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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文化破壞青藏高原的本土文化】ZT
送交者: 5000 2008年03月27日16:57:3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古代羌族文化簡論*


作者: 任乃強 發布時間: 2005-05-23 18:52:10 來源: 西藏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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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

  1.羌族文化
  羌族"文化"(Culture)可以在人類歷史上成為一個具有特殊含義的名詞。這是因為,它具有與其他各民族文化不同的,而且是異常卓越的特點。它在亞洲中部草原上形成,也只在這個廣闊的草原地區上使用。但其所影響的地域很寬。現世許多強大的和弱小的民族,多曾與古羌族發生過直接或間接的文化關係,甚至是血緣關係。此文專門探索古代羌族文化,提出個人初步探索的見解。

  2.女性中心的持久
  古代羌族文化最大的特點是:在其社會組織中女性中心持續的時間很長。在人類歷史上,從農業發展起來的民族,常有不曾經過女性中心社會發展階段的,即有,也是很短。例如漢族祖先,只曾傳說有過短暫的"女媧氏"時代。從漁業發展起來的民族,女性中心社會的時間就相對長一些。例如越南和日本的古代社會,都曾有過女子立國的故事。從獵業發展起來的羌民族,則直到公元第八世紀以前,都一直保存着女性中心的社會制度。例如《唐書》記載的"女國"和"東女國",就是世代以女子為王和朝宮,來統治男子的。這就可以想見其古代,大抵從有社會組織開始,就是女性中心社會。起碼在羌塘和阿里地區是如此。所以我國古史所記的"西王母"和"西海女國",皆當導源於此區。吐蕃初興時代的所謂"蘇毗",即"東女國",他的都城"康延川",即今日的昌都(《新唐書·東女國傳》云:"岩險四繚")。吐蕃把其國境東部的附屬部落地區稱之為"康",( =Kams)即用的這個"康"字。這兩個占有鹽礦的羌族女國(羌塘與昌都),擁有附近各部落生活所需的食鹽,故能強盛,保持着傳統的社會制度,到第八世紀,便成了世界保持女性中心制度時間最長的民族部落,也是羌族中覆亡最晚的兩個國家。近年在西藏昌都縣卡若發現的新石器時代遺址,表明這一地區曾經是個很興盛的原始社會。他們這兩塊女性中心區域,也恰就是羌族最早居住下來的地方。可以認為:這種社會制度在原始羌族時即已形成。因為那時男子都要外出獵取野獸,而婦女卻需留守獵獲物,並從事剝皮、製衣與石器等活計。待獸皮、石器和食鹽積聚漸多後,男子又須遠出百里、千里外去經營貿易,這樣,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女性中心的社會組織。只有分支而出的羌族部落,由於接近或已進人農業社會,才有可能變為男性中心的社會。

  吐蕃,就是羌族分出的一支。他因所在的地理條件適合於發展農業,故脫離女性中心社會較早。他又奉行喇嘛教。這種宗教賤視婦女。故依喇嘛教義建成的"吐蕃文化",與羌族相反,是反對女性中心的。他征服了這一大高原,最後消滅了這幾個女國,並把歷史悠久的羌族文化改造為吐蕃文化,羌族的名稱漸趨消滅,羌塘這個"羌"字也變成了吐蕃語的"北方"之義,而羌塘的羌族,也漸信奉喇嘛教而化為"播巴"(藏族)了。

  3.馴養毛用羊的成就
  古文的"羌"字,即是"羊"、"人"二字的組合。故《說文》曰:羌"從人從羊"(段注《說文》改為"從羊兒",兒亦古文的人字),釋為"西方牧羊人"。可見當時羌族的畜牧業生產水平,已經為世所知。古代羌族文化,在生產方面的最大成就,便是馴養野獸成為家畜。他馴養羊、牛、犬、馬成功之早,遠遠超過世界其他任何民族,具體論述如下:

  藏羊,是羌族馴養成功最早的家畜。它是遠古棲息於高原草地的一種"盤羊",其雙角是旋卷盤曲的。遠古的猿人很早就開始大量捕獲,加以圈養,並進行馴化。羌族把這種原始的野羊叫作"那哇",藏文寫作gLaa-Ba。而"那哇"與"古代"又是通用字,這也不難看出:羌族馴養野羊是最早的。

