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喇嘛文化破壞青藏高原的本土文化】ZT |
| 送交者: 5000 2008年03月27日16:57:3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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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羌族文化簡論*
(1979年) 一 1.羌族文化
2.女性中心的持久
吐蕃,就是羌族分出的一支。他因所在的地理條件適合於發展農業,故脫離女性中心社會較早。他又奉行喇嘛教。這種宗教賤視婦女。故依喇嘛教義建成的"吐蕃文化",與羌族相反,是反對女性中心的。他征服了這一大高原,最後消滅了這幾個女國,並把歷史悠久的羌族文化改造為吐蕃文化,羌族的名稱漸趨消滅,羌塘這個"羌"字也變成了吐蕃語的"北方"之義,而羌塘的羌族,也漸信奉喇嘛教而化為"播巴"(藏族)了。 3.馴養毛用羊的成就
藏羊,是羌族馴養成功最早的家畜。它是遠古棲息於高原草地的一種"盤羊",其雙角是旋卷盤曲的。遠古的猿人很早就開始大量捕獲,加以圈養,並進行馴化。羌族把這種原始的野羊叫作"那哇",藏文寫作gLaa-Ba。而"那哇"與"古代"又是通用字,這也不難看出:羌族馴養野羊是最早的。 羌族又是最早把這種古代野羊改良成為綿羊的民族。他們用石英製成的玉刀,把這種柔軟的毛割下來,搓擰成為毛線,用以織布(或作)。這種布,古代曾作為商品輸人華夏,華夏人稱之為"褐"。迨羌人割毛和紡織方法落後於華夏以後(即中原已經用了剪和織機以後),華夏便自行織褐。而只輸入羌族的連毛綿羊皮,即《禹貢》所稱的"織皮"。其時大約在殷末周初(《禹貢》是西周人的著作)。我國最早創造的羊字,就是畫的盤角、大眼的西藏綿羊的頭像。如殷墟甲骨文中,就有等字,說明當時中原養的羊即是羌人育成的綿羊種,而不是後來從北方引入的"咸羊"(小頭無角的綿羊)。 4.馴養山羊
由於羌族紡織業的停滯不進,影響到綿羊的育種工作亦同樣停滯不進。直到今天,大高原上的"藏系羊"還是粗毛綿羊,遠遠遜於經過育種的"美利奴"和"新疆細毛羊"等。 5.馴養野牛的成就
6.進行異種雜交的成就
羌人把犏牛叫作( =aBri),今藏語作( =aBrog),早在華夏的周、秦年代,他們已經大批地生產這種優良的牲畜。每年冬季,便把服役超齡的犏牛,馱運商品到中原,連貨帶牛一齊賣掉,以節省草場的牧草消耗。而中原的貴族卻買來飼養,供冬春的肉食,也用於祭祀燕享。但漢、羌間從前漢末即開始摩擦,至後漢時已戰爭頻仍、交通斷絕,羌族的牧運牛隊,不能深入華夏,華夏的典籍也不再見到這""字了。不難看出:中華這個""字,就是羌語asri字的音譯;羌族育成犏牛的時間,不能早過殷周之際。所以甲骨文里並沒有這個""字,漢以後的典籍,也無""字的記載。即在唐蕃和好市易。再把犏牛運入華夏時,唐人也不再稱為而稱為犏牛,並與旄牛混為一物了(見《漢書·司馬相如傳》顏師古注《上林賦》云:"旄牛,即今所謂犏牛")。西藏人原把牛分為三種,叫"、雅、三"。後因野牛淘汰,常見的只有雅牛和犏牛。但還把牧場叫"塘"。 字,見於《禮記》者最多。如《王制》:"天子,"諸侯,一。"《玉藻》:"君羔幦、虎。大夫,齊車、鹿幦、豹"。(士同)。《少儀》:"喪。俟事,不弔"。"豕,則以豕左肩五個"。《春秋·榖梁傳》,隱十一年,"滕侯薛侯來朝……、言同時也"。鄭玄注經,已不識字本義,或釋為獨一;或釋為特牲;或釋為直條的衣緣,皆望文生意。