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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馬英九先生的公開信
送交者: 柏林 2008年05月23日00:43:3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請刮颱風,以進大同——致馬英九先生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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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走馬上任中華民國第十二任憲政總統的馬英九先生:

即將到來的5月20日,您將在中華民國總統府大禮堂上,聽着中華民國國歌,對
着中華民國國旗暨國父遺像三鞠躬,在大法官會議主席的監誓下,宣誓就任中華民
國第十二任憲政總統,接過立法院院長授與的中華民國國璽、榮典之璽、總統之
印、總統之章,隨後將在總統府廣場舉行的就職慶祝大會上發表就職演說。

即將到來的5月20日非同尋常:它是中華民國告別訓政、啟動憲政六十周年紀念
日,是中華民國首任憲政總統就職六十周年紀念日,這六十甲子的輪迴日又是中華
民國成熟憲政啟動日,中國國民黨再次全面執政中華民國啟動日。中國國民黨再次
全面執政中華民國啟動日的意義是:中國國民黨從此有義務也有條件以憲治國,有
義務也有條件維護中華民國憲法的尊嚴。

莫非中華民國憲法的尊嚴受到了危害?——中華民國憲法的尊嚴不只是受到輕微危
害,而是受到了嚴重危害,甚至可以說,中華民國憲法的尊嚴早已隨蔣經國先生西
去,成了有名無實的憲法:中華民國賴以立國和治國的中華民國憲法早已降格為台
灣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賴以立足的基礎——中華民國版圖只剩台灣地區,由中華
民國憲法支持而立的“中華民國”四字,成了台獨政黨“借殼上市”的工具,只在
雙十國慶節才被台灣人以紀念名詞想起,以休假需要祭出;只在新總統宣誓就職的
那天才成為慶典道具從倉庫中拉出曬一天青天白日;在台灣人言談和文字中,中華
民國早已被台灣取代,本為中華民國專有的簡稱——中國,早已拱手讓給了非法政
權——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專有代詞,兩岸關係早已從中華民國自由區和淪陷區
的實際關係,一退為兩個中國的關係,再退為一中一台的關係。

台灣人對中華民國憲法的陌生程度或心無中華民國憲法的程度,可以台獨為黨綱的
台灣民進黨從非法在野黨升級為合法執政黨為例:民進黨以“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
台灣共和國”——以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為立黨目的的年頭是1991年,而在1
1992年5月27日的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次增修條文第十三條中,就賦予司法院
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違憲政黨的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除依
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政黨之目的
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憲法第七十八
條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第二次增修條文第
十三條經1995年6月10日增修,增加了憲法法庭審查的對象——彈劾總統、
副總統案件。兩次增修的內容整編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如果反台獨的
台灣大眾尤其是還在執政的中國國民黨精英懂得憲法增修條文的作用,就沒有理由
不在憲法增修條文生效之日不讓台灣民進黨遭受滅門之災:通過要求司法院大法官
對台灣民進黨作違憲審查就能解散台灣民進黨,根本不可能放任台灣民進黨發展壯
大,更不可能出現台獨領袖陳水扁竊據兩任總統職位,以總統職權變更國統、顛覆
中華民國政府性質,把國土一千二百萬平方公里的中華民國微縮成三點六萬平方公
里的台灣島長達八年。如果台灣民進黨被及時依憲解散,哪有以“堅持台灣主體路
線,與廣大民眾共同追求締造台灣正常國家”為宗旨、以“台灣之主權屬於台灣全
體人民,這是無庸置疑的事實和原則。自一九九六年總統直選之後,台灣為主權獨
立國家之定位已確立,全民必須共同維護台灣國家之自由、民主、安全不受侵犯”
為基本主張的台灣團結聯盟的生日?

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時間可知,它的主要作者是在國民大會占絕大多數席位
的中國國民黨籍的代表,增修條文第五條的意圖明顯是為解散台灣民進黨、杜絕其
它台獨政黨出土而備的。但是,本條款立後即閒置不用的事實告訴,參與增修憲法
條文的中國國民黨籍的國民大會代表,都是有口無心的念經和尚,當一天和尚撞一
天的混日和尚,根本不知增修憲法條文的作用;1992年至今所有的中國國民黨
籍的國民大會代表或立法院議員,都是有口無心的念經和尚,當一天和尚撞一天的
混日和尚,只會在立法院與台獨黨籍的議員在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和打架,根本不
懂得維護中華民國憲法的尊嚴;1992年至今的中國國民黨全體黨員及從中國國
民黨分出又組成泛藍聯盟的全體成員,都不懂憲法和憲法作用,以至台灣民進黨提
出台灣入聯公投時手足無措,以至陳水扁決定在總統大選時捆綁台灣入聯公投的緊
要關頭,仍無一人急中生智,想到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的規定是入聯公投
的殺手鐧,而是以明知中華民國沒有返回聯合國希望的中華民國返聯公投手段和動
員選民拒投入聯公投票的方法,作為抵制台灣入聯公投通過的手段。