  羌族又是最早把這種古代野羊改良成為綿羊的民族。他們用石英製成的玉刀,把這種柔軟的毛割下來,搓擰成為毛線,用以織布(或作)。這種布,古代曾作為商品輸人華夏,華夏人稱之為"褐"。迨羌人割毛和紡織方法落後於華夏以後(即中原已經用了剪和織機以後),華夏便自行織褐。而只輸入羌族的連毛綿羊皮,即《禹貢》所稱的"織皮"。其時大約在殷末周初(《禹貢》是西周人的著作)。我國最早創造的羊字,就是畫的盤角、大眼的西藏綿羊的頭像。如殷墟甲骨文中,就有等字,說明當時中原養的羊即是羌人育成的綿羊種,而不是後來從北方引入的"咸羊"(小頭無角的綿羊)。

  4.馴養山羊
  羌族馴養山羊較晚。因為山羊棲息在山岩間,不易捕獲,馴養也較困難,而且毛皮不似綿羊軟暖,所以他們對於馴養山羊不那麼感興趣,大概還遠落後於馴養野牛。他們把野生的山羊(羚羊)叫"果"(藏文標者為rGo)馴養的山羊叫"熱"(Ra),但也叫作"果哇"(rGo-Ba)。他們把動物的毛叫作"查",(rTsid)把牛毛與山羊毛都叫"查巴"。(rTsid-Pa)綿羊毛另取了一個專用名稱,叫"巴爾"(Bal)或"路巴爾"(Lug-B-al),把綿羊皮(毛皮)稱作"路巴斯"(Lug-Pass)。把山羊皮則稱為"熱查"(Ra-Tshag)。可以看出:他們馴養這兩種野羊的時代和用途都不同,養山羊,目的不在用毛,而只是為了補充牛肉以外的食品和皮張之用。

  由於羌族紡織業的停滯不進,影響到綿羊的育種工作亦同樣停滯不進。直到今天,大高原上的"藏系羊"還是粗毛綿羊,遠遠遜於經過育種的"美利奴"和"新疆細毛羊"等。

  5.馴養野牛的成就
  氂牛,藏語為"雅牛"( =gYag),它原是羌塘地區出產的一種野牛,經羌人馴養成功的家畜,才叫氂牛。這種野牛體大、力大、兇猛、狂暴,成群吃草,觸怒了它,整群皆不顧死活地衝來,可以叫你立成齏粉。(我國古籍把它叫"",音昨)它被羌人捕獲而馴養成為今日這樣馴順、忠勤的家畜,大約需要經歷幾萬年的時間。我們人類的祖先,曾經馴養過各種動物,結果證明:愈兇猛的野獸愈難馴養。例如我國古代很早就曾養過虎(《莊子》、《列子》都有養虎技術的記載),但未獲成功。養熊亦然。就是養貓,至今也未能做到馴順得用。阿拉伯古國亦曾養獅,並在兩千年前貢獻獅子到我國來,但直到今天距馴化的要求也還很遠(頭腦簡單的野獸,又比頭腦伶俐的野獸為難。故我國很早就?quot;豢龍氏"這樣馴獸的專門人材)。羌人把野牛馴養成為氂牛,當比他們馴養成功綿羊的時間要晚得多。但當中原文化發育時,綿羊毛皮與氂牛頸尾的長毛,都已同時成為輸入中原的重要商品了。連毛綿羊皮,中原人稱"織皮"已如上述。氂牛尾毛最長。中原古籍作"髳","氂"字,用於裝飾車、馬、旌節和戈矛;又用為蠅拂(氂字又通作,原是用整條氂牛尾作商品。其毛之尤長美者,漢魏人把它結成美觀的拂子。如《三國志注》有:劉備性喜結),或編為假髮(髦)。牛和羊都在冬季輸入中原為商品,中原人為之造字"",作"犛"。漢代別作"旄牛"(旄牛縣名緣此),唐代又依羌語本音作"雅"(雅州之名緣此)。犛、、髳等字的創造表明:羌族在中原的殷、周之前,已經把野牛馴養成為乳、肉、毛、役兼用的主要家畜,並且作為商品,被中原人大量使用。