在我看來,都是說的祭祀獻薦之事。按《王制》:"宗廟之祭,春曰,夏曰","天子社稷、皆用太牢"。"大夫、土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依這些禮制來推斷,則""就是以犏牛為牲代替"太牢",所以恤耕牛。"諸侯"同義(原注云:"互明"是也)。"一",指諸侯五廟,只大廟用。若春祭,則各廟皆用。《玉藻》之"虎"、"豹";《少儀》之"豕",都指祭前田獵,國君以得虎獻祭為禮,大夫、土家以得豹獻祭為禮。不得虎豹,僅得野豬,皆可以代。不田獵,則獻。本以為牲之祭,是為祭。即是祭之別稱,因所用牲為犏牛(),即稱祭。故字又為牲之代稱。《榖梁傳》之,指滕、薛二君同在祭時朝魯助祭。 黃牛原種出於塞北草原,其受人類馴養,遠較氂牛為晚。羌人開始培育犏牛,當在羌族已經進入隴西與塞北草原以後,約在距今五千年前,並歷時一年左右才成功。塞北的胡人,用驢與馬雜交而產出兼備父母之長但不能懷孕傳種的騾子。這一異種雜交的成就,比羌族育成犏牛要晚一千多年。(騾字,古作驘。《史記·匈奴傳》,桓寬《鹽鐵論》和許慎《說文》都可證明:它是周、秦間塞北胡人的創造發明)。而這一創造發明的人,仍當是羌的別支。現在,人們用異種雜交方法培育農牧優良品種已十分盛行,但是,知道這種方法是首創於羌族的,卻寥寥無幾。 7.西藏馬與西寧馬
總的說來,羌族馴養食草動物,無疑是世界上開始得最早的,也是成功得最早的。但其最出色的創造則是在羊和牛,尤其是牛。牛、羊既已能滿足生活的需要,他們也就無心馴養更多的草食動物。特別是在創造了帳幕居處以後,享受安靜生活的時間很長。所以他們也不重視培育戰馬。待吐蕃興起以後,窮兵黷武,需要戰馬了,反須從西寧、印度、中亞等處去買馬。羌族部落則徒有牛羊之富,而缺乏捍禦之武,所以輕易為吐蕃所吞併。 8.馴化藏犬的奇蹟
馴養這種野獸,比馴養野牛更難十倍。但是羌人善於馴服,終使成為守家、御盜、捍衛人畜都很得力的家犬。羌人藏人每家都養有藏犬一條或幾條。它能識別家人;在牧場捍衛畜群,使牛羊不走失,害敵不敢行近。家養時,必須用鐵鏈拴系住,因為它見生人就要猛撲,並專咬喉部,不畏刀棍,死不退縮。長達里余的藏商馱隊,只要有藏犬一頭隨行,便能保證安全。它經常需要肉食,但在貧家亦能隨主雜食。羌人能把凶頑的野獸馴養成為如此忠勇的家畜,的確是創造了人類馴獸的奇蹟。當然,這需要經過很長時間(人類馴養狼犬,也經過了大約一萬年的時間。馴養藏犬比狼犬更難數倍)。 我國古籍如《山海經》、《淮南子》、《說文》皆記有羿殺猰貐的故事。那個猰貐,可能就是說的藏犬。《穆天子傳》說的"狻猊",《爾雅·釋獸》作"狻麂",可能說的是獵用的藏犬。《尚書》說的"西旅貢獒"和《左傳》說的"公使獒焉"的獒,則是指已經養馴了的藏犬。若說羿殺猰貐,就是羌人放出來傷害后羿的藏犬,則羌人馴養藏犬成功,距今至少已有四千年左右;即使低估到周代,也有了三千多年。華夏養狼犬成功的歷史雖尚不詳,但從文字發展過程看:犬字是人字加上一個棍。即犬還未馴,有咬傷主人的危險,故在繫繩上加條直棍,使其不能撲到人身。就是說:在初制象形會意字時,犬還未馴順。其馴順時間,當是遠在羌人馴化藏犬之後。 中原曾經對藏犬作過引種飼養,但似未成功。《左傳》宣二年,晉靈公唆獒犬去殺趙盾,就是證例。但此後,便沒有再見到有關藏犬或猰的文字記載。 9.羌人獵業的衰歇
二 1.麥種的創造者
