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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一丁:金牛記
送交者: 潘一丁 2008年11月28日18:52:29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前言: 這是篇絕對真實可考的文字,本來期望通過某些有影響力的知名雜誌(比如“讀X”、“X書”,還有什麼“鳥周刊”之類)以及海外某華文報紙能夠刊登,為極盡奢華、浪費的當前社會,多提供一個反思的機會。 於是,我按照這些刊物中給出的聯繫郵箱地址,向他們發出了詢問郵件,表示了投稿的意願和稿件的簡介,希望獲得答覆。 可惜最後令人大失所望的是,這些郵件全部都像“泥牛入海”般、毫無回音。原來掌握着文字發表“生殺大權”的這些讀書人,連“來而不往非禮也”的起碼修養的古訓都忘記了。幸好天可憐見筆者,賜予自己一對還不錯的兒女,而無需靠賣文當字維持生計,被迫“為五斗米折腰”,否則只能拖家帶眷地,設法偷渡到“天堂”里去,向上帝要他拿曾經送給美國人的火雞來吃了! 現在聯想到有報道說,有些學術刊物,不僅不給稿費,竟然還要向投稿人收取刊登的所謂“版面費”。想必這大概已經普遍“接軌”,成了心照不宣的金錢(或者還有政治)的“潛規則”吧?原來反而是自己不識時務,不能“與時俱進”了! 不過正好筆者一貫堅持“知識無產權”的理念,更正式發表過對中國人放棄自己所有文字的知識產權的聲明(早已經用掛號專遞寄往國家版權局和知識產權局備案)。所以決定在自己的新里程碑網站(http://www.newmilestone.org)以及相關網站的“潘一丁文集”上發表,歡迎任何報刊雜誌轉貼、轉載。唯一條件是,發表後請通知我一聲(電子郵箱:pyd_hot@hotmail.com )並將複印件附上即可。至於稿費,我的兒女們已經為他們以“五斗米”的名義預付了! 正文: 我在旅美期間,因為受限於經濟條件,同時更沒有在美國買房定居的打算。所以到紐約後,除了在親友處暫住了很短一段時間以外,當找到第一份工作開始,就搬出去自己租房居住了。而且因為想儘可能多地直接體驗那個社會的親身感受,從服裝作坊雜工、集裝箱下貨搬運工、電話機翻新工廠修理技工、到組合家具組裝。不放過任何一個賺錢和體驗生活兩不誤的機會。也因打工地點的變動,在紐約換過好幾次居住地,有機會接觸、經歷過不同的房東。在和他(她)們的交往中,卻額外留下許多快樂、融洽生活中的美好回憶。而且其中兩位在回國以後,都還保持着朋友般的聯繫。 現在回想起來,自己和他們素昧平生,非親非故,純屬一種“萍水相逢”的機遇。卻屢次受到極其友好的善待,甚至在決定要回國之前,居然還有過一段意想不到的金牛下凡“奇遇”。怎麼會這樣的呢?不能不說這裡面其實是有其宗教或科學的“因果關係”的。那就是筆者一生中,堅持不做“損人不利己”的事,以及堅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處世哲學。在日常生活、交往中,本着這種觀念,想到那些筆者租得起住的房子的房東(當然不會是超級富豪),往往都是到美國來的新移民,靠全家一起艱苦打拼和勤儉節約,一分一分地積攢起來。到一定程度後,就貸款買下一點房產,自己裝修,除了自己住以外,情願再擠一點,隔出一部分房間或地下室來出租,以補貼家用或償還房貸。 由於政府規定,房東必須為房客提供水電和基本生活設施(如爐灶和冰箱甚至暖氣)。特別是像我這樣的單身房客,往往採用“水、電、煤氣全包”的類似“吃大鍋飯”做法,也產生了同樣的弊病。比如一些房客,在享受了“全包”的待遇後,有“不用白不用”的想法,甚至覺得“不用就便宜了房東”。於是把燈泡功率換大,無論出門或在家,電視機24小時不關(理由是可以隨時學英語),更拋棄隨手關燈的好習慣。