  6.進行異種雜交的成就
  羌族不但早在中原文化誕生前就已經馴養牛羊成功,而且在殷周之際,把氂牛與黃牛雜交,創造出犏牛這樣一個新型的家畜。氂牛、黃牛、水牛,雖都叫作牛,卻是不同種的三個反芻偶蹄動物。它們之間是不易交配傳種的。進行人工交配所產的小牛,有兼備父畜、母畜之長的上品;也有徒具父畜、母畜之短的劣品;還有偏得父畜或母畜若干優缺點的變種。只有在雜交的技術上,精於選擇父畜母畜,歷時若干年,才會生產出乳、肉、毛、役都優勝於父、母畜的犏牛來。正如馬和驢雜交可以產生騾子一樣,但他們只有一代生命,不能傳種。犏牛雖也能產小犢,但皆纖弱而劣性,通常產後即被殺掉。惟獨犏牛這一代不同,其性格之馴順,產乳量之高,肉味之美,毛之軟長和耕犁、馱運、適應能力之強,皆遠勝於氂牛。例如氂牛在氣溫高的地方即不能勞動,否則易發狂而死。犏牛則較為耐勞耐熱,故凡大高原的長途運輸,須逾越溫暖河谷者,即只能用犏牛,不用氂牛。氂牛隻能在高原頂部早、晚役用,中午休息放草。所以,在犏牛育種成功後,羌族的社會經濟便有了一個明顯的躍進。

  羌人把犏牛叫作( =aBri),今藏語作( =aBrog),早在華夏的周、秦年代,他們已經大批地生產這種優良的牲畜。每年冬季,便把服役超齡的犏牛,馱運商品到中原,連貨帶牛一齊賣掉,以節省草場的牧草消耗。而中原的貴族卻買來飼養,供冬春的肉食,也用於祭祀燕享。但漢、羌間從前漢末即開始摩擦,至後漢時已戰爭頻仍、交通斷絕,羌族的牧運牛隊,不能深入華夏,華夏的典籍也不再見到這""字了。不難看出:中華這個""字,就是羌語asri字的音譯;羌族育成犏牛的時間,不能早過殷周之際。所以甲骨文里並沒有這個""字,漢以後的典籍,也無""字的記載。即在唐蕃和好市易。再把犏牛運入華夏時,唐人也不再稱為而稱為犏牛,並與旄牛混為一物了(見《漢書·司馬相如傳》顏師古注《上林賦》云:"旄牛,即今所謂犏牛")。西藏人原把牛分為三種,叫"、雅、三"。後因野牛淘汰,常見的只有雅牛和犏牛。但還把牧場叫"塘"。

  字,見於《禮記》者最多。如《王制》:"天子,"諸侯,一。"《玉藻》:"君羔幦、虎。大夫,齊車、鹿幦、豹"。(士同)。《少儀》:"喪。俟事,不弔"。"豕,則以豕左肩五個"。《春秋·榖梁傳》,隱十一年,"滕侯薛侯來朝……、言同時也"。鄭玄注經,已不識字本義,或釋為獨一;或釋為特牲;或釋為直條的衣緣,皆望文生意。在我看來,都是說的祭祀獻薦之事。按《王制》:"宗廟之祭,春曰,夏曰","天子社稷、皆用太牢"。"大夫、土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依這些禮制來推斷,則""就是以犏牛為牲代替"太牢",所以恤耕牛。"諸侯"同義(原注云:"互明"是也)。"一",指諸侯五廟,只大廟用。若春祭,則各廟皆用。《玉藻》之"虎"、"豹";《少儀》之"豕",都指祭前田獵,國君以得虎獻祭為禮,大夫、土家以得豹獻祭為禮。不得虎豹,僅得野豬,皆可以代。不田獵,則獻。本以為牲之祭,是為祭。即是祭之別稱,因所用牲為犏牛(),即稱祭。故字又為牲之代稱。《榖梁傳》之,指滕、薛二君同在祭時朝魯助祭。

  黃牛原種出於塞北草原,其受人類馴養,遠較氂牛為晚。羌人開始培育犏牛,當在羌族已經進入隴西與塞北草原以後,約在距今五千年前,並歷時一年左右才成功。塞北的胡人,用驢與馬雜交而產出兼備父母之長但不能懷孕傳種的騾子。這一異種雜交的成就,比羌族育成犏牛要晚一千多年。(騾字,古作驘。《史記·匈奴傳》,桓寬《鹽鐵論》和許慎《說文》都可證明:它是周、秦間塞北胡人的創造發明)。而這一創造發明的人,仍當是羌的別支。現在,人們用異種雜交方法培育農牧優良品種已十分盛行,但是,知道這種方法是首創於羌族的,卻寥寥無幾。