顯然,企圖消滅中華民國而長期否定中華民國存在、打壓中華民國國際生存空間、
把中華民國打壓成國際孤兒的中共,是嚴重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的非法政黨,匪法政
黨,中共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嚴重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的非法政權、匪法政權。
因此,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也是認定中共和中共政權嚴重違憲的憲
法依據。

——認定中共政權非法性的依據不只是中華民國憲法,其自己的憲法——中華人民
共和國憲法也認定中共政權非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第二
憲條),但中共至今不敢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賦予公民的選舉權和被
選舉權來追認中共政權的合法性。沒有公民自由普選的選票追認的政權,就是非法
政權。

可能“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並不限於台獨政黨的目的及
其行為,黨政要人也會“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如“兩個
中國論”製造者就嚴重危害了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的中華民國之存在:中華民國憲法
是五族共和憲法(憲法第二十六條、第六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一百十九條、第
一百二十條分別規定着蒙古、西藏的國民大會代表名額、在立法院的立法委員名
額、在監察院的監察委員名額、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度、西藏自治制度),它覆
蓋國土一千二百萬平方公里,在中華民國國土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民國即中國,
因此,李登輝把兩岸關係定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的“兩個中國論”的行為,實
為擅自縮小國土、變更國憲的行為,是出於“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
政秩序”之目的的行為,嚴重危害中華民國憲法尊嚴的行為。李登輝發表“兩個中
國論”的身分,既是中華民國總統又是中國國民黨主席,既代表中華民國總統又代
表中國國民黨,而中國國民黨黨章認定中華民國是中國國民黨“領導國民革命,建
立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的建國者,中國國民黨是“基於三民主義
的理念,建設台灣地區為人本、安全、優質的社會,實現中華民國為自由、民主、
均富和統一的國家”的建設者,是“融合族群,團結全民,復興中華文化,實行民
主憲政,反對共產主義,反對分裂國土,共同為中華民族之整體利益而奮鬥”的奮
斗者,是為早日收復中華民國淪陷區而發展淪陷區精神黨員的政黨:“大陸地區反
對共產制度,認同三民主義,志願與本黨共同致力國家統一者,均視為本黨之精神
黨員,精神黨員有向組織提出興革意見之權”。即中華民國是中國國民黨的最大黨
產、唯一黨產、休戚與共的黨產,中國國民黨自始就是和中華民國高度一體化的政
黨——黨國一體化的政黨,長期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政黨。與中華民國高度一體化
就是與中華民國憲法高度一體化。然而,在1999年7月9日李登輝拋出“兩個
中國論”時,當時的中國國民黨高層不僅無人提案彈劾這樣的主席,在立法院占絕
大多數席位的中國國民黨籍議員無人提案彈劾這樣的總統,而是和台獨政黨——台
灣民進黨一樣,舉黨上下義無反顧地挺身為李登輝的“兩個中國論”辯護;身為中
國國民黨副主席和中華民國副總統的連戰,居然也是李登輝“兩個中國論”的同
謀:“我們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論’的主張是基於維護國家尊嚴、保障人民權益
的考量。也是表達台灣兩千兩百萬人民的心聲。這是攸關國家發展大是大非的課題
……因此李總統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論’的明確主張,就是要突破兩岸間現存不
合理的框架”,整個台灣只有以“清廉制衡、公義均富、族群和諧、國家統一”為
宗旨、以“中華民族應固守原有之疆域,守死不去,反對台灣獨立,壯大中華民
國”為主張、以“‘沖毀赤色政權,重光民主中華’為基本理念”而從中國國民黨
分出的中國新黨在同月23日舉行了一場反對“兩個中國論”的大遊行。更令人寒
心的是,與李登輝共同創作“兩個中國論”的連戰,居然於2001年3月24
日,以高達97%的得票率當選為中國國民黨主席,足見蔣經國主席去世後的中國
國民黨全體黨員的黨章意識和憲政意識嚴重弱化的程度,足見蔣經國總統去世後的
中國國民黨精英缺乏維護憲法尊嚴意識的嚴重性。

