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該讓達賴喇嘛無條件回國居住。不需要任何談判
和合
中國應該讓達賴喇嘛無條件回國居住。不需要任何談判。
馬悲鳴說的有道理。其實,我以前也是這麼認為的。
無論中國人怎樣認為,西藏是中國的領土,
但是,西藏畢竟是藏族人世世代代的家園。
讓藏人流亡在外,於情於理都說不通。
所以說,讓流亡藏人回國居住,應該是無條件的。
當然了,達賴回國居住的地點還是需要考慮的。
除了布達拉宮,其他任何寺廟都可以呆。
因為,布達拉宮是政教合一的象徵。
所以,當然不能讓達賴繼續呆在那裡。
我看,那個大召寺就不錯。
那個寺廟的喇嘛們都比較親近達賴。
那就讓達賴住進去好了。那些喇嘛們會自願伺候達賴的。
省得政府還需要派專人伺候他。
另外,中國政府應該主動建立”流亡藏人回國居住安置委員會”
任何流亡藏人,個人回國,只要提供足夠的信息,證明身分,
並接受背景調查,保證是流亡藏人,保證在國外無犯罪記錄,
不是外國的通緝犯,不是美國CIA的代理,
就可以由”流亡藏人回國居住安置委員會”來安置在國內居住。
可以在西藏,也可以在內地。
當然了,也需要告知他,在中國,宣傳煽動藏獨是違法的行動。
進行這樣的工作,根本無需和達賴喇嘛談判。
這樣,就徹底甩開和達賴喇嘛的攪和了。
我相信,會有相當數量的流亡藏人,選擇自動回國居住的。
因為,我看到流亡藏人的生活和工作條件都很差。
讓他們回國居住和工作,應該是一條很不錯的選擇。
根據網上信息,在印度流亡的藏人總數大概是九萬,
加上其他國家的流亡藏人,全世界大概有十一萬。
讓這些藏人回國居住,在物資上,應該是沒有什麼大的
困難的。
另外,美國要求在西藏設立領事館,中國當然不能批准。
在美國已經有先例。中國在華盛頓已經買好地皮,
準備建設大使館,結果,這個地點都被美國政府否決。
中國政府當然也有權力對美國在中國建設領館的地點,進行控制了。
理由非常簡單:
第一,中國不能允許美國在一個具有獨立傾向的地區建設領館。
因為這樣將有損於中國的國家統一。
第二,西藏地區的人口密度很小。沒有必要建設單獨的領館。
美國可以在四川成都建設領館。管理有關西藏的簽證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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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給了居住權之後呢?
估計啊,他們回來之後,很快將因顛覆國家罪而被投入監獄。所以,出於人道考慮,他們還是留在國外比較好,據說那裡比較尊重人權,可以隨便煽動鬧獨立……哦,當然,他們是煽動西藏獨立,而不是夏威夷或者科西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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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已經準備好答案了。給他們以遊行示威的自由。
作者:和合
我認為,中國應該修改遊行示威的法律。
在每一個城市,找一個比較偏僻的街道,法定為遊行示威
專用街。任何人提出遊行示威的要求,都必須到這裡去遊行。
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遊行。不得超時,不得過夜。
不同群體遊行示威的時間和地點應該分離,以避免衝突。
當然了,也允許媒體進行報道。
在任何人提出遊行示威申請後,只要時間允許,都給予批准。
但是,同時告訴他們,(最好印製成小冊子),
遊行示威,僅僅是個體表達自己意見的方式。
而不是一種強迫別人和政府接受你的意見的程序。
你自己表達是你自己的事情,別人聽不聽,是別人的事情。
任何人都不能以此手段逼迫政府或其他人必須來觀察,
聆聽,或者接受你的意見。
也需要告訴遊行示威者,任何誹謗,侮辱他人的言論,
煽動動亂,以及煽動顛覆政府的言論,都是違法的。
在美國,Inciting a riot,也是違法的行動。
政府應該對任何遊行示威,都給予記錄。
包括其人數,和要求的內容。用以作為民意的參考。
這樣做,既保證了人民的遊行示威的權利,
又保證了政府 和社會的正常運作不被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