  7.西藏馬與西寧馬
  羌塘今天還保存有若干大群的野馬和野驢。足見羌族在馴養家畜的馬和驢方面,遠不如塞北胡人的成功。這是因為羌塘人只注意牛羊的養殖以供他們的生活需要,而不大注意馬和驢。《新唐書·吐蕃傳》以"犛牛、名馬"連稱,足見羌人養馬原亦有成就。今日西藏雖亦產馬,但馬的體格相當小。一般藏族都喜歡買西寧馬(怒斯馬),甚至引進印度馬。西寧馬,可能是塞北馬引種到大小榆谷地區來的良種;也可能是塞北種與羌塘種交配的改良種。它仍屬於羌族子孫"西羌"在河湟地區的創造。這種馬,是我國歷來最好的戰馬。西寧區的驢子與騾子,也是全國很著名的良種。大概因西寧區是歷史上各大民族爭奪戰鬥最頻繁的地區,所以其人善於培育戰馬。至於馴養馬、驢技術的提高,則是周秦以後的事。

  總的說來,羌族馴養食草動物,無疑是世界上開始得最早的,也是成功得最早的。但其最出色的創造則是在羊和牛,尤其是牛。牛、羊既已能滿足生活的需要,他們也就無心馴養更多的草食動物。特別是在創造了帳幕居處以後,享受安靜生活的時間很長。所以他們也不重視培育戰馬。待吐蕃興起以後,窮兵黷武,需要戰馬了,反須從西寧、印度、中亞等處去買馬。羌族部落則徒有牛羊之富,而缺乏捍禦之武,所以輕易為吐蕃所吞併。

  8.馴化藏犬的奇蹟
  在馴養肉食野獸方面,羌人創造了比馴養野牛更出色的成就。
  康青藏大高原的頂部,原有一種猛獸,它以草食動物為食料,與狼相似。高原上大群的狼與它爭食,但都被它逐漸消滅,若干萬年來,高原上已經無狼了。羌人原是善於獵取猛獸的。進入高原草甸後,與這種野獸爭鬥最為劇烈。結果是它們終於被征服了,紛紛被殺死或俘虜。可能是出於好奇心,他們把稚齡的放人土窖內飼養,取名叫"猰"(藏文作=kyi。)經過馴養,成為非常得力的一種家畜,這就是今人所謂的"藏犬"。

  馴養這種野獸,比馴養野牛更難十倍。但是羌人善於馴服,終使成為守家、御盜、捍衛人畜都很得力的家犬。羌人藏人每家都養有藏犬一條或幾條。它能識別家人;在牧場捍衛畜群,使牛羊不走失,害敵不敢行近。家養時,必須用鐵鏈拴系住,因為它見生人就要猛撲,並專咬喉部,不畏刀棍,死不退縮。長達里余的藏商馱隊,只要有藏犬一頭隨行,便能保證安全。它經常需要肉食,但在貧家亦能隨主雜食。羌人能把凶頑的野獸馴養成為如此忠勇的家畜,的確是創造了人類馴獸的奇蹟。當然,這需要經過很長時間(人類馴養狼犬,也經過了大約一萬年的時間。馴養藏犬比狼犬更難數倍)。

  我國古籍如《山海經》、《淮南子》、《說文》皆記有羿殺猰貐的故事。那個猰貐,可能就是說的藏犬。《穆天子傳》說的"狻猊",《爾雅·釋獸》作"狻麂",可能說的是獵用的藏犬。《尚書》說的"西旅貢獒"和《左傳》說的"公使獒焉"的獒,則是指已經養馴了的藏犬。若說羿殺猰貐,就是羌人放出來傷害后羿的藏犬,則羌人馴養藏犬成功,距今至少已有四千年左右;即使低估到周代,也有了三千多年。華夏養狼犬成功的歷史雖尚不詳,但從文字發展過程看:犬字是人字加上一個棍。即犬還未馴,有咬傷主人的危險,故在繫繩上加條直棍,使其不能撲到人身。就是說:在初制象形會意字時,犬還未馴順。其馴順時間,當是遠在羌人馴化藏犬之後。

