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一切必須按我的意志綠化,不然,我就施以精神暴力的攻擊,直至你向
我屈服,崩潰。這就是今天的台灣暴民“民主”。
“尊重司法”?那必須是綠色的司法,不然我不尊重,也不許他人尊重;
“司法獨立”?那必須是綠色的司法,不然我不尊重它獨立,也不許它獨立。它
必須被我干涉!
大陸的自由派知識分子們,胡平們,你們那麼愛台灣的“憲政民主”,怎麼就對
張熙懷檢察官被綠色暴民精神暴力的圍攻迫害,侵害台灣“司法獨立”的事件,
裝聾作啞,不置一詞?
中華民國檢察官張熙懷有什麼罪?來來去去,無非他說了四個字:“祖國大陸”。
向誕生於南京的中華民國憲法效忠的中華民國檢察官,說台灣海峽西岸那片一千
萬平方的土地為“祖國大陸”,那不是天經地義嗎?天經地義,天經地義!不這
樣說,那倒是背天經,違地義的了!
什麼是“司法獨立”?什麼是“尊重司法”?就是台灣今天無論你藍民怎麼說,
綠民怎麼說,只要中華民國國號沒有改變,只要中華民國憲法沒有改變,只要中
華民國的法統源自1912年南京政府的歷史沒有截斷,中國大陸,就是今日台灣一
切領取中華民國護照的無論藍民綠民的共同“祖國大陸”,就必須是中華民國一
切法官檢察官認定的“祖國大陸”,而不是相反。這是憲法的立場。這才是“司
法獨立”?這才是“尊重司法”?
但台灣一切都顛倒了過來。從“總統”陳水扁開始的綠民們,且不說他們有沒有
片面台獨的權利,即便有,在完成顛覆中華民國的“民主程序”之前,中國大陸
就是他們的“祖國大陸”。但他們不,他們眼裡根本沒有什麼“民主程序”(民
主?),他們片面就可以按自己的意志把今日的台灣認定為已經是與中國無關的
“台灣國”。他們不但自己這樣片面認定,而且仗着最高政權撐腰下的民粹煽動,
煽動窮凶夾惡的綠色暴民們,以各種不同形式的暴力(流血的或精神的暴力)手
段,來攻擊,脅迫,恐嚇一切站在憲法立場的反對派政治家,必須接受他們的綠
色意志,按現實並不存在的“台灣國”的立場來解釋一切,改變一切!張熙懷風
波,就是他們在向“獨立”的檢察司法,發起了精神暴力的法西斯進攻。
這場法西斯暴力進攻的結果是什麼呢?也許張熙懷檢察官在近千名檢察官的聯署
後援下,這次能夠打退這場進攻,堅守了陣地,但它畢竟形成了凌駕在籠罩在台
灣司法之上的綠色恐怖高壓,讓今後的法官檢察官心裡明白,不屈從綠化,不使
自己加速綠化,是沒有好果子吃的了!“張熙懷就是你的下場!”
這就是台灣暴民“民主”。台獨的“選票”,台獨認同民調的所謂越來越“高”,
怎麼來的?就是這麼來的 ----綠色暴民的恐怖高壓。沒有什麼秘密處。這種“
民主”,“祖國大陸”早就有,不需要台灣來作“榜樣”,這就是文化大革命。
如果我們肯定台灣的“民主”,我們就必須肯定毛澤東文化大革命的“無產階級
大民主”。八屆十二中全會決議打倒劉少奇,幾乎全體中央委員一致通過,這還
不民主嗎?為什麼說它“假民主”?說是因為舉手是被操縱的。被操縱的,為什
麼中央委員陳少敏可以“就是不舉手”?“康生也拿她沒有辦法”?說明中央委
員們不是被直接操縱的,是被間接操縱的。被什麼間接操縱的?被籠罩全國全黨
的紅色恐怖高壓氣氛操縱的,被毛澤東最高當局“發動”的紅色恐怖的精神暴力
攻擊迫害操縱的:“我們的權力是誰給的?是工人階級給的,是貧下中農給的,
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廣大勞動群眾給的。 我們代表了無產階級,代表了人
民群眾,打倒了人民的敵人,人民就擁護我們。共產黨基本的一條,就是直接依
靠廣大革命人民群眾(我們今天把它讀作“紅色暴民”民主)”。這與今天台灣,
在最高執政當局的承認、煽動、組織下“直接依靠”夾人多勢眾蠻橫不法之勢的
綠色暴民“民主”,本質有什麼不同?
如果這種綠色恐怖的暴民民主可以是我們推崇的。那麼,等着吧,等着共產黨打
過去,戒嚴三兩年再來“民主”,那時任何人再來台灣作作“民調”,我絕對相
信,認同“祖國大陸”的,必定在90%以上,還不要說10年以後。
張熙懷檢察官們及一切的中華民國檢察官、法官有沒有錯?有錯!有大錯!今天
這樣的遭遇咎由自取。
怎麼說?
台獨,就是內亂罪。你是中華民國檢察官、法官,你卻長期玩忽職守,無視憲法,
無視《國家安全法》,屈從最高當局,屈從綠色民粹高壓,縱容台獨,特別是縱
容了片面毀憲,把台灣認定為“台灣國”的台獨總統陳水扁。沒有及早以司法獨
立的精神履行職責,依憲法的規定按“內亂罪”迅速檢察,逮捕,審判叛國的陳
水扁,積重難返,方才造成了台灣今天一切是非的顛倒:中華民國檢察官、法官
站在憲法的立場,倒是錯的;“總統”和綠色暴民站在反憲法的立場對司法施暴,
倒似乎是正義的,當然的了。
中華民國的檢察官、法官們,還有中華民國的國軍各級司令官們,必須醒悟!現
在獨立地履行職責,猶未為晚,不然,魚肉刀俎,爾輩將噬臍無及。
2006年12月30日
美西海灣
xz7793@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