貧困線是每人每天$27美元,一個三口之家是$42美元。這之後的20%人口,收入增長了2%,算是原地踏步。最高的5%人群收入增加了53%,而最高的1%人群,收入增加了350%,是總收入增加的三分之一,落了他們的錢袋裡。0.1%的富人與90%的平民所擁有的財富總數相當。
部分參考資料: 盧周來:關於美國憲法的神話與真相。 宋鴻兵:鴻觀,第107期至110期。 井底望天:說文論武之主權在民;說文論武之事實民主;說文論武之屁民路線群眾路線。 李世默:韓國Asan Plenum 談民主問題 彼爾德:美國憲法的經濟觀。 馬歇爾:喬治華盛頓生平。 麥迪遜:聯邦黨人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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