  中原曾經對藏犬作過引種飼養,但似未成功。《左傳》宣二年,晉靈公唆獒犬去殺趙盾,就是證例。但此後,便沒有再見到有關藏犬或猰的文字記載。

  9.羌人獵業的衰歇
  羌人,原是靠山緣獵食進入高原草甸的。經過獵業生活的艱苦鬥爭,促使四肢和腦力發展,智慧增高,氏族組成,養畜蕃盛,帳幕定居,並有藏犬捍衛以後,生活變得舒適穩定,衣食豐備,安樂無爭,武備成了無用之物,射獵成了多餘的事。這樣,羌族便由強悍走向萎縮,終至於消失。但在這一變化中,由於他們的欲望轉向個人享受,如需要多樣化的食品,因而開始創造耕種制度;需要珍寶裝飾,使金玉琢磨、陶土器皿有了突出的發展;需要處理過剩的家畜、畜產品和兌換不同地區的特產,於是商業大大發展起來。這是羌族文化發展的第二階段,即農、工、商業萌發的階段。

  1.麥種的創造者
  羌族原住地不適於發展農業。當其進人草原邊緣的河谷上游地帶時,不能不從單純的肉食而進於雜食。於是栽培植物的試驗出現了。他們最先育成的,是一種叫作"來"(藏文音作Nas),後來隴西漢人把它叫作"稞麥"的耐寒穀物。近人則把它通稱為"青稞"。

  這個高原河谷的上游地區(海拔約三千至四千米)並無野麥,只有燕麥野生,相當普遍。可以推斷:羌人是因為牲畜喜食燕麥而進行栽培的。又因逐年選種,使粒穗密接飽滿;經過若干年代後才變?quot;青稞"的。其育種成功的時間,當在華夏有麥種之前幾千年。何以見得呢?在我國最古的詩歌中,有一篇《周頌·思文》,全文是:"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爾極。貽我來牟,帝命率育。無此疆爾界,陳常於時夏。"後來的說經家,都說這是周室頌其始祖后稷(棄)功德之歌。棄在堯舜時為后稷,教民"播時百穀"(《尚書·舜典》語)。此詩說天市給他"來牟"的種子,叫他教導百姓種植。這個"來"字,舊說概以為麥種,恰好就是羌語Nas或Las的對音。這就可以證明:中原原無麥種。中原麥種,是后稷從外域引種來的,故後世傳為天帝所貽(來牟二字解釋詳後)。

  漢儒雖說《思文》是頌周始祖棄的,卻有可疑之點不少。如:"后稷"不是棄的專稱。在唐虞前,已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的傳說(《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蔡墨說)。烈山氏為神農氏別稱,所謂柱,即神農氏時的后稷,與周始祖棄之后稷各是一人。《思文》中"立我烝民",鄭玄釋:立為粒,指穀粒。中原粒食始於神農,不始於棄。《大雅·生民》為敘述周棄一生的詩史,長達二百九十六字,所言農藝之事甚詳。如述種植,列舉了荏,菽,禾,麻,麥,瓜瓞,黃茂,秬,秠,糜,芑等字。它不用來字,而作麥字,字形與音皆變,又不特言帝命。《生民》與《思文》皆西周初年之詩,且可能皆出於周公旦一人之手(說在拙著《周詩新詮》),可以懷疑;《思文》是頌烈山柱之詩,用於社稷祭享;只《生民》是是歌頌周棄的。按來與麥字製造的先後推斷:來字已象麥穗之形,應是華夏初見麥穗時所造字。中原原始農作物為禾(今之粟谷),如黍,稷,糜,秫字皆從禾,顯然是其變種形成後所造新字。來字不從禾,而象麥穗之形,可見並非中原舊有穀類,而是由羌域輸種的。新種自高寒地引入低暖地,必然多生變種。經巧農的善為培育,於是有小麥種在華夏育成。為了給新種起名,在舊?quot;來"字基礎上,加麥粒之狀;正與"禾"的變種為黍,其造字之法相似。可知麥字是在華夏已經育成小麥新種時造的新字,用以與來麥的原種相區別的。事實上,《周書》所云"嘗麥",與《左傳》所云"不食新麥矣"的麥字,及其他秦漢書文中的麥字,均是專指的小麥。漢儒把大小麥稱為"二麥"後,就不再用"來"字表示麥類,而是指"遠來"一類意思。這說明殷、周、秦、漢的華人由於只種吃大、小麥,不吃稞麥,因而使用的字義亦隨之改變。