這個高原河谷的上游地區(海拔約三千至四千米)並無野麥,只有燕麥野生,相當普遍。可以推斷:羌人是因為牲畜喜食燕麥而進行栽培的。又因逐年選種,使粒穗密接飽滿;經過若干年代後才變?quot;青稞"的。其育種成功的時間,當在華夏有麥種之前幾千年。何以見得呢?在我國最古的詩歌中,有一篇《周頌·思文》,全文是:"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爾極。貽我來牟,帝命率育。無此疆爾界,陳常於時夏。"後來的說經家,都說這是周室頌其始祖后稷(棄)功德之歌。棄在堯舜時為后稷,教民"播時百穀"(《尚書·舜典》語)。此詩說天市給他"來牟"的種子,叫他教導百姓種植。這個"來"字,舊說概以為麥種,恰好就是羌語Nas或Las的對音。這就可以證明:中原原無麥種。中原麥種,是后稷從外域引種來的,故後世傳為天帝所貽(來牟二字解釋詳後)。 漢儒雖說《思文》是頌周始祖棄的,卻有可疑之點不少。如:"后稷"不是棄的專稱。在唐虞前,已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的傳說(《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蔡墨說)。烈山氏為神農氏別稱,所謂柱,即神農氏時的后稷,與周始祖棄之后稷各是一人。《思文》中"立我烝民",鄭玄釋:立為粒,指穀粒。中原粒食始於神農,不始於棄。《大雅·生民》為敘述周棄一生的詩史,長達二百九十六字,所言農藝之事甚詳。如述種植,列舉了荏,菽,禾,麻,麥,瓜瓞,黃茂,秬,秠,糜,芑等字。它不用來字,而作麥字,字形與音皆變,又不特言帝命。《生民》與《思文》皆西周初年之詩,且可能皆出於周公旦一人之手(說在拙著《周詩新詮》),可以懷疑;《思文》是頌烈山柱之詩,用於社稷祭享;只《生民》是是歌頌周棄的。按來與麥字製造的先後推斷:來字已象麥穗之形,應是華夏初見麥穗時所造字。中原原始農作物為禾(今之粟谷),如黍,稷,糜,秫字皆從禾,顯然是其變種形成後所造新字。來字不從禾,而象麥穗之形,可見並非中原舊有穀類,而是由羌域輸種的。新種自高寒地引入低暖地,必然多生變種。經巧農的善為培育,於是有小麥種在華夏育成。為了給新種起名,在舊?quot;來"字基礎上,加麥粒之狀;正與"禾"的變種為黍,其造字之法相似。可知麥字是在華夏已經育成小麥新種時造的新字,用以與來麥的原種相區別的。事實上,《周書》所云"嘗麥",與《左傳》所云"不食新麥矣"的麥字,及其他秦漢書文中的麥字,均是專指的小麥。漢儒把大小麥稱為"二麥"後,就不再用"來"字表示麥類,而是指"遠來"一類意思。這說明殷、周、秦、漢的華人由於只種吃大、小麥,不吃稞麥,因而使用的字義亦隨之改變。 通過上述周初的詩分析可以看出:周棄所育成的麥種是指的小麥。最先引種來麥的人,是夏以前奉祀的后稷柱,而不是周始祖棄。他二人時間相距大約五百至一千年(《呂氏春秋》謂神農有天下十七世。古書記周以前年代皆不甚準確。只能依社會發展進度大體推估)。這樣,羌族進入農業生產的時間,當比漢族更早;其育成麥種的時間,比漢族至少要早五百至一千年。 羌族的來麥(青稞),不僅從華夏引種進來,發育成為小麥、大麥、藍麥、油麥等品種;並且很早傳入新疆和中亞細亞,被稱為穄麥(《穆天子傳》),又傳入歐洲而為黑麥。黑麥西文作Rye,(仍是Nas的對音),至今仍是東歐和北歐的主要糧食作物。那些地區的農業,是七世紀才發展起來的,以前也是牧區。故只能說:歐洲黑麥是羌族來麥傳去的種,而不能設想:來麥是歐洲傳來的種?quot;至於西亞和歐洲的小麥,是否來麥的變種?則應當繼續考訂。過去,史學界多以埃及和巴比侖是世界文化發育最早的地方,主要食糧又是小麥,便說世界麥種都是從那裡傳出來的。殊不知:埃、巴地區的文化發育時間,最早也不過距今七千年;而羌族育成的麥種,至少也在萬年以前了。因此,說世界麥種是由羌族創造出來的,是更為適當。......