憲政即憲治,即以憲法為一國最高政治,即以憲法為治理國家的根本大法,中華民
國只能以中華民國憲法為根本大法治理天下,因此,中華民國憲法既是中華民國的
護身符、命根子,又是中華民國的最高政治,對嚴重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的中共,在
無力打倒它的形勢下,中華民國憲政政府只能繼承和擴展蔣經國時代實行的官民分
離的“三不”國策(當時的“三不”國策是,在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的同時堅持官
方與中共政權“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堅定不移地繼承“只有中
共徹底放棄馬列主義,認同三民主義後”才與中共接觸的國策(見1986年11
月中華民國行政院的一封政策說帖),即中華民國政府應在積極擴大兩岸民間交流
範圍的同時,繼續堅持“三不”國策,視黨國同體的中國國民黨不論是執政黨還是
在野黨,都應以“三不”國策為黨的政策。1949年後的中共是黨國一體的政黨
和政權,中國國民黨領袖與中共的接觸即是與盜國大盜的接觸,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接觸即是與嚴重違憲的土匪政權的接觸,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國家的接觸,
即是兩個中國的接觸。然而,2005年4月,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卻在中共沒有
“徹底放棄馬列主義,認同三民主義”的情況下,率團與中共搞“第三次國共合
作”,但是,連戰登陸團此行不只是“第三次國共合作”,而是“兩個中國”的第
一次合作,因為,此次國共合作達成的五點共識中,前四點共識表達的是兩岸共
識,只有最後一點共識是兩黨共識;中共一無所有,送給台灣一對大熊貓、近期開
放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擴大開放台灣水果准入的三大禮物,是中國國民黨接受不
了的禮物,實為中華民國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禮物。即是說,中共或中華人民共
和國是把連戰登陸團當作執政的中國國民黨談判團或當作中華民國政府談判團看待
的,連戰登陸團名義上是與中共和談的中國國民黨代表團,實際是以中華民國政府
代表的身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談並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禮物的。連戰登陸團的行
為不僅是對中國國民黨黨章的危害,對中國國民黨受騙史的遺忘,對中華民國已故
領袖遺志的漠視,更是對中華民國憲法尊嚴的危害。

——“第三次國共合作”是中共的說辭,中國國民黨從不承認國共有過任何合作,
如1970年蔣經國先生在國民黨中常會談話中指出,在近60年的歷程中,只有
兩次共匪是以偽裝輸誠的姿態,滲入國民革命行列,而終於竊發坐大的事實,“根
本就沒有所謂兩黨‘合作’之可言”。中共所謂的兩次國共合作在宋美齡女士心中
只有受騙受害的“二次慘痛”:“二次慘痛,殷鑑昭昭,一而再之為已甚,其可三
乎?”(《勸告鄧穎超信服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之公開信》),《誰是新中國》作者
辛灝年先生則認定:所謂的第一次國共合作“不過是中共受命於蘇俄,藉參加國民
黨為手段,而要對國民黨施以‘挖心戰術’”;所謂的第二次國共合作“是中共自
己在四面楚歌,乞降求命之時,對於中華民國政府的表面投降與虛假歸順”。

為什麼1992年以來的五院(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官員
始終無視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關於審查違憲政黨的規定呢?為什麼國民大
會中反對台獨政黨主張的眾多代表,立法院中眾多反對台獨政黨主張的議員,在2
6年期間寧可與台獨政黨的議員吵架乃至打架,也不會利用25年前就為解散台獨
政黨備下的憲法利器呢?為什麼長期反對台獨政黨、千方百計反對台獨政黨、狠不
得立即解散台獨政黨的中國國民黨全體黨員,在26年期間始終視而不見25年前
就為解散台獨政黨備下的憲法利器呢?憲法向台灣全民開放,凡受過九年義務教育
的人都讀得懂,實行九年義務教育長達40年之久而具初中以上文化的廣大台灣知
識大眾,應該都是以憲定公民權治國的民主人士,泛藍媒體也經常拿着憲法武器指
責陳水扁僭越憲法,為什麼竟無一個反台獨人士找到置台獨政黨於死地的憲法利器
呢?出身哈佛大學法學博士、曾為中華民國法務部長又一貫反台獨的您,曾經針對
“陳水扁去職的‘憲政’正當性在那裡?”的問題時,一針見血地指出憲法依據是
陳水扁就職總統時宣誓的誓詞來自憲法第四十八條,為什麼也視而不見置台獨政黨
於死地的憲法利器呢?為什麼您會在《從感恩出發,從謙卑做起》中高度肯定“民
進黨對台灣的民主曾做出不可磨滅的貢獻,現在與未來仍必然是台灣民主穩定發
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呢?——民進黨對台灣民主所做的貢獻是主觀為台獨、客觀
為民主的貢獻。這些事實能否證明人人都是萬物之母生化的“無知無欲”、“惟道
是從”(老子)的行屍走肉呢?能否證明人人都是萬物之母生化的“目惟內視而不
外視”、“耳惟內聽而不外聽”(呂洞賓)的行屍走肉呢?欲知萬物之母真相,請
上網搜索《萬物之母真相》。

