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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認為恐怖襲擊是“無恥”的,因為它攻擊的目標是無辜的平民。這些人或許更本就不參與政治,或許還在道義上同情恐怖襲擊的實施者。但是他們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奪去了生命。尊重生命,尊重別人生存的權力是人類道德的底限。對超出這個底限的行為,我們似乎找不到任何理由能說明其正義性。
但是也有人對恐怖襲擊作如下辯護,看上去似乎也挺合理:
1. 動機是正義的:在一個存在壓迫和剝削的世界,被壓迫者對壓迫的反抗是完全合理的,正義的。而恐怖襲擊大都以反抗壓迫為目的。若不論其手段,這些恐怖分子為了這樣的目的而自我犧牲,似乎還是可敬的。
2. 受害者並非無辜:在一個民主的國家,法律是民眾定的,領導人是民眾選的。因此,平民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國家政策的制定,也就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對別人的壓迫。這說明恐怖襲擊的受害者並不完全是無辜的,他們都參與政治。
3. 恐怖襲擊是一種迫於無奈的反抗:反抗壓迫的形勢當然很多,包括遊行,罷工,絕食等和平的方式,也包括使用武力。壓迫者對這些反抗的反應也有多種。他們可能妥協,給反抗者一些好處。若是這樣,那反抗從某種程度上說就是成功的。壓迫者也可能增加壓迫的力度,甚至使用武力,讓反抗者知難而退。在這種情況下,反抗者若屈服,就前功盡棄了。為了不妥協,反抗者似乎只能升級反抗的力度。一步一步,反抗者可能被迫採取武力。武力反抗的形式也有多種,包括搞一些小破壞,比如毀壞一些公共設施,也包括恐怖襲擊,比如刺殺,炸彈襲擊,還包括暴力革命和戰爭。其方式取決於反抗者的目的和能力。對於恐怖分子來說,搞小破壞顯得無濟於事,他們又沒有能力武裝軍隊搞革命。那麼唯一能夠實行的就是恐怖襲擊。在曼德拉的自傳里,也提到他曾經考慮過恐怖襲擊,實屬迫於無奈的做法。
對以上三條理由,我無法駁斥。恐怖襲擊到底是“無恥”還是“正義”,我有點兒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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