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陽:看不見的動亂與看得見的動亂 (3) |
| 送交者: lesson 2007年02月05日16:46:2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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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亂:“打左燈向右轉”,流氓“精英”流氓手腕 魯迅說:“無論古今,凡是沒有一定的理論,或主張的變化並無線索可尋,而隨時拿了各種各派的理論來作武器的人,都可以稱之為流氓。” “主流精英”們在這點上倒是老實得可愛,直言不諱要口是心非,直言不諱要兩面三刀,直言不諱要當流氓。茅于軾專門“介紹經驗”,如何用“鬼畫符”矇混過關:“因為當時搞傳統經濟學的學者多半不懂數學,一看數學符號就頭痛,就不再往下看了。所以用數學的文章容易通過檢查,從網眼裡漏出來。”賀衛方“諄諄教導”說:“我們都有目標,這個目標就是實際上現在說不得”。張維迎就更肆無忌憚了:“改革過程中很多話是不能說透的”、“許多事情是能做不能說”、“打左燈向右轉”。 “能做不能說”、“打左燈向右轉”──這些不打自招一語道破了“主流精英”們本性,給出了一面“照妖鏡”:對“主流精英”,不能看他們“說了什麼”,而要看他們“做了什麼”,特別還要再加上一條:看他們“從來不說什麼”。 “主流精英”們“從來不說”什麼呢? ──他們“從來不說”老百姓的生存權。 ──他們“從來不說”國家的經濟安全。(張維迎:“在全球化條件下,安全的概念要重新考量。”“我覺得沒有經濟安全問題。”) ──他們“從來不說”毛澤東的歷史功勳,“從來不說”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從來不說”共產黨執政的合法性,“從來不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安全。 這一點也不奇怪。對一個國家的創始人恨之入骨的人,能喜歡他創建的這個國家嗎?喜歡一個國家的人,能對這個國家的創始人人咬牙切齒嗎?仇恨這個國家的人,能為這個國家的利益着想嗎?不為這個國家利益着想、念念不忘毀滅這個國家的人,可信嗎?可靠嗎?可用嗎? 事例一:從“民主”問題看“主流精英”們如何“打左燈向右轉”。 “主流精英”們最喜歡的口號一是“民主”二是“學術”,聽起來似乎沁人心脾。但實際上呢?在“主流精英”手裡,“學術”早就成了“權術”,成了他們專門整人的工具。改革既然涉及了整個社會,涉及了全體中國人的命運,那就屬於政治,屬於全體中國人的事。而“主流精英”們硬說改革是“學術問題”,是只有他們這些“主流精英”才有資格過問的問題。就這一下子,不僅把絕大多數中國人的發言權給槍斃了,而且剝奪了他們的一切政治權力,把他們變成了任“精英”宰割的魚肉,而且連爭辯的機會都沒有。輕輕鬆鬆一句“學術問題”,就製造了駭人聽聞的政治迫害,就實現了前所未有“精英專制”。明明是極端的“精英”獨裁,還要號稱“民主”──“打左燈向右轉”。 “民主”與“學術”都是“主流精英”的權術工具。“民主”是他們奪權的工具;“學術”是他們獨裁的工具。權力沒到手時必定講“民主”,權力到手後必定講“學術”。只要一看“主流精英”們吆喝什麼就知道他們葫蘆里賣的什麼藥:吆喝“民主”,那就是權還沒到手,正急着奪權;鼓吹“學術”,那就是權力到手了,正急着獨裁。 明白了這點,就不難理解“主流精英”們的種種作為了:平時口口聲聲喊“民主”,一碰上具體問題,“民主”就變成了“不爭論”、“你不懂。等你學會了再來說”、“我不跟無恥的人辯論”、“不許上訪”、“不許告狀”、“不許惡意討薪”、“不許以自殺要挾”……一邊說“民主是個好東西”,一邊大罵“民粹主義”──“精英”作主是“民主”,老百姓作主是“民粹”。民主可以,但只限於“精英”。名為“民主”,實為“主民”。“主流精英”把持了“話語權”的地方,任何不同意見發表得了嗎?半點不同意見也容不得。──“主流精英”們的“民主”如同那個怕老婆的笑話中的潑婦:意見一致時聽別人的,意見不一致時聽自己的。 “主流精英”們開口閉口毛澤東時代“不民主”。但就是那個“不民主”的時代,司空見慣的普遍實踐是“發動群眾”、“放下包袱、開動機器”、“群策群力”、“發揚軍事民主”、“發揚民主”、開“諸葛亮會”……而如今大講“民主”的“主流精英”們當道的地方,這一切還有絲毫蹤影嗎? 最愛喊民主,最不民主──“打左燈向右轉”。 事例二:從改革指導思想上看“精英”們如何“打左燈向右轉”: ──“打左燈”:“用鄧小平理論指導改革”: “社會主義的目的就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如果我們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我們就失敗了。”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共同致富,我們從改革一開始就講,將來總有一天要成為中心課題。社會主義不是少數人富起來、大多數人窮,不是那個樣子。社會主義最大的優越性就是共同富裕,這是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一個東西。如果搞兩極分化,情況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區域矛盾、階級矛盾都會發展,相應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會發展,就可能出亂子。”──《鄧小平文選》第三卷364頁 ──“向右轉”: 厲以寧:“中國的貧富差距大嗎?中國的貧富差距還不夠大,只有拉大差距,社會才能進步,和諧社會才能有希望。”“將基尼係數農村城市分開計算,這樣中國貧富分化就不嚴重了”。 蕭灼基:“我國雖然基尼係數已超過國際警戒線,但發生社會動盪的可能性甚微。” 茅于軾:“收入差距擴大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 張維迎:“只要抓總量增加。不必管分配。發展到一定程度,一切問題都會解決。” 林毅夫:“我國當前貧富差距的主要矛盾不在於富人太富,而在於窮人太窮。” ……事例三:其他“打左燈向右轉”的典型例子: ──口口聲聲講人權,急急忙忙鬧物權:講人權卻不講老百姓的生存權。講人權卻公然主張把老百姓的生存權當成“改革代價”。講人權卻“見物不見人”,不急着為保護多數人的生存權立法,卻急着為保護少數人的物權立法。人代會還沒開,就宣布要“確保通過《物權法》”。還沒付諸表決,結果就已經出來了。三月份開會,一月底了還不公布修改後的《物權法》新草案,明擺着在耍弄權術,不讓公眾有時間發現問題,不讓與會代表有機會熟悉了解,以便強行通過《物權法》。 ──又要“程序正義”,又要“寬容不規範”:遵守“程序正義”是照章辦事,“寬容不規範”是不按章程辦事。又要“程序正義”,又要“寬容不規範”,不是自相矛盾又是什麼? ──指鹿為馬,賊喊捉賊,把製造看不見的動亂說成“改革”,把抵制這種動亂說成“破壞安定團結”。 ──“人代會”變“官代會”,“共產黨”變“物權黨”。 ……“主流精英”們的目標見不得人,理論不成體系,哲學庸俗膚淺,辦事不擇手段,手法卑鄙無恥,說話語無倫次。讓這樣一夥學術流氓、權術“精英”、政治騙子把持改革決策權,社會豈有不亂之理? 六、以房地產投機為例看“看不見的動亂”如何製造“看得見的動亂” 先看看這三則報道:人民網北京2006年4月4日訊: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十五”期間全國耕地淨減9240萬畝,人均降為1.4畝。這“意味着10年間,中國耕地減少了1.2億畝;意味着‘十一五’期間全國要保證1.2億公頃(18億畝)的耕地保有量,我們只有3000萬畝可減耕地的餘地”。(換句話說,離危險警戒線的距離本來是1.5,一傢伙已經用掉了1.2,只剩下個零頭0.3。也就是說,80%的儲備都用光了,只剩下了20%。)“‘我們的耕地已經退到了危急時刻,不能再退了!’一位長期關注土地問題的老同志大聲疾呼。” 2006年09月11日。