2.特殊的耕犁方法
我國中原地區的耕地方法,原稱"耒耜",也只是一條尖木和扁木,人用足踏,不知用牛。春秋年代,已經開始牛耕,故冉耕字伯牛。但仍有"人耕"的殘餘如長沮、傑溺的耦而耕。犁的創造,不能早過東周。《管子·乘馬》始?quot;丈夫二犁,童子五尺一犁"的話。配犁不言牛,可見是用人挽耕。漢武帝時,趙過教民牛耕,大概是我國中原的普遍開始用牛耕犁,論時間要晚於羌族幾千年。東周以前,牛隻用於輓車,軛是加於牛肩的。牛耕,也是單犁。華族在育種方面學了羌族,在耕犁方面卻未學。人耕總比牛耕費力些,但中原牛少,價高,用於輓車尚嫌不足,只好勉用人力。而羌族牛賤,可以濫用,也不管它如何吃力,故一直沿用至令。所以,不能以歷史長短來衡量生產的優劣。往往起步早,方法卻落後;起步晚,方法反先進的情況,是屢見不鮮的。許多人看到中世紀羌族的落後,卻未看到古代羌族的光輝歷史,這是不全面的。 3.羌族的手工業
黃帝購用的玉兵器中,可能也有黃金塊。它是最好的投擊武器(如前述)。在黃帝時,羌族雖無熔鑄黃金的能力,卻已知其性能,並能夠把黃金塊錘打成圓球,砸出一個淺柄,穿孔繫繩,作為"流星錘"使用的(古代的錘皆無直柄,只有繩系,投出又可收回,故可納入袖中)。其時華人金玉不分(說在《泛談我國的黃金》),故談玉兵,也會包括有金球和其他原生礦石。 華夏進入青銅器時代以後,玉兵器被淘汰了,象徵玉兵的圭、琰(皆具尖銳的鋒端),還作為天子諸侯必須執持的"禮器"。閱千餘年,玉器仍是中華人所最尊貴的器物。但自入周代後,華夏已經有自己的琢玉工師,和玉的代用品了("次玉",大多是美白的石灰石)。周代把這種琢玉的工匠,稱為"追師"(見《周禮·天官》),以"追"為治玉之稱(《詩·大雅》:"追琢其章")。《大雅·韓奕》云:"王錫韓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國,因以其伯"。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周宣王因韓侯娶"汾王之甥",以北國追族與貊族之地賜之,使為一方之伯。可以設想:這個追族,即羌族以治玉為專業的工人,因華人好玉而入居華夏,子孫蕃衍,遂為追族(其所居地在山西大同附近。說詳《周詩新詮》)。追字製作時,本無治玉之義,因羌語治玉為堆追之音,故譯作追字,又通"堆"。貊與追,皆北狄之類,實羌族別支。可知羌族不但為華夏古代真玉(石英石)的供給者,也是玉工的傳授者。 4.羌族的商業
這種經營方式,可以稱"羌式商業"。它在亞歐之間的內陸草原地區,擅利有數千年之久。近世研究世界史的人很少注意到它,更極少有人知道這種商業是由羌族所創造的。 5.羌族文化小結
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啟示我們:"沒有什麼永世不移的社會秩序"。"一切都依條件、地點和時間為轉移"。羌人之所以能夠在萬年以前造就出人類突出的牧業文化,不僅因為他們祖先能夠艱苦勞動戰勝自然,還有地理條件與時間條件所起的作用。 斯大林曾說:"地理環境,是社會物質生活所必要的和經常的條件之一。而且無疑是影響到社會的發展"。羌人如果沒有高原草甸,也就沒有它優勝的牧業文化。但高原草甸也只適合於牧業的發展,而農業和工礦業發展卻受到了嚴酷的限制。因而,羌族文化便未能前進到農業文化、工業文化和現代商業文化的階段,終不免於被後起的吐蕃文化所淹沒;同樣,吐蕃文化也不能免於為現代化的先進文化所代替。 時間的條件,對羌族文化的發展(由盛而衰的過程)來說,也是很重要的。正因為羌人早在人類尚停滯在原始生活的時代,就在草原上奠定了經濟生活的基礎,有了女性氏族的組織,並能長期安定地從事生產活動,所以才能有那樣的成就。相反,如果四周各民族發展水平已經接近,就必然會發生互相爭奪的民族戰爭,相對延緩乃至破壞生產的發展。事實上,自從中華文化發展到了一定程度;漢族與羌族間的戰爭興起後,羌族文化隨即停止了發展。其後,在魏晉南北朝時,儘管漢、羌間已無戰爭,但勃興於雅魯藏布河谷地區的吐蕃文化,卻迅速地把古老落後的羌文化淹沒了。 人類,是生物發展的最高階段。從生物出現到人類出現的過程中,不知已淘汰了多少數量的生物;從猿人到今天的人類,不知已淘汰了多少的人群。人類發展決定的因素就是人的勞動。勞動經驗即知識的不斷積累。某一時代最優勝的人群,一經停頓不前,也不能免於在下一個時代歸於淘汰。羌族的歷史,正好說明了這樣一個生物發展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規律。 *選自《羌族源流探索》,原載《民族研究通訊》1979年2期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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