  通過上述周初的詩分析可以看出:周棄所育成的麥種是指的小麥。最先引種來麥的人,是夏以前奉祀的后稷柱,而不是周始祖棄。他二人時間相距大約五百至一千年(《呂氏春秋》謂神農有天下十七世。古書記周以前年代皆不甚準確。只能依社會發展進度大體推估)。這樣,羌族進入農業生產的時間,當比漢族更早;其育成麥種的時間,比漢族至少要早五百至一千年。

  羌族的來麥(青稞),不僅從華夏引種進來,發育成為小麥、大麥、藍麥、油麥等品種;並且很早傳入新疆和中亞細亞,被稱為穄麥(《穆天子傳》),又傳入歐洲而為黑麥。黑麥西文作Rye,(仍是Nas的對音),至今仍是東歐和北歐的主要糧食作物。那些地區的農業,是七世紀才發展起來的,以前也是牧區。故只能說:歐洲黑麥是羌族來麥傳去的種,而不能設想:來麥是歐洲傳來的種?quot;至於西亞和歐洲的小麥,是否來麥的變種?則應當繼續考訂。過去,史學界多以埃及和巴比侖是世界文化發育最早的地方,主要食糧又是小麥,便說世界麥種都是從那裡傳出來的。殊不知:埃、巴地區的文化發育時間,最早也不過距今七千年;而羌族育成的麥種,至少也在萬年以前了。因此,說世界麥種是由羌族創造出來的,是更為適當。......

  


  我國古代經學家,否認羌族古代文化的發展先於漢族;否認麥種是從羌域輸人,對於《周頌》中的"來牟"二字也作了一些謬解。有些人見到來字古篆象麥穗形;又見麥字從來,故釋來為麥類,但究竟是那一種麥子,則說不出。至於相連的牟字,從牛從口,而牛鳴聲大,遂以來為小麥,牟為大麥,並有寫牟作麰者。後世字書均從此說。段玉裁《說文注》云:"古無謂來小麥,麰大麥者。至《廣雅》乃雲麳小麥,堥大麥。非許說也"。但他仍未作出牟字的新解釋來。我懷疑牟字是另一種羌地育成的農作物品種,不是麥類。因為,如是麥類,在造字時必從來,而不會從牛。按羌族農作物,惟稞麥(來)與圓根兩種育成最早。圓根是由十字花科野菜育成,塊根圓大,味甘而色白(微苦),富於養分,形似蕪菁。今藏人呼作"油馬",是最耐寒的根菜,產量相當大。但"油馬"不是它的原始名稱,因羌語古物名皆只單音,而雙音多是吐蕃時語。藏語"油馬",本義"萎黃",不成其為農作物名稱。大抵,按羌語原名叫"牟",因多在葉老萎黃時拔取,後人就叫"油馬"。它與來麥同時傳入華夏,故《周頌》連稱,亦是緣音造字:取" "象其形( );牛喻其大而可愛。故後之牟字亦有"愛也"(楊雄《方言》);"大也"《顧野王《玉篇》)與"拔取"之義。"?quot;在青藏高原上,為母牛與牛犢的保健飼料;它引種入華夏食粟之區,亦當為牛的美飼料。故《說文》解為:"牛鳴也",就是回牛望見它,會喜而鳴的意思。

  2.特殊的耕犁方法
  羌族用二牛耦耕,犁轅很長,犁刃只用一條堅木。犁轅前端,繫於一橫木上。根木為軛,不加於牛項而是加於兩牛的額上,縛於兩角,使二牛以頭頂推挽着犁前進。這種耕犁方法,是任何民族也沒有的。惟獨羌族才有,並且保持到現代。僅僅是用兩牛或兩馬耦耕,西亞、北非的阿拉伯國家也是通行的,但牛軛是加於頸上,這比之施於額上自然得力些,是比較先進的。因此不能設想二牛耦耕是羌族學西亞國家,而只能是羌族自己創造的耕犁方法。牛軛施於額上,是因原始創造牛耕的人,因見牛斗總是用角,或以額相抵,便誤認為牛力集中點是在額,而不是在肩。這就說明羌人的觀察和推想,是極原始的,也是獨創的,而不是向其它民族學來的;也說明他創造的時間之早,遠在世界各民族運用牛耕之前。加上地理條件的限制,他便長期封閉自守,孤行落後的生產方法,致在農業上無甚成就。