雖然您沒明言贊成“兩個中國論”和“一中一台論”,但您在高票當選中華民國第
十二任憲政總統後的首場國際記者會上,卻表示願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
礎上與北京當局談判;在您拜會李登輝及台聯黨主席黃昆輝後,黃昆輝說,您“未
來會少提或儘量不提九二共識,多談一中各表”,即您將在總統位上,以“一中各
表”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兩岸關係。而“一中各表”就是不否認也不反對中共以中
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等於默認兩個中國,以致黃昆輝認為,“與馬英九一個多
小時的對談,感覺馬英九在‘國家主權’與‘台灣主體性’上與台聯黨沒有差異太
大”,即您的“一中各表”和台獨政黨主張的“一中一台”沒有太大差異,沒有質
的不同,“一中各表”與“一中一台”同質而異名。這不僅違背中國國民黨黨章,
遺忘中國國民黨受騙史,遺忘中華民國已故領袖的遺志,也是對中華民國憲法尊嚴
的危害:且不說“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是否存在,即使存在,也是危害中華民國
憲法尊嚴的共識和各表,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只有一中自表:中華民國即中國,中
華民國版圖即中國版圖,不存在也不允許“一中各表”,一中自表是中華民國憲法
的尊嚴之一。

一中自表的中華民國憲法尊嚴之二,是它賦予中華民國世上至高至尊的主權:“中
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第二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
民”(第三條),即是說,每個中華民國國民都是地位平等的國家主權人,而主權
的尊嚴就是每個國民的尊嚴,每個國民的尊嚴就是國家的尊嚴,即在理論上,中華
民國國民享有與國家平等的尊嚴,國家級的尊嚴。因中華民國主權是全國國民主權
的總和,按人口累積而成的中華民國主權為世界之最。尊嚴源於主權,有主權才有
尊嚴,沒主權就無絲毫的尊嚴可言,一國的尊嚴本由每個國民的尊嚴集成,按人口
累積而成的中華民國具有世上至尊級的國家主權。

更絕的是,中華民國憲法明示的每個國民享有的主權由二種三民主義構成:“中華
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第一條):第一種三民主義
是明示的三民主義,即中國國民黨提出而內涵與時俱進的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
生主義,這是中國自產的三民主義;第二種三民主義是隱示的三民主義,即“民有
民治民享”——美國產的三民主義:面對周恩來跑到中華民國憲法草案起草人張君
勱家的哭訴:“你怎麼把國民黨的三民主義列入憲法第一條了呢?這樣我們還能有
什麼作為呢?”,以解釋型句子巧妙隱藏兩種三民主義的張君勱,即把三民主義當
作美國總統林肯主張的“民有民治民享”解讀,蒙的周恩來啞口無言(本故事見《
中華民國張君勱學會網站》之《張君勱是誰?——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起草
人》)。用中美二國特產的三民主義建構的中華民國全體國民的主權集成的中華民
國主權,顯然是理論上位居世上至大至高至尊的國家主權。