國土資源部:我國耕地保護形勢十分嚴峻,目前人均耕地面積已下降到1.4畝。 2007年01月26日。農業部新聞發言人薛亮25日表示,2007年我國的糧食生產面臨着一個很大的挑戰,我們必須對糧食問題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給予清醒的認識,不可能依靠進口糧食解決中國的糧食問題。 這就是中國的國情。13億人口。國土雖大,可耕地面積和適宜生存的可居住地面積比例並不大。而且“不可能依靠進口糧食解決中國的糧食問題”。 這些現實決定了一個根本原則:既然可耕地資源相對貧乏,既然“不可能依靠進口糧食解決中國的糧食問題”,那麼要保護全體中國人的生存權,就必須保護農業,就必須保護起碼的可耕地面積。 “主流經濟學家”鼓吹房地產GDP理論,煽動房地產投機狂潮,結果是房屋價格一路攀升,大規模毀地蓋房。 如果房地產投機發生在人跡罕至的沙漠戈壁倒也罷了,可它偏偏只發生在中國最缺乏的適宜人類生存的地區,專搶可耕地和風景秀麗的好地方的土地,專搶農民的飯碗。 房地產每徵用一塊耕地就意味着傷害了三部分人的生存權:靠耕地生存的農民的生存權,這些農民後代的生存權,以及全體中國人的長遠生存權。 大城市附近的農田基本是菜地,收入一般不低。這意味着居住其上的農民及其後代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生存權。一旦地被征,這塊土地上的生存權鏈條從此就打住,農民的後代將不能再指望靠地生存了。這一代的農民呢?本來的謀生手段沒了,換來的是不知經過多少道折扣的“土地補償”,一則極其有限,二則不斷貶值。不斷增值的土地變成了不斷貶值的鈔票,對付不斷上漲的生活費用,農民靠它能苟延殘喘幾年?從此必須另覓生路。找不到,就意味着生存權就受到了傷害。而目前中國就業市場的形勢使大多數失地農民只能靠賣苦力賣血汗為生,只有年輕力壯的人有機會,老弱病殘者幾乎沒有機會。下崗工人好歹有低保維持“苟活”,失地農民連這點救命稻草都沒有,失去了土地就一無所有:“做工沒有崗,種田沒有地,低保沒有份”,成為新的社會難民。下崗工人幾千萬,農民則有好幾億。房地產擴張的地盤越大,意味着失去土地的農民越多,生存權受到危害的人越多,“貢獻”出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也越多。 中國可耕地面積已經減少到極其危險的程度,“主流經濟學家”茅于軾卻鼓吹消滅農業:“保護是必要的,但是要保護的是農民而不是農業”、“許多人思想還沒有轉過彎來,還在為糧食問題和保護耕地過分擔憂。這種擔憂某種程度上妨礙了我國的工業化過程”、“糧食應該部分依靠國際市場,適當進口,即使達到消費量的10%~15%也不足慮。現在日本進口糧食就達到60%以上。” 農業,保障十三億人口生存權的生命線,在“主流經濟學家”茅于軾眼裡竟然如此無足輕重,輕輕鬆鬆一句話就要消滅,就要拿去換房地產的暴利。十三億人的生存權在他眼裡算回事嗎?如果有點起碼的嚴謹,起碼的常識,怎麼敢如此輕率照搬照抄日本的例子?1億人口的日本靠進口糧食過日子行得通,因為有人養,也養得起;13億人口的中國靠進口糧食過日子就行不通,因為不會有人養,也養不起。否則何來“誰來養活中國”的“中國威脅論”?拿整個民族的生存如此不當回事,這樣的“主流經濟學家”可怕不可怕?可恨不可恨?(至於鼓吹土地私有就更是存心製造動亂了。說私有,該歸誰所有?中國歷史五千年,每寸土地都不知轉過多少次手了,“物歸原主”,誰是真正“合法”的“主”?就憑這條就能打得你死我活。當真搞土地私有化,立竿見影就是社會大動亂。現在全國人均可耕地才1.4畝,強勢集團憑藉財力勢力一下子就能製造高度土地集中。而中國歷史上土地高度集中的時候就是社會動亂的時候。“主流經濟學家”們出這種餿主意,明擺着就是要製造動亂。) 房地產投機導致房屋價格一路攀升,直接危害了城市中低收入的居民的生存權──衣食住行之“住”難道不屬於人的基本生存權嗎? “主流經濟學家”們於是幸災樂禍了:房屋價格高漲是“看不見的手”作用的結果,是因為供不應求。要想抑制房價,就必須大量蓋房,就必須大量徵地,就必須犧牲農業,就必須犧牲失地農民的生存權。否則就必須承受高房價,就必須犧牲城市居民的生存權。也就是說你反正得犧牲掉一個:失地農民,或者城市居民。