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其榮
秦孝公即位,以改革圖強而招賢納士。商鞅由魏受招入秦,並為秦孝公重用,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統一度量衡和建立縣制系一系列變革。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為秦統一天下奠定基礎。商鞅變法對此後秦代以後的影響是甚是深遠的,也堪稱法治的典範,至今也為法學界津津樂道。
人類歷史上,大凡改革必然會觸及利益集團的既得利益,也由此遭到方方面面的反對。而改革其實質也就是利益的重新分配,這就使得改革不得不面對阻力。而要將改革推行下去,必然去克服阻力,商鞅變法又如何來做到克服這些阻力的呢?那就是向秦孝公借權,因為皇權是最高權力,具有生殺予奪的權力。商鞅為了變法,不可避免把皇權擺在一個至高無上的地位,甚至把改革中的任何措施直接等同於君王命令,並為違反者制定苛嚴的制度。例如,官吏必須逐字逐句地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在執行過程中,無論誰膽敢對法律的規定增減一字,都要一律格殺勿論,這使得做官的就必須精通法律,特別是其主管事務的相關法律,若有一條背不出來,都要受到懲罰。對官如此,對民更如此,輕者斷手斷足,重者車裂滅族,也是常事。
當然懲罰只是手段,也非目的,商鞅變法要推行,還得取信於民。商鞅變法又是如何取信於民的呢?這就是歷史有名的徙木立信或稱移木賞金。商鞅為取得百姓信任,在國都市場南門立下一根長約三丈的木杆,招募百姓如有能夠搬到北門者就賞十鎰黃金。百姓剛開始對此並不信任政府,沒有人願去搬木杆。於是又宣布命令說:“有能夠搬過去的就賞給五十鎰黃金。”重賞之下有勇夫,終於有了一個敢吃螃蟹的人,把木杆搬到北門,商鞅立即賞給他五十鎰黃金,以示誠信以此取信於民,接着開始頒布改革的內容。在今天看來商鞅變法博取信任,用的是耍小聰明,不是去說服民眾來取得社會共識,而是不惜採取一些極端和匪夷所思的手段來恩威並重,用的不是辦法的辦法。
任何為改革制定法律或法規,都存在合理與不合理的內容,但商鞅為樹立法律的威信以便於推行,卻不允許任何人評論。說不好的不行,好的也不行,那些溜須拍馬說好的照樣被他殺掉了。商鞅給出的理由是,法即君命,只能服從,不能評價。說穿了,商鞅所謂變法,無非就是通過權力強制來推行愚民政策,而非依靠人民的信任來支持改革。
愚民的目的無外乎是奴民,奴民與愚民,就好比狼與狽的關係,狽欺騙設套目的就是讓狼吃人。愚民的目的就是奴民,奴民不外乎是窮民和役民,通過役民達成民窮國富,實現利益輸送。那麼商鞅又是如何做到的呢?一是焚書坑儒,打壓知識分子,商鞅的焚書坑儒可謂是天下一絕,不光禁絕民眾接受教育和評論時政,商鞅還奉行嚴格的掃黃打非,黃和非的東西更被當眾焚毀,來禁了民眾的欲望,一輩子為君王當個無憂無欲的螺絲釘,或勇往直前的衝鋒陷陣者,來實現秦國的強國和富國夢想。再者禁止人民用腳投票的權利,這裡說明一下,秦國當時是一個農耕國家,又因山川之險,河流之隔居民流動很少。商鞅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像是“十伍連坐”社會控制措施。事實上商鞅也是第一個以國家立法的形式,使民無得遷徙以誅愚,亂農之民無所於食而必農。阻斷民眾對國外的了解。在商鞅眼裡,只有秦國與他國,控制外界的信息在秦國傳播,以達成愚民的目的。
在治吏上,商鞅認為國家任用用善,則民親其親;任奸,則民親其制。也即任用善良之人,那麼民眾就會信任官員而相親相愛;國家任用奸惡之人,那麼民眾就會敬畏君王。因此治吏上非奸勿用,導致社會道德大潰敗。所以,深究商鞅的改革目的無非就是通過愚民以奴民,窮民以富國,弱民眾以強政府,來實現秦國的大國崛起。改革之目的,並非以民眾帶來富足和幸福為依託,通過強國強軍強權來實現秦國爭霸天下的夢想。
秦始皇在商鞅變法後,如願以償統一了中國。但如此改革,早己民怨沸騰,社會越來越不穩定,到秦朝快撐不去的時候,又出現了廣為人知的另一段故事,這就是指鹿為馬。在秦始皇死後,秦二世繼位,朝臣趙高把持了朝政,趙高測試朝中大臣對他是否忠誠,就牽了一頭鹿來到大殿上,指着鹿硬說是馬,而群臣附和。經歷過商鞅變法的當朝文武官員,無一不是精通秦國法律的專家和學者,更是“以法為教,以吏為師”來以身作則。但他們冒着欺君之罪,對着秦二世當面撒謊時,早己心如明鏡,這時的權力己經易位,權力早己不在秦二世,而在趙高的手裡。而由商鞅提撥的這些則民親其制的奸官,自是顛倒是非,混淆黑白,不可能再去堅持所謂忠君的原則,自然讓商鞅變法由權力始,更因權力而終。
中國歷史上,歷朝歷代都有快玩不下去的時候,主政者自希望改革圖存,也會搞一些反腐治吏之類的改革,幾乎都是失敗的。究其原因,這些改革無非是通過改革來維持權力,而以權力為中心進行任何改革,沒有達成社會的廣泛共識,更非以民眾帶來富足和幸福為依託,就猶如商鞅變法一般,自然由始力始,也因權力而終,使改革難以繼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