每個國民享有的主權即包括公民政治權利在內的所有人權(中華民國法定的國民政
治權利遠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的公民政治權利少的多,因為,中華民國刑法
規定可剝奪罪犯的公權力只有公務員資格和公職候選人資格,其妙處在於刑法對罪
犯剝奪的公權越少,罪犯保留的憲定人權就越多),就是《世界人權宣言》所宣示
的所有人權,故“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宣告:一國主權是全民人權的積
分,人權是一國主權的微分;人民沒有人權,所謂的國家就沒有主權。因此,宣示
主權在民的中華民國憲法是讓主權與人權誰高誰低的全球爭論偃旗息鼓的法寶,讓
國際法約定的國家主權無臉見人,讓所有對主權和人權分而論之、視主權和人權為
異質權力和享權主體不同的各國政府無地自容:既然一國主權是“國內的最高權力
和在國際上的獨立權力”——對內管治包括本國總統在內的每個人的最高權力,怎
麼可能不是由全民的共同意志形成的憲政法律制度呢?怎麼可能不是由一國全民的
主人級人權合成的呢?怎麼可能不是由享有平等人權的一國全民組成的呢?民主不
就是讓一國全民稱帝稱王當民主——人人享有平等人權嗎?把百姓當奴隸的專制政
權,把公民當罪犯的專政政權,哪有國家主權呢?人民沒有基本人權保障更無主權
的專制政權和專政政權,哪有和全民享有平等人權的憲政國家享受平等主權的資格
呢?因此,憑着“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的規定就讓世上所有憲法和規定
各國主權一律平等的國際法黯然失色、暗淡無光,中華民國憲法就自動成為世上的
至尊憲法、燈塔憲法,至尊級的人權憲法,燈塔級的全民主權憲法。

因此,“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的制度就是全民主權制度,全民主權制度
就是人人同大的大同制度,所以,精煉表達中華民國憲法遠大理想的中華民國國歌
歌詞有:“以建民國,以進大同”,精煉表達中華民國憲法遠大理想的中華民國國
旗歌歌詞也有:“光我民族,促進大同”。大同是古今中華民族的理想社會,也是
古今人類的理想社會,因此,明定主權在民、追求大同制度的中華民國憲法,不僅
是中華民族的理想憲法,也是人類的理想憲法。

因此,所有崇洋媚外的人權鬥士、民運人士讀到中華民國憲法時,都應該立刻意識
到自己竟是戴着眼鏡找眼鏡的馬大哈;所有具有民族自卑感的國人讀到這樣的憲法
時,都應油然而生鶴立雞群的民族自豪感,“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的民族高
大感,讓其他所有民族仰視中華民族的尊嚴感;所有立志為中華民族謀幸福的仁人
志士讀到這樣的憲法時,都應無法抑制對中華民國憲法的一見鍾情,對中華民國憲
法作者萌生出無限的敬意。——中華民國憲法起草人張君勱先生是第三條路線的倡
始人:早在1938年,他就主張中國應在英美式自由資本主義體制和斯大林專政
體制之外開闢出第三條道路,第三條道路既反對自由的資本主義又反對專政的社會
主義,是主張綜合資本主義優點和社會主義的優點的民主社會主義道路,因而,他
草擬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就滲透着民主社會主義理想,既遭到中共的反對,也沒立
即得到當時中華民國政府的採納。可笑的是,第三條路線的倡始人、中華民國憲法
起草人、參與創立聯合國、聯合國憲章大會組委員、中華民國簽署聯合國憲章的代
表、一生沒當過兵也沒帶過一兵一卒的文弱書生、連中國國民黨黨員都不是的張君
勱,只因立場反共而在1948年底居然成為中共通緝的最後一號戰犯——第四十
三號戰犯,不知是否與他以“民有民治民享”當三民主義蒙的周恩來啞口無言有
關。

不過,“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不是張君勱的首創,而是對《中華民國臨
時約法》、《中華民國約法》、《中華民國憲法》(曹錕憲法)、《中華民國訓政
時期約法》、《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五五憲草)各部憲法第二條的繼承。即是
說,主權在民的全民主權原則早在1912年3月11日就明定在中華民國憲法
中,主權和人權誰高誰低的答案早在中華民國建立之初就已明確解決,至今還在爭
論主權和人權誰高誰低的中國政治異議人士和西方政府、議員、人權鬥士知今不知
古,而“知今不知古,謂之盲瞽”(王充《論衡·謝短》),盲瞽者,又瞎又聾
也。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所以一再出現自1912年3月11日出世及之
後修制的中華民國各部憲法中,是因為那個時代的中國知識精英都清楚國家由土
地,人民、主權三要素組成:土地即領土,領土範圍即國家主權的轄區;土地是人
民的居地,人民是土地的主人——地主,國家主權只能由每個地主的權力合成;人
民沒有地主權——公民政治權利,就沒有任何人權,也就沒有國家主權。“中華民
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是辛亥革命前後,中國知識精英融會貫通人權和國家主權
關係情況下作出的出神入化級表達。

所以,吳伯雄先生在您勝選慶功會上的感慨:“沒有一黨獨大,只有人民最大,只
有人民手上的選票最大”實為“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在勝選時態的通俗
表達,“沒有一黨獨大,只有人民最大”才是時刻體現“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
全體”的通俗表達。時刻體現“沒有一黨獨大,只有人民最大”——“中華民國之
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的唯一途徑,是保障全體國民充分享有中華民國憲法賦予的所
有主權——所有人權。