難怪張維迎對中國政府抑制房價的舉措冷嘲熱諷:“這些政策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姿態。既然老百姓抱怨房價,那麼我就針對房價制訂一套政策,表明我關心群眾,就夠了。至於能不能解決問題,根本沒有認真考慮。”“中國的城市化發展這麼快,政府還要收緊土地供應,房價怎麼能不漲?如果你擔心老百姓買不起房,就應該拿出更多的地來,更多的錢來,專門建廉租房給窮人住。想通過限制富人買房來幫助窮人買房是不可能的。這其實是有些政府部門在推卸責任;推卸責任的同時,又想擴大權力。而且制訂政策的官員還要揣摩上面的意圖,而上面對房地產市場的具體情況又不可能很了解,所以最終的決策往往建立在很混亂的信息基礎上,以致於漏洞百出,南轅北轍。” 房價問題當真走進了死胡同,當真無可奈何了嗎?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只要衝破“主流經濟學家”的“自由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供求理論”的思想牢籠,癥結立刻迎刃而解。 按照“主流經濟學家”的“自由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供求規律理論”,房價暴漲是因為供需不平衡,要解決問題就必須徹底放開政府管制,放棄土地管制,讓市場自己調節供求,靠高房價、高利潤刺激房地產投機,大量蓋房,造成供過於求,價格就自然下降了。這聽起來似乎天衣無縫,然而具體到中國的情況卻是不折不扣生搬硬套,徹頭徹尾的脫離實際。 第一,“供求規律”不是絕對的,無條件的,不受任何制約的,而只能是相對的,有條件的,有具體制約的。只適用於有限的產品、有限的幅度、有限的條件;只適用於供求能夠達到平衡的產品,不適用於供求不可能達到平衡的產品。具體到中國的條件,可耕地的供應就不是無限的,而房產需求相對於可耕地的潛力而言卻可以是無限的。這樣的“供求平衡”如何實現?實現不了,按照“供求規律”,房價只能漲破天,只能靠高價格抑制需求,讓不夠有錢的人沒地方住。(按這個邏輯,中國真是前途渺茫:誰讓中國有十三億人口呢?只好犧牲農業,犧牲農民的生存權,犧牲城市中低收入的生存權來苟延一時了。) 第二,“價值規律”不是萬能的。社會不能靠“供求規律”自動調整一切。與人民基本生存息息相關的產品就不能全靠“供求規律”自動調整一切。生存需要片刻也離不開的產品,如果盲目照搬照抄“供求規律”公式,機械地按照價格暴漲──刺激供應增長──抑制價格回落的自然循環來調整,非造成社會動亂不可。中國歷史上這種例子還少嗎?荒年造成糧食短缺,價格飛漲,有錢人囤積居奇,窮人無錢買糧──按照“主流經濟學家”的“供求規律”公式,解決辦法就是等──糧食價格高漲,自然刺激種田的多種糧,刺激供應上升,糧價自然會回落──理論上確是無懈可擊,實際上呢?糧價高,買不起,窮人等得起嗎?等,就是死。結果呢?──搶:“吃他娘,穿他娘,開了大門迎闖王,闖王來了不納糧”。──哎呀呀,這不是違犯《物權法》嗎?這不是動亂嗎?這不是造反嗎?這不是……對不起,這就是歷史規律:老百姓的生存權高於一切,高於你那個“靠價值規律自動調整一切”,高於你那個《物權法》。不懂這個,就叫“脫離實際”,就叫“紙上談兵”,就叫“想當然”。 第三,“要像戒毒一樣戒除政府管制”是完全脫離實際的胡說八道。一旦涉及民生必需,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政府決不敢置之不理。天旱缺水,美國洛杉磯規定在家裡洗車違法,要洗車必須到到洗車店(使用循環水);波士頓規定不准用水管澆花園,只准用手一桶一桶提水(人為壓縮需求)。再緊張則宣布“緊急狀態”,實行配給制,全面干涉供求關係。也就是說,在人民生存權受到威脅時,“市場供求規律”必須讓位。 根據這三條,可以得出如下結論:第一,必須正確認識房屋這種商品的性質。它有兩重性:一部分屬於生活必需,屬於生存權這個基本權利。而超出的部分則屬於奢侈品,因為那部分並非生存必需。問題的性質是是否允許為富人的奢侈空間犧牲掉窮人的生存空間。 第二,必須正確認識“供求規律”的適用範圍。