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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事件是文明(民主)與野蠻(專制)之爭
送交者: 彼德 2019年01月29日17:49:5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余杰:用國家力量來監控人民很道德嗎(ZT)

中國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評論華為事件時指出,在沒有任何證據下,「動用國家力量來抹黑和打擊特定的企業,這種作法既不公正,也不道德」。

沒有證據,只是王毅自說自話,美國司法部關於華為犯法的證據,早已堆積如山,即將成為呈堂證供。如果沒有證據,美國不會無緣無故讓加拿大履行條約義務抓人。

王毅對「國家力量」的限定,更是耐人尋味。在民主國家,「國家力量」確實不能為所欲為,既要受到本國《憲法》和國際法的制約,也要受到本國公民和國際輿論的監督。反之,隨意動用國家力量實施侵犯人權和反人道罪行的,恰恰就是王毅所服務、所代表的「國家力量」——中共政權將200萬維吾爾人關進集中營,強制洗腦、強制勞動,是公正和道德的作法嗎?中共政權將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在獄中虐待致死並挫骨揚灰,是公正和道德的作法嗎?中共政權縱容某些「特定企業」用毒疫苗、毒奶粉害死成千上萬嬰幼兒,是公正和道德的作法嗎?


王毅只說了半句真話,那就是華為確實是「特定企業」,是中共監控全民、打造動物農莊的得力助手,是中共一帶一路、稱霸全球的先鋒隊,而不是任正非謙卑地描述的那種「只要員工有飯吃就滿足」的普通企業。

任正非在接受彭博社採訪時,有記者提問,如果中共當局要求華為提供外國客戶或他們網絡設備的機密信息,華為將如何回應,任正非理直氣壯地說,「對這樣的要求,我們肯定會拒絕」,「中國沒有一條法律要求任何公司必須要安裝後門」。任正非真是一名法盲,需要華為的法律顧問為他補上一節法律課:中國於2017年通過《國家情報法》,要求中國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支持並協助國家情報部門的調查,同時保留與此類調查相關的信息。任正非的言論已觸犯《國家情報法》,應立即被中國司法機關治罪。


中國的「特定企業」不止華為一家。中國有一名姓史的網友,公開發表支持台灣獨立與蔡英文的言論,被捕入獄,成為極少數中國人為台獨而入獄者。在獄中免不了逼供,獲釋後他揭露說:「我在審訊室時,警察為了逼我說出更多,讓我看了網絡安全室。他們把我的微信界面投影放大,聊天框中,我的女友正在焦急的找我。她的手機號碼、她在台北的位置和周圍的建築物都看得見。他們還給我看了一個陌生人的,以確保我相信我在微信上一切的言論他們都已掌握。只要你用了這個軟件,你的個人數據都會在中國網絡警察的硬盤中。」

這位史姓網友希望藉由他親身的慘痛經歷,傳達給台灣人乃至所有人一個明確的訊息:中國是一個認為用「國家力量」來監控國民乃至整個人類,是很道德的行為的國家。那些排隊購買華為手機的台灣人如同自取滅亡。所以,任何人購買華為、OPPO、Vivo和小米手機都要三思而後行,任何人使用微信、支付寶等所有中國通訊軟件也都要三思而後行。

(以上轉自台灣蘋果日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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