中國國民黨不是台灣國民黨,中華民國不是自由台灣,而是固有疆域一千二百萬平
方公里領土上的國民,中華民國完整的主權只能是中華民國版圖上的全體國民享有
中華民國憲法賦予的主權之積分;中華民國淪陷區國民沒有主權,中華民國主權就
嚴重殘缺。要維護中華民國主權的尊嚴,就得讓一千二百萬平方公里領土上的全體
國民都享有中華民國憲法賦予的主權。重新上台全面執政中華民國自由區政權的中
國國民黨,若無視淪陷區如沸如焚中的十四億難民,就不配繼續號稱中國國民黨;
中華民國不解放淪陷區如沸如焚中的十四億難民,就永遠是殘疾國,哪怕返聯公投
得到台灣地區選民百分之百的投票率和百分之百的贊成票,也永遠是名在曹營身在
漢的流浪漢——名在聯合國內、身在聯合國外的國際孤兒,遺世獨立的國際孤兒:
中華民國自始至今都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見簡體中文版《聯合國憲章·第23條
第1款》),Republic of China自始至今都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見英文版《聯
合國憲章·第23條第1款》)。自始至今都是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華民國始終
都堅持一個中國,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聯合國也自始至今承認中華民國的一
個中國原則和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的原則,因而,以台灣國名義加入聯合國只能是白
日做夢,以台灣國名義加入聯合國的申請註定是永遠的無功徒勞。

可見,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不是普通的聯合國成員國席位,而是安理會常任理
事國席位;中華民國在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資格已被冒名頂替,中華人民共和國在
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占有的席位是鳩占鵲巢。因為,中華民國在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
資格是中華民國軍民堅持八年抗日戰爭、用無數鮮血換來的,是以結束第二次世界
大戰戰勝國中的大國地位、擁有當世界和平警察的大國國力、參與組建聯合國、參
加籌建聯合國的舊金山會議諸因素決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共在抗日戰爭期間
以“假言抗日以圖存、藉口抗日以擴張”(辛灝年《誰是新中國》)為陰險目的,
憑“七分發展,二分妥協,一分抗戰”矇騙策略,矇騙全國人民和中華民國政府獲
取軍餉、發展壯大的軍力建立的詐騙政權、專政政權,它既沒繼承中華民國民主法
統也沒繼承中華民國包括八年抗日戰爭所借外債的一分外債,若按國家繼承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就沒有取代中華民國在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資格,然而繼承只
發生在被繼承人滅亡之後,中華民國沒有滅亡,不可能發生國家繼承。可笑的是,
中共居然以自欺欺人的名義,以自欺欺人到不可理喻、不可思議的地步——它居然
以恢復在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名義鳩占鵲巢: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二
十三個小國居然以自欺欺人的說法——“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
法權利問題”為名提出混淆視聽的自欺欺人的決議文案,聯合國大會居然也以如此
混淆視聽、不可思議的決議提案通過表決,而不是以取代或繼承中華民國的名義鳩
占鵲巢。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靠詐騙和收買的手段獲得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
亞等二十三個小國的提案,也靠同樣的手段騙買了其它聯合國成員國的贊成票;可
見,那時的聯合國已經蛻變成了是非不分的流氓俱樂部,不知正義和是非為何物的
流氓俱樂部。

可見,中華民國根本沒必要返回流氓俱樂部,若要返回並改造這個流氓俱樂部,只
能以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名義申請,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長占鵲巢下壞蛋的無賴之
鳩、流氓之鳩,既不會退出已經占有的鵲巢也決不會同意給無巢老鵲另立新巢。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一百六十多個國家多是聯合國成員國,都是認強不認弱、認
大不認小、認奶不認娘——以各種利益為是非標準的唯利是圖政權,它們決不會冒
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斷交而失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既得利益和可望利益,來支持
中華民國的返聯訴求或台灣國的入聯訴求。故聯合國對中華民國的十四次返聯申請
置之不理到不予討論就退回申請的地步。即是說,中華民國的返聯訴求和台灣國的
入聯訴求都無絲毫希望,堅持“劃峽而治”、堅持“兩個中國”、“一中一台”、
“一中各表”的前途,都只能繼續當遺世獨立的國際孤兒。中華民國返聯的唯一途
徑是消滅占巢之鳩——親手打倒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中國的唯一代表。