當與老百姓的生存權矛盾時,必須讓位。當生存必需品的價格超過老百姓的負擔能力時就必須跳出“靠價值規律自我調節”來解決問題供求矛盾的公式。 第三,不存在“要像戒毒一樣戒除政府管制”的原則。當涉及老百姓的生存權時,涉及國家利益時,政府必須管制。 就憑這三條,要徹底解決中國房價暴漲問題一點不難。方法一:實行“居住空間配額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標準個人居住空間配額”。實際占有(擁有、租賃)的居住空間符合標準的,免稅。超過部分實行高額累進徵稅:超標一倍,按一次方收稅;兩倍,按平方收稅;三倍,按立方收稅;四倍,按四次方收稅,依此類推。同樣,對機關和公司實行“辦公空間配額制”,控制濫用空間。 實際居住空間低於配額的,根據情況適當給予某種優惠補償。房地產商占有的未出售空間(不管建成與否)超過允許的周轉期即不得免稅,懲罰其囤積居奇。必要時予以徵收,廉價出租窮人。 根據:老百姓的生存權高於一切。一定範圍內的居住空間屬於生活必需,屬於老百姓的生存權。政府必須保證老百姓享受得起最基本的居住空間。房地產投機是有錢人利用自己的優勢,人為製造虛假需求,哄抬物價。高房價傷及普通市民的生存權。毀地搞房地產傷及農民的生存權。中國的可耕地必須保護,不可能靠無限制犧牲可耕地來滿足房地產,不可能靠供求規律自動調節房屋價格。結論:必須加強政府管制,壓縮被少數人炒做人為製造的虛假的、非生存必須的居住空間的需求,確保絕大多數人的生存必須。當生活必需品價格超過老百姓的負擔能力時仍然置之不理,仍然靠價值規律自我調節一切就等於用價格剝奪老百姓獲得這些必需品的權利,就等於剝奪老百姓的生存權。根據老百姓的生存權高於一切的原則,此時必須打破“價值規律”的框框,對這些生活必需品實行配給。即使市場經濟的西方國家在戰爭年代照樣實行配額制,照樣不拘泥於“市場規則”。具體到中國的情況,既然不能靠無限供應可耕地來解決住房供求矛盾,那就必須利用配額制來保障老百姓的基本需要,就不能容許強勢集團為自己的奢侈擠占老百姓的生存權而不付代價。這樣做不傷害任何人的生存權,只抑制了“強勢集團”持強凌弱、犧牲老百姓的生存權牟取暴利。 要實行居住空間配額制,就必須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居住空間數據庫,把全國所有人的實際房地產占有資料及變動情況及時全部記錄在案,一個死角不留。凡用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立即沒收房產,廉價租給窮人。 嫌配額低嗎?嫌擠嗎?嫌錢多了燒得慌嗎?想學石崇王愷鬥富擺闊嗎?好辦。到台灣海峽填海造地去。有錢儘管往裡填。保你填多少歸你用多少,蓋“阿房宮”都沒問題。有能耐把整個台灣海峽都填平了才好呢,那就為解決台灣問題立大功了,名利雙收。要不就到戈壁灘或騰格里大沙漠蓋房子去,那兒占地不算配額。如此這般才算真有錢,才算跟“土財主”劃清了界限,才算有真本事。 方法二:房價與地租分離。嚴格講,中國只有租房,沒有買房,因為土地歸國家所有,賣房不賣土地。既然土地所有權不變,那房價實際是兩部分:建築成本加土地租金。建築本身在不斷折舊貶值,房價上漲,漲的是土地租金。土地既然歸國家所有,租金上漲也應該是國家得益,用以補償失地農民和社會福利。而實際情況呢?房屋買賣時“土地使用費”一次性付清,等於一次付了幾十年的租金。幾十年的租金一次交齊,幾十年的飯一頓吃光。天下有這種道理嗎?而交的錢國家能拿到多少?全變成了房地產商的利潤,老百姓的負擔。這樣做只有利於投機倒把,有利於貪污受賄:如果由房屋的最終用戶按通常交租方式逐年逐月直接交給國家,那當初負責審批土地的官員想貪污就沒那麼方便了,也沒法一個人獨吞。房地產商投機倒把就不那麼容易了。既然土地使用費不包括在房價里,真正的房屋建築本身是隨着時間而貶值,再想炒做藉口就不那麼足了:你說賣出的輛汽車的價格會隨着時間而越來越高,人們信嗎?即使土地價格不斷上漲,好處也歸國家所得,讓國家源源不斷從土地得利,足以補償失地農民的損失。 方法三:如果仍不能抑制房地產投機,則當機立斷,取締房地產投機。房地產投機本來就不是什麼“先進生產力”,純粹是少數人“犧牲老百姓生存權牟取暴利”的“人命買賣”,對社會有百害而無一利。