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道德問題,還是法律問題? |
| 送交者: 說說罷了 2008年05月31日12:26:2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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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老師,站在講台上,絕對不僅僅是傳道授業解惑,還包括維護課堂秩序,保護未成年學生...... 如果地震的那天,范某既不是班主任,也不是任課老師,他確實沒有義務和責任衝進教室,搶救學生,做無畏的犧牲. 地震發生時,范某正在給學生上課, 居然連喊一聲的責任都不盡,更不要說,組織學生脫險, 這不是嚴重失職是什麼? 慶幸的是,他所在的班級,所有學生都安全撤離,否則,家長完全可以依據保護未成年法,起訴范某. 那些試圖為范某行為合理化的人,把自由,人性凌駕於法律之上. 他們忘記了,自由也好,人性也好,都必須社會規範的制約. 西方社會確實很少空談什麼道德,但也絕對沒有忽視個人的職責.相反絕大多數普通人,都會兢兢業業,忠於職守. 相信,如果這常災難降臨美國,第一個跑出來的不會是老師. 如果真象某些人宣稱的那樣,范某的行為是合理的,是人性的, 那麼,是不是民航客機駕駛員可以私自帶上降落傘,萬一飛機失事,可以拋下乘客不管,自己搶先跳傘. 既然無法挽救了,何必大家一起死. 培養一個飛行員都不容易啊. 范某這種玩忽職守的行徑,在西方自由世界也會受到社會大眾的譴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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