因此,即將再次全面執政中華民國的中國國民黨,若要維護中華民國憲法的尊嚴,
若要返回聯合國,不僅要立即適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開展違憲政
黨的審查,還要立即高舉中華民國憲法,發動“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護憲戰爭。

立即發動“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護憲戰爭有勝算的可能嗎?不僅有,而且不用一
槍一炮,一兵一卒,只需幾個月的文攻就能取得統一中國的護憲勝利,立即返聯的
勝利,進而取得兩岸人民共同“稱帝稱王又統和”(《推背圖·第五十八象》)的
的中國大同級勝利。因為,當前是“飛者非鳥,潛者非魚;戰不在兵,造化遊戲”
(《推背圖·第五十六象》)的時代:“飛者非鳥,潛者非魚”的飛者和潛者是指
飛機、火箭、導彈、人造衛星、空間站、宇宙飛船、航空母艦、潛艇、電話、傳
真、手機、廣播、電視、電腦、互聯網頁、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戰不在兵”是
指不用包括飛機、火箭、導彈、航空母艦、潛艇在內的兵器為兵器,而以電話、傳
真、手機、廣播、衛星電視、電腦、互聯網頁、電子郵件、手機短訊為兵器,以中
華民國自由區的憲政民主文化和淪陷區難民的心聲為彈藥,開展“猛刮颱風,以進
大同”的文攻。

中共政權這麼容易攻克嗎?不錯,理由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公民,都是無期徒刑級政治囚犯,是古今中外最大的監獄(理
由可見《公民權是搗毀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的神箭》);是一貫以百姓為芻狗、以
“公民”為公敵、以化整為零方式運動囚犯斗囚犯、教唆囚犯整囚犯、分而斗之、
輪而整之的革命大屠場,始終都是以全民為牛馬、以剝奪全民財產為專政目的的牧
場,始終都是古今中外最大的奴隸國。其中占人口90%—→70%的農村人口始
終都是“待遇如野生動物,自由如野生植物,心血任人集資攤派,人身任人欺壓凌
辱”的悲慘農奴。專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共早已弱不禁風:早已通過催生權貴資
產階級的改革開放政策否定社會主義、拋棄共產主義,以名存實亡的社會主義或共
產主義旗幟掩護瘋狂的權力分產到戶主義,以毫無黨性更無人性的“穩定”——監
獄式的“穩定”,絕無人道、只有屍道的“和諧”——墳地式的“和諧”,為高於
一切、壓倒一切的末日政治統帥,為苟延殘喘、掠奪全民財產的末日政治統帥,即
當前的中共早已成了喪盡共產黨黨性黨魂的空殼黨,持權謀利的謀財害命黨,大官
大貪、小官小貪、無官不貪、無貪不成官、無貪不保官升官的賣官鬻爵黨,早已成
了反貪局即貪腐局、紀檢會即巨檢賄、巨貪巨腐領導反腐肅貪的貪腐集團,早就成
了依靠軍警維持下的虛假新聞輿論,以黨冒充國家的愛國主義假貨和以黨冒充中華
民族的民族主義假貨蠱惑民心,以表演反腐相聲和親民小品騙取掌聲的各種詐騙
法,獲取加速腐敗、加強腐敗能力的專政集團。為滿足越來越大的腐敗胃口,中共
早以各種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名義,以“不分牛鼠與牛羊,去毛存鞟尚稱強”(
《推背圖·第十四象》)的集資攤派方式和各種巧取豪奪法,加速對全民公產和私
產的掠奪,加速對“公民”生命和健康的剝奪,貧富兩極分化已達難以復加的地
步。二十多年來的中共又在農奴身上雪上加霜地疊加着瘋狂的計劃生育政策製造的
打砸搶搬燒罰,“萬稅萬萬稅”的集資攤派;廣大“公民”在所謂的祖國沒有身份
證、暫住證寸步難行,沒有數不清的收費證件不能外出找工、探親、旅遊;廣大“
公民”在醫藥、教育、住房三座大山下艱難掙扎,失地農民、失業工人、失房房民
在中共的無法無天中艱難維權。數不清的政治異議人士被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其它刑
事罪的罪名推進文字獄,更多數不清的政治異議人士遭受《刑法》不理的監視居
住、跟蹤、軟禁、綁架、毆打。然而,無數農地仍被低價強征,無數私房仍被偷襲
拆遷(乘房屋家人不在家進行的拆遷)、暴力拆遷(毆打、架開房屋家人的拆
遷)、詐騙拆遷(騙走房屋家人後的拆遷)、綁架拆遷(綁架走房屋家人後的拆
遷)、野蠻拆遷(活埋房屋家人及其動產的拆遷)以及各種巧取豪奪式折遷——哪
怕物主以中共的《物權法》等法律武器也無自衛能力,而在無數的血腥拆遷地上矗
起的無數高樓又被瘋狂的炸樓風夷平,在再次中飽私囊後重建。無處申冤又冤情重
到不長征進京或一路乞討着進京告御狀就死不瞑目的幾千萬冤民,不僅當不成楊淑
英(楊乃武之姐),還被當作流民收容關押,或遭受截訪警察的綁架、毆打,被打
殘、打死者不知其數,或當作誣陷國家工作人員、衝擊國家機關、擾亂公共秩序、
社會秩序的罪犯被勞教、勞改,連簡陋不堪的供訪民棲身的“上訪村舍”也被全部
夷平,以致無數訪民只能游宿於路邊、橋下等京城角落,哪怕三伏酷暑,數九嚴
寒。