一旦危急社會安定,當然應該取締。事關國家命運之際任何政府都有權採取斷然措施。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英國政府幹得更絕:公司利潤稅:100%,即全部沒收。富人所得稅:97.5%,不折不扣的“共產主義”。最老牌的資本主義國家政府尚能如此,中國政府為什麼不能? 採取這些法子,除非中國人多得象進了高峰期的地鐵,人人擠成了照片,連女人大肚子的地方都騰不出來,否則只要生得出來,就不怕沒地方住。“房價傷民”的問題必迎刃而解,根本就不成其為問題。 如果按照“主流精英”的“理論”,“不折不扣”遵照“市場規律”“價值法則”辦事,“在價格面前人人平等”,那就只能要麼犧牲農業,犧牲農民,犧牲中國人生存權,要麼犧牲城市市民的居住生存權。非此即彼,除走向動亂別無出路。“看得見的動亂”就是這樣被“看不見的動亂”製造出來的。 七、認識論的混亂掩護“看不見的動亂” 回顧回顧“精英”們的“改革軌跡”: “改革”、“搞活”、“先富起來”──“全民經商”(來錢最快最容易)──後果:走私、假冒偽劣、房地產投機,行賄受賄,貪污腐化成風。──“精英”對策:不聞不問,拍手叫好:“鬆綁”、“腐敗是一種次優選擇”。──後果:“劣幣驅逐良幣”“逆向淘汰”。規規矩矩、不能造假、不能漏稅、不能給回扣的國有企業吃不消了:產品賣不掉,人才被挖牆角,資金周轉困難,無錢更新設備研發新品、企業全面虧損。──“精英”對策:消滅國企,賣光了事:“冰棍論”、“吐痰論”、“靚女先嫁論”……──後果:大批工人“下崗”,生存權被剝奪。──精英對策:活該!“改革代價論”。“為了達到改革的目標,必須犧牲一代人”“誰讓你們生在中國?”──房地產投機導致導致房價狂漲、大批失地農民生存權受損害──“精英”對策:犧牲農業,保房地產。──腐敗現象愈演愈烈,引起人民強烈不滿──“精英”對策:“政府縮權”。“要像戒毒一樣戒除政府管制”。“私有化”。“政治改革”。“民主化”。“多黨制”。共產黨下台了事。 ……毛澤東曾說過,王明等教條主義者“第一不知道人要吃飯,第二不知道打仗要死人,第三不知道路要一步步地走”(大意)。 “主流精英”們呢?似乎根本不知道人是要生存的,人的生存權是等不起的。工人下了崗,農民失了地,仍然一要生存,二要溫飽,三要發展,一天都中斷不得,更不可能等個十年八載,等着“精英”們兌現“一切都會迎刃而解”的許諾。然而這麼實實在在的東西,人命關天的東西,在“精英”們的心目中根本就一文不值。幾千萬工人、幾億農民的生存權,輕輕鬆鬆一句話就抹殺了:“為了達到改革的目標,必須犧牲一代人,這一代人就是3000萬老工人。8億多農民和下崗工人是中國巨大的財富,沒有他們的辛苦哪有少數人的享樂,他們的存在和維持現在的狀態是很有必要的。”農業這麼重要的整整一個行業,隨隨便便就一刀砍了:“保護是必要的,但是要保護的是農民而不是農業”、“糧食應該部分依靠國際市場,適當進口”。中國這麼大個國家的政府功能,滿不在乎就給端掉了:“政府縮權”“要像戒毒一樣戒除政府管制”──鞋不合適,就剁掉腳趾頭。吃飯噎着了,就禁止吃飯。頭疼腦熱,就砍掉腦袋。人病了,拉出去燒死(當年日本鬼子的行徑)。總之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只管眼前,不計後果,草菅人命,拿國事當兒戲。 為什麼“主流精英”們能如此狂妄,敢如此胡作非為?因為他們身居高位,把持了改革的“話語權”和“決策參與權”。為什麼他們能身居高位?因為人們認為他們是“專家”、“學者”、“內行”、“精英”。為什麼人們認為他們是“精英”?因為人家有文憑,有論文,有洋人的賞識,有“精英”們的認同。 翻翻“主流精英”們的履歷可以發現:第一,他們絕大多數都是學文的出身,沒有理工背景,沒有系統的自然科學基本規律的嚴格培訓,沒有嚴密的數理邏輯思維訓練。讓這樣的人接受“客觀規律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現代社會是個大系統工程、是個複雜有機的整體、必須從全局角度看問題”等等常識就比較費勁。