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坐了二十多年的牢,做了一輪民進黨主席,隨着台灣逐步走上政黨政治的正規道路,國家治理趨於專業化和職業化,像他這一批終生從事街頭反對運動的浪漫主義革命黨人,基本上完成了歷史使命而退出了政治舞台。
就像美國開國時期,華盛頓,亞當斯,傑斐遜等當完總統後隱居家鄉,歡度餘年,沒有把政治當作自己終生的壟斷的事業,他們懂得民主制度下的政治遊戲,要尊重別人的機會,當別人贏得選舉,就是得到人民的授權,有權在他的任內實施自己的政治抱負,貫徹自己的政治綱領,不服氣的,可以等下一次選舉。
尤其是那個傑斐遜,寫過獨立宣言的國父,在華盛頓總統第二任時就開始不滿了,和亞當斯競選時以三票敗北,心裡更火了。 說來有趣,這位傑斐遜對華盛頓和亞當斯的不滿,就像現在的施明德批判陳水扁一樣,說他們偏離了當初獨立革命的理想,忘記了人民是主人,水可載舟,也可覆舟,如果傑斐遜向施明德學習,也可以去搞個百萬人”倒亞當斯“運動,日夜上街,亞當斯不下台,我們天天來,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相反,傑斐遜積極組建自己的政黨,在亞當斯連任競選時以選票擊敗了他,成為美國獨立後第三位總統,聯邦政府的最高權力第一次由一個政黨和平轉移到另一個政黨。
但是施明德不會懂這些道理,他更不甘寂寞,像他那樣,血液里奔涌着狂熱,骨髓里跳躍着叛逆,有着太多的英雄情結和救世心態,那種萬民簇擁,山呼萬歲,鮮花掌聲鎂光燈,再營造一點要死要活的壯懷激烈,既熱鬧又浪漫,比在家裡含飴弄孫澆花養草實在太吸引人了。
這樣的機會對他這樣凋零的昨日黃花來說是上帝的恩賜,目的是微不足道的,運動就是一切。看他坐在吉普車,繞場數周向癲狂民眾招手致意,一瞬間,所有的媒體—報紙,電台,電視,網絡都在談論他,崇拜者爭相他的簽名,呼風喚雨,沉溺在創造歷史的虛妄夢境裡,比大麻,海洛因,搖頭丸刺激多了,而且(照很多人的說法)還是合法的。
像施明德這樣的人,不能說他笨,也不能說他沒有魅力,有時候可能真的會有一股豁出去不怕死的匹夫之勇,他缺少的是政治的大智慧,歷史的責任感和始終如一的信念以及一種坦然誠懇的人生態度。
假如我是施明德,我會不會去倒扁? 恐怕我也會的, 誘惑太大了, 骨子裡的劣根性都是相通的。 況且又沒有生命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