  我國中原地區的耕地方法,原稱"耒耜",也只是一條尖木和扁木,人用足踏,不知用牛。春秋年代,已經開始牛耕,故冉耕字伯牛。但仍有"人耕"的殘餘如長沮、傑溺的耦而耕。犁的創造,不能早過東周。《管子·乘馬》始?quot;丈夫二犁,童子五尺一犁"的話。配犁不言牛,可見是用人挽耕。漢武帝時,趙過教民牛耕,大概是我國中原的普遍開始用牛耕犁,論時間要晚於羌族幾千年。東周以前,牛隻用於輓車,軛是加於牛肩的。牛耕,也是單犁。華族在育種方面學了羌族,在耕犁方面卻未學。人耕總比牛耕費力些,但中原牛少,價高,用於輓車尚嫌不足,只好勉用人力。而羌族牛賤,可以濫用,也不管它如何吃力,故一直沿用至令。所以,不能以歷史長短來衡量生產的優劣。往往起步早,方法卻落後;起步晚,方法反先進的情況,是屢見不鮮的。許多人看到中世紀羌族的落後,卻未看到古代羌族的光輝歷史,這是不全面的。

  3.羌族的手工業
  羌族在整個石器時代,手工業是很高明的。其最出色的工藝是琢玉。他們借犀利的石英塊制的刀錐,製成骨紡輪、球串等裝飾品。又利用紡輪相互帶動,加快了琢磨的速度,把石英、瑪瑙等堅石琢磨成刀、斧、圭、璧等使人愛悅的器具;作為商品,與附近農業部落兌換糧食及其它物資。琢玉的沙,最初只用打碎的石英沙。後來淘取比石英沙更硬更細的"金剛沙"(與金和石英沙伴生的,硬度更高的黑色礦質細淘沙)。於是他們琢磨的玉器更形精美,成了華夏人最喜愛的商品。其成功的時間,約在距今五千年以前。華夏人有個傳說:"蚩尤以金(銅)為兵,黃帝以玉為兵,黃帝戰勝蚩尤"(《太白陰經》文。蒙文通云:"其說出於'胡非子'")。這是一個可靠的歷史傳說。蚩尤是我國最先發明冶銅為兵器的。(其說在《管子·地員篇》。)但還不是青銅器,其銳利不能抵禦石英磨製的玉兵器(石英兵器)。但中原並不出玉。黃帝居地接近羌族,故有玉兵,因得以戰勝蚩尤。這是可以理解的。玉兵器在我國保存很久,如宋代還有"玉斧"等。

  黃帝購用的玉兵器中,可能也有黃金塊。它是最好的投擊武器(如前述)。在黃帝時,羌族雖無熔鑄黃金的能力,卻已知其性能,並能夠把黃金塊錘打成圓球,砸出一個淺柄,穿孔繫繩,作為"流星錘"使用的(古代的錘皆無直柄,只有繩系,投出又可收回,故可納入袖中)。其時華人金玉不分(說在《泛談我國的黃金》),故談玉兵,也會包括有金球和其他原生礦石。

  華夏進入青銅器時代以後,玉兵器被淘汰了,象徵玉兵的圭、琰(皆具尖銳的鋒端),還作為天子諸侯必須執持的"禮器"。閱千餘年,玉器仍是中華人所最尊貴的器物。但自入周代後,華夏已經有自己的琢玉工師,和玉的代用品了("次玉",大多是美白的石灰石)。周代把這種琢玉的工匠,稱為"追師"(見《周禮·天官》),以"追"為治玉之稱(《詩·大雅》:"追琢其章")。《大雅·韓奕》云:"王錫韓侯,其追其貊,奄受北國,因以其伯"。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周宣王因韓侯娶"汾王之甥",以北國追族與貊族之地賜之,使為一方之伯。可以設想:這個追族,即羌族以治玉為專業的工人,因華人好玉而入居華夏,子孫蕃衍,遂為追族(其所居地在山西大同附近。說詳《周詩新詮》)。追字製作時,本無治玉之義,因羌語治玉為堆追之音,故譯作追字,又通"堆"。貊與追,皆北狄之類,實羌族別支。可知羌族不但為華夏古代真玉(石英石)的供給者,也是玉工的傳授者。