第二,他們絕大多數人都是典型的“家門──學校門──機關門(研究所門)”的“三門人物”,長期生活在脫離社會實際的環境中,幾乎沒有長期基層工作的經歷,幾乎沒有跟各種不同類型社會階層人物長期、平等打交道的經歷。這樣的人對中國社會的認識往往停留在文字上、文件上、報告上、論文上、新聞報道上和道聽途說上,對中國社會的現實只有間接認識,缺乏直接認識;只有抽象認識,缺乏感性認識。要讓他們對社會實際、對人間疾苦有真實的感受就非常不容易。第三,他們的成功都是個人的成功,靠的是文憑、論文和某某權威人士的欣賞,尤其是洋人的賞識,沒有一個人的成功是實踐的成功,沒有一個人是靠理論聯繫實際解決了具體的實際社會問題出的名。要問他們究竟解決過什麼實際問題,哪些社會問題在他們沒來之前總也解決不了,而他們一來便藥到病除,保險一個也找不出來。換句話說,他們的成功靠的不是實踐,而是“理論”;不是通過實踐證明自己,而是利用“理論”“裝扮”自己。對他們來說,沒有實踐可以,沒有“理論”不行。 中國歷史早已證明,如此脫離實際的人物大權在握最可怕。想想中國歷代玩弄宮廷政治篡位弄權的宦官奸佞,無不高高在上脫離實際,對客觀規律一竅不通卻偏要獨斷一切,無知而權重,量小而心毒,辦事無能,害人有術,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尤其是那些所謂的“理論家”,當其“理論”與實際脫節時不是修正自己的“理論”以符合實際,而是硬逼着現實世界去“迎湊”其“理論”,即使犧牲整個世界都在所不惜。 “主流精英”亦不例外。他們的個人的經歷、教育背景和功成名就都與實踐沒什麼關係,全靠個人奮鬥和少數“精英”的賞識,與集體協作無關,與互相配合無關,與科學作風無關,與客觀實踐無關,與群眾認同無關,與社會效果無關,所以他們心目中只有理論,沒有實踐。對他們來說,真理不是來自實踐,而是來自書本,來自教條,來自“精英”,不需要接受實踐的檢驗。所以他們主張“文憑決定一切”,“‘理論’決定一切”,“‘精英’決定一切”,“‘精英’統治世界”。所以他們輕視實際、脫離實際、不切實際;搞改革來只認理論、不顧實際。在他們心目中,什麼實踐,什麼人民生存權,什麼國家利益,都不過是自己論文中的一個符號,只要自己需要,可以一筆勾銷。在他們看來,抹掉幾千萬幾億人的性命沒什麼了不起,那才是“理性人”“經濟人”的本色。因為他們是“精英”,是高人一等的活神仙,由他們統治中國理所當然。而他們要保住自己的高位和權力繼續混下去,就必須證明自己代表真理,就必須建立並維持這樣的神話:真理來自文憑,來自論文,來自其他“精英”的認可,而與客觀實踐無關。 皇帝為了能當得成皇帝,必須證明自己是“真命天子”。“主流精英”為了實現“‘精英’統治一切”,必須證明“‘精英’代表真理”、“‘精英’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精英’高於一切”。 ──“主流精英”們為什麼那麼恨毛澤東?為什麼那麼無孔不入不擇手段地妖魔化毛澤東?因為毛澤東主張:“人的正確思想是從哪裡來的?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不是。是自己頭腦里固有的嗎?不是。人的正確思想,只能從社會實踐中來,只能從生產鬥爭、階級鬥爭和科學實驗這三項實踐中來。”按照毛澤東的認識論,真理只能來自實踐,“實踐是檢驗一切真理的唯一標準”。要證明自己掌握了真理,就必須拿出實實在在的經得起實踐檢驗、經得起人民認同的東西來。按照這樣的標準,那些只有書本知識、沒有實踐經驗、沒有經過實踐檢驗、什麼實的東西都沒有,光靠文憑、“理論”教條和權威的賞識等等“虛”玩藝的“主流精英”們根本就沒有資格被稱為“學者”、“專家”、“經濟學家”、“精英”,更沒有資格把持“話語權”和改革決策參與權。如果按照毛澤東的主張,把他們的一切主張都拿到社會實踐中接受檢驗和群眾的鑑定,那他們玩弄的一切陰謀詭計必定立刻暴露無遺,他們立刻就會身敗名裂。所以他們才如此仇恨毛澤東,如此拼命詆毀毛澤東。這並非僅僅因為舊怨,更重要的是現實的私利。 ──“主流精英”們為什麼要修改教科書,刪掉毛澤東的一切?