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原副院長劉家琛的發言說明什麼?
王希哲
最高法院原副院長,資深大法官劉家琛的發言,“沒有司法權威國家要付出代價”
,說明什麼?說明王希哲的判斷是完全準確的:
“獨立的檢查司法制度,和中共各級執政當局必須接受獨立有效的監督和監察,
在今天通過人民廣泛的努力,已經能夠達到共識,甚至連不獨立而無法得到人
民信任,以至深受其害的公檢法機關本身,也將因切身的利害而發出獨立依法
行使職能的呼聲。”(《我們的出路就為了學水滸殺人復仇嗎?》)
果然,希哲話音未落,劉院長就發出這個呼聲了!
可以理解,劉院長的發言還不夠直截了當,還必須搬出胡錦濤十七大報告官式
的規範提法,來為自己護航。但非常明白,他是站在中國司法機關的最高處,
在向中國司法獨立的改革方向,大聲呼喚了。
檢察司法獨立依法行使職能,這個改革帶着關鍵的性質。它可以是牛鼻子,牽
一發而能動全身。
有人說,現在更重要的是新聞自由、言論自由。
但是,如果先有了司法獨立,你認為新聞、言論不自由麼?你抓住憲法向法院
起訴去,請法院獨立判決;你認為人民結社不自由麼?你向法院起訴去,請法
院獨立判決,你認為選舉不自由不公正麼,你向法院起訴去,請法院獨立判決,
如此等等,違憲堡壘一個個攻破,中國何愁不能得到和平民主的改造?當年民
進黨,不就因為解嚴行憲後的中華民國先有獨立的司法,才得以突破蔣經國手
定的《國家安全法》“不得宣傳分裂國土”的反台獨禁令,成就其台獨黨的合
法化的麼?社會以各階層自己的利益為動力,以全民自覺的力量一步步爭取到
手,成為了人民自然的生活方式的民主,才一定是真民主。暴動、恐怖行徑或
革命哪怕勝利,革命者施捨給人民的“民主”,大半是假民主,甚至假民主真
專制。
老王不憚嘵音瘏口勸說偏激民眾特別是民運,不要過分歡呼胡文海楊佳水滸式
殺人的個人恐怖行為,而要把輿論和社會壓力引導集中到今日可行而比較有了
社會共識的政治改革目標上,不是說胡文海楊佳們的恐怖行為沒有意義,沒有
價值,而是說,民運可以私下幸災樂禍,可以心中竊喜,甚至可以暗中慫恿,
但你公開,必須冠冕堂皇,必須一本正經,必須以提出政治改革的目標為你的
本事,為什麼?就因為你不是土匪,不是亡命團伙,你高於梁山好漢,你是現
代有民主政治綱領和抱負的政治集團!明白嗎?
下面是最高法原副院長劉家琛的發言:
---------------------------------
最高法原副院長:沒有司法權威國家要付出代價
2008年07月12日15:15
“一個國家要是沒有司法權威,最終我們黨,我們國家,我們人民要付出很大的代
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劉家琛(資深大法官)今天出席“刑事二審程序:難
題與應對”論壇時發出上述警言。他認為要從黨中央提出“優化司法職權配置”的
高度,重視刑事案件二審程序中的系列機制問題。
劉家琛說,我們在研究刑事二審程序有關問題的時候,應當從刑事審判職權優化配
置這個思路考慮一些問題,同時更要考慮如何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國家安全、
鞏固執政的根基這些角度來考慮新形勢下的制度問題。
劉家琛認為,優化職權是十七大提出來的,十七大的報告當中有關法治民主建設有
一句“科學立法”,第二句話就是“優化司法職權配置”。中央十七大的政治報告
當中都提出司法職權優化配置,也就是說我們現在的司法制度配置還不夠優化。比
如偵查職權的配置,檢察職權的配置,審查職權配置等等,這裡面的問題確實還是
不少的。其中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我們付出的成本太大,最後效果還不很好。目前
刑事案件處在高發期,按照目前的情況,我們再增加多少公安人員,增加多少檢察
人員等等一系列的問題我們考慮了沒有。我覺得這是很值得考慮的。因此,我們應
當要看怎樣優化配置國家司法職權,這個已經進行了研究,希望中央能夠採納,使
我們走出目前的困境。一個國家要是沒有司法權威,最終我們黨,我們國家,我們
人民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我們國家是二審終審,但是,劉家琛認為,本來涉及訴訟制度的初衷和目的就是審
判機關一錘定音,可是現在我們國家一錘定不了音。二審終審,說是終審,實際上
也是很難終審的。中級法院、高級法院、最高法院要增加編制還要增加機構,這樣
才能把工作做上去,做到讓老百姓尊重,這些都是值得考慮的。現在如何使它更科
學化,二審終審這樣的一種制度除了死刑案件要覆核以外,無期徒刑以下的怎麼對
待,不斷申訴付出的代價是很大的。
“刑事二審程序:難題與應對”論壇由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清華大學
法學院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聯合主辦。(記者錢賢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