哪裡有侵權,那裡就有維權;哪裡有腐敗和暴政,那裡就有群體的反抗。無期徒刑
級的十四億政治重犯們要求公民權的集體呼聲早已此起彼落,震天動地;無處反腐
的“公民”、無法以中共法律維權的“公民”(以中共法律維權實為維護中共統治
權,但中共居然害怕“公民”維權,嚴禁“公民”維權),早已被迫組織起來反抗
中共暴政,群體抗爭事件的發生頻率越來越密集,早以每天數以百計的規模爆發:
1993年到2003年,群體抗爭事件每年從1萬起遞增至6萬起,抗爭人數從
73萬增加到307萬,平均每天達164起;2004年增至7萬4千多起,2
005年增至7萬8千多起,2006年增至8萬7千多起。中共轄區早已成了到
處呼喚陳勝吳廣再世的怨聲載道區、天怒人怨區、哀鴻遍野區:“現在就缺陳勝吳
廣了!”(2001年12月下旬,“紅土地採風團”成員沙葉新在贛州城外採風
時插話攤主的插話,見《“腐敗”文化——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早已
成了星火可燎原的露天油氣區:只要有一家自由傳媒,個把月就能燒毀中共政權;
只要有一個可以自由發聲的民主政黨當反對黨,個把月就能取代中共政權;只要中
華民國政府想淪陷區難民之所想,急淪陷區難民之所急,言淪陷區難民之欲言,為
淪陷區難民之欲為,隔岸傳火,猛刮颱風,中共轄區就將立即成為星火燎原的火
海,“火借風勢,風助火威”的火海,就地火化中共政權的火葬場,中華民國就能
在個把月內實現瓦解中共政權、收復失土、中國一統的夙願。

如何開展“隔岸傳火,猛刮颱風,以進大同”的文攻?

一、立即放棄與中共和談統一的幻想,做好“隔岸傳火,猛刮颱風”的全黨動員、
全民動員工作,即發動中華民國自由區全民護憲活動,用中華民國憲法統一自由區
全民:您應以中國國民黨前主席的名義在中國國民黨發布罪己詔——檢討“九二共
識,一中各表”的錯誤,檢討曾經支持連胡會的錯誤,檢討“連我們這一生要看到
統一的談判都很難”的等待和談的錯誤觀點,建議中國國民黨開展全黨溫習黨章和
憲法的溫習活動,在黨內開展批判“兩個中國”的違憲思想和路線,讓公然主張“
兩個中國”的黨內高幹深刻反省並勸其退黨;建議泛藍政黨開展類似活動;在總統
就職演說中,加入您對“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自我批判,加入您在《從感恩出
發,從謙卑做起》中高度肯定台灣民進黨功罪的重新認定,作為您向全民發布罪己
詔的形式,向全民闡明全民護憲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動員全民護憲;重新解釋“不
獨不統不武”政策:不獨者,中華民國已獨立近百年也;不統者,不與中共非法政
權談統一也;不武者,文攻也。就職總統後,立即發動“審查違憲政黨”的護憲台
風,解散所有台獨政黨,把二千三百萬台灣民心統一到中華民國憲法中,讓台灣民
意與海天同色——讓台灣民意一片藍,為發動席捲大陸的憲政颱風備下最強大的動
力。

其實,發動中華民國自由區全民護憲活動,也是中國國民黨和中華民國政府實現台
灣地區“融合族群,團結全民”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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