因為只要人們知道毛澤東的歷史,就會知道“土包子”能戰勝“洋包子”,就能知道“實踐出真知”,就能知道真理要經過實踐的檢驗,就能知道“卑賤者最聰明,高貴者最愚蠢”,就能知道光靠文憑、理論文章和少數“精英”的認可不代表有真理,就不會盲目迷信“精英”的信口開河,“‘精英’代表真理”、“‘精英’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精英’高於一切”的神話立刻不攻自破。 ──“主流精英”們為什麼要修改教科書,刪掉雷鋒、董存瑞、黃繼光、狼牙山五壯士,要詆毀劉胡蘭,要徹抹去歷史書上一切非“精英”的英雄形象?因為那些人不是“精英”。承認他們就等於否認了“‘精英’創造歷史”;尊重他們就等於否認了“‘精英’高於一切”。 ──“主流精英”們為什麼要徹底修改教科書,“用文明史來代替階級鬥爭史,用社會生活的變化來代替王朝體系的演變,用文明來代替暴力,用千百萬普通人生活的演變來代替少數帝王將相的歷史”?因為如果人們知道了歷代王朝的興亡,了解了歷次農民起義,就可能承認“人民的生存權高於一切”的歷史規律,那“精英高於一切”的主張就危險了。最保險的辦法是徹底刪除,讓你從教科書上根本看不到什麼階級鬥爭,看不到歷次農民起義,自然也就不那麼容易認同“人民的生存權高於一切”的歷史規律。 ──為什麼用“文明史來代替階級鬥爭史,用社會生活的變化來代替王朝體系的演變”,最合乎“主流精英”的胃口?因為這是他們大顯身手發揮“文明的衝突”的機會,可以滔滔不絕講述西方文明如何高級,中華文明如何“低劣”,“主流精英”們從西方文明照搬照抄來的“理論”如何偉大,壟斷了如此“真理”的“主流精英”們如何神聖不可侵犯,他們那套“改革措施”如何絕對正確,所以千萬不能懷疑他們在用“看不見的動亂”製造“看得見的動亂”…… ──為什麼“主流精英”們那麼熱衷於“合資”、“外資”,不管中國需要不需要,自己能幹不能幹,連牙膏肥皂洗衣粉之類也一古腦全甩給外資?因為他們嚴重脫離實際,脫離群眾,一貫眼高手低,志大才疏,玩虛的頭頭是道,來實的一竅不通,碰到具體問題立刻出乖露醜,洋相百出。他們的訣竅是只說空話,不辦實事。但實事總得有人做,如果讓別人做好了,那對他們的地位又是威脅。對策:全包給外資,讓外國人做去。寧可讓外資占盡便宜,也決不讓中國人自己處理。這樣便能確保“精英”們永遠“不犯錯誤”,永遠“一貫正確”,永遠高高在上。代價:中國經濟“繁榮而不富裕”──中國的表面繁榮實際全靠外資撐着,利益大頭全讓外資拿了,“摩根士丹利說全球化中國僅僅得到了一點麵包屑”。──“精英”們為了自己的地位利益,就是這樣根本不在乎任何人的性命,任何國家利益。 “主流精英”之所以橫行一時,靠的是中國人在認識論的混亂,放棄了毛澤東的認識論,放棄了“實踐是檢驗一切真理的標準”的原則,單憑文憑、論文和“精英”間的互相吹捧就認可了“精英”代表真理,認可了他們是“專家”、“學者”、“經濟學家”,讓他們篡奪了“話語權”和改革決策參與權,獲得了製造“看不見的動亂”的機會。 認識論的混亂掩護了“看不見的動亂”。認識論決不僅僅是個單純的哲學問題,而關繫着你死我活的政治鬥爭。 八、結論雖然不是學術論文,但不妨再借用一次張維迎公式:“學術觀點通行的表述方式是‘如果……,那麼……’,講的是事物的因果關係”,在這裡再“如果……,那麼……”地“因果關係”一番。 ──“如果”中國政府不願意垮台,“那麼”就必須防止一切動亂。 ──“如果”要防止一切動亂,“那麼”就絕不能違反“人民的生存權高於一切”這一歷史法則。 ──“如果”要保護人民的生存權,“那麼”就必須嚴厲鎮壓“看不見的動亂”,就必須明確:以任何名義剝奪人民生存權的言行均屬於“看不見的動亂”。 ──“如果”要鎮壓“看不見的動亂”,“那麼”就必須堅持毛澤東的認識論:真理來自實踐,“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又:贊同犧牲人民生存權的人可能是蓄意煽動“看不見的動亂”,也有可能屬於無意。那麼如何區分呢?容易。查經濟來源。經濟清白、偶爾為之的,是認識問題。拿了外國“基金會”的錢、拿了利益集團的錢的,就是蓄意,就是製造“看不見的動亂”的罪魁禍首,不折不扣的十惡不赦,死有餘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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