  4.羌族的商業
  羌族游牧於高原草甸,無一定居處,故擴散性強,適於商業的發展。可以設想羌族馴養羊牛既成,已有女性中心氏族組織時,便各命其男子,帶着剩餘牲畜,逐水草而移轉擴散,逐漸占有整個康青藏高原的頂部草原,形成若干的氏族部落。由於生產發展的不一致,由於內部交換的發展,進而有了外部交易。待四周農業部落形成以後,農牧交換也顯示出需要。這時,羌族苦於農業發展受到地理條件的限制,遂利用牧業的優勢,發展商業,通過水上交通,把自己多餘的畜產品如羊毛、毛皮、牛毛、牛皮、干肉、乳酪(乾酪)、乳油(酥油)等,與玉器、黃金、食鹽、藥材等土產,紮成牛皮包裹,用氂牛、犏牛、山羊、驢、馬馱載,沿途放牧,在猛犬護衛下,露宿野餐,緩緩前進到農業社會的市場,換回糧食和工藝品。這種經商方式,是羌族在其社會發展進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由於商業交換的方便,發展農業的努力便成為不必要,因而文化發展也就停滯不前,結果"吐蕃文化"所代替。然而,吐蕃統一大高原後,因為對外交通的不便,仍只能使用這種商業方式互通有無,爭取生存。即在吐蕃崩潰後,各地區政權和喇嘛寺也仍然一樣。直到西藏解放,公路大通時,才結束了這樣的經營方式。

  這種經營方式,可以稱"羌式商業"。它在亞歐之間的內陸草原地區,擅利有數千年之久。近世研究世界史的人很少注意到它,更極少有人知道這種商業是由羌族所創造的。

  5.羌族文化小結
  羌族文化是牧業文化,是人類最早征服自然的一個最傑出的例子。後來的人類不是曾有過"極樂世界"的理想嗎?看來,五千年前康青藏大高原頂部居住的羌族人大概可以算得是"極樂世界"中人。他們無外患,無內憂,牲畜孳蕃超過生活所需,皮、毛、骨、角能滿足用度還有餘,這都是他們累世祖先勤苦勞動、戰勝自然的成果,而不是向其他人類攘奪來的,所以他們俯仰無所漸炸,安其所享而不疑,這還不算得極樂世界麼?

  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啟示我們:"沒有什麼永世不移的社會秩序"。"一切都依條件、地點和時間為轉移"。羌人之所以能夠在萬年以前造就出人類突出的牧業文化,不僅因為他們祖先能夠艱苦勞動戰勝自然,還有地理條件與時間條件所起的作用。

  斯大林曾說:"地理環境,是社會物質生活所必要的和經常的條件之一。而且無疑是影響到社會的發展"。羌人如果沒有高原草甸,也就沒有它優勝的牧業文化。但高原草甸也只適合於牧業的發展,而農業和工礦業發展卻受到了嚴酷的限制。因而,羌族文化便未能前進到農業文化、工業文化和現代商業文化的階段,終不免於被後起的吐蕃文化所淹沒;同樣,吐蕃文化也不能免於為現代化的先進文化所代替。

  時間的條件,對羌族文化的發展(由盛而衰的過程)來說,也是很重要的。正因為羌人早在人類尚停滯在原始生活的時代,就在草原上奠定了經濟生活的基礎,有了女性氏族的組織,並能長期安定地從事生產活動,所以才能有那樣的成就。相反,如果四周各民族發展水平已經接近,就必然會發生互相爭奪的民族戰爭,相對延緩乃至破壞生產的發展。事實上,自從中華文化發展到了一定程度;漢族與羌族間的戰爭興起後,羌族文化隨即停止了發展。其後,在魏晉南北朝時,儘管漢、羌間已無戰爭,但勃興於雅魯藏布河谷地區的吐蕃文化,卻迅速地把古老落後的羌文化淹沒了。

  人類,是生物發展的最高階段。從生物出現到人類出現的過程中,不知已淘汰了多少數量的生物;從猿人到今天的人類,不知已淘汰了多少的人群。人類發展決定的因素就是人的勞動。勞動經驗即知識的不斷積累。某一時代最優勝的人群,一經停頓不前,也不能免於在下一個時代歸於淘汰。羌族的歷史,正好說明了這樣一個生物發展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規律。

*選自《羌族源流探索》,原載《民族研究通訊》1979年2期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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