還把在大陸當年用公家自來水(或只交幾毛錢水費就可以無限使用)時養成的習慣,帶到水價很高,且要按上下水數量綜合計費的紐約。看在經常以“設身處地”的思維方式來思考問題的自己眼裡,對這種“損人不利己”的資源或能源的無謂浪費心痛不已。所以很自然而不是裝模做樣地,就把在國內自己家中時,已經養成的好習慣(如用洗臉或洗衣水沖廁所,外出一定關掉電視、音響、燈光等),都帶了過來。時間一長,正所謂“不怕不識貨、只怕貨比貨”。看在因不斷換房客而閱人無數的房東眼裡,當然會留下深刻的印象,產生出“自己人”般的好感。因此給筆者提供了一個親切友好的氛圍,無形中得到不少關照,增加了很多方便,自己反而成了真正的“受益人”。特別令人難忘的,是筆者在紐約期間的最後一個房東胡先生夫婦和他們一家。 當我的前一個房東,因為要賣房而必須終止租房合同時。我就按慣例從華文報紙上刊登的眾多租房小廣告中,選中一條,打電話聯繫後約定時間去看房。到後,房東太太出面過來接待,聽完她的介紹並實地觀察後,覺得地區環境條件和“性價比”還可以接受,就拍板決定,並付了訂金。而我給她留下的印象,大概也不屬於巧言吝色般奸詐之人,所以也接受了。只是複印了我的身份證件,並留下“試住”的伏筆(紐約有關“惡房客糾紛事件”的報道,的確時有見諸報端)。 但是接下來的過程,就很快進入“良性循環”了。在對我的為人行事方面有了進一步的接觸、了解後,不僅他們一家對我都十分客氣、友好,而“試住”一事,從此再也沒有提起過。 更值得一提的是,當他們又準備出售這棟房子時。不僅沒有通知我退房搬家,反而主動來問我是否願意搬到這裡附近,他們自己居住的房子裡、同樣條件的地下室去住?我也出於對這種友好環境的留戀、和害怕再找房子的麻煩,就欣然同意地搬過去了。從此跟他們一家,特別是從上海移民來的,原來是跟我一樣,由學徒出身的高級技師,生性豪爽且有高超技藝、被美國老闆視為“鎮廠之寶”,卻無讀書人般拿腔作勢的房東胡先生。因為年齡相近並有類似的經歷,對事物有比較一致的認同,所以十分談得來,經常願意在他的休息日,陪着一邊聊天,一邊看他用平時從馬路上撿回來的木料和其它有用物資積攢起來,最後物盡其用地,在後院從事業餘“基建”活動(比如搭建一間有模有樣的儲藏室),在旁邊以欽佩的心情,欣賞他靈巧而精密準確的手藝,也感同身受地、分享他每次完工後的“成就感”。他後來更因為女兒生孩子,怕影響睡眠(因為他一大早就要開車出門去上班),索性搬到地下室來住在我的隔壁,關係就更密切了,雖然大家還恪守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則,但是我還是經常能從燒得一手好菜的胡先生那裡,享受到不時拿過來的美味,讓孤身一人的我,在人情冷落的異國他鄉,感受到一點“非家而似家”的特別溫暖。 在我自認為已經達到當初為了證實自己在特殊的人生經歷中,對人類和人類社會,已經逐步形成的判斷和認識的客觀正確性,決定到另外一種社會制度的美國,作社會考察和生活體驗,以彌補在單一社會中生活時,可能存在的片面和不足的目的。更積累了足以為自己的新理論,在今後面對或接受任何挑戰時,為其辯護的實踐紀錄資料。並且隨着年齡的老去,難免產生一種“倦鳥知返”的心情。所以決定接受在國內孩子們的建議,重新回到已經闊別了十幾年的中國老家。我把這個決定告訴了胡先生一家,他們毫不猶豫地表示了尊重,馬上退還了押金,並擇日要為我在餐館設宴歡送。 就在準備赴宴之前,一件讓一向自以為考慮周到的我,卻萬萬想不到的事發生了。 出發之前,老胡夫婦來到我的住房裡,遞給我兩樣禮物。其中一件是一瓶國內知名的法國“人頭馬”名酒;另一件會是什麼呢?……最後打開一看,竟然是一座精美而價值不菲的“金牛”(見照片http://boxun.com/hero/200811/panyiding/8_1.shtml)! /hero/200811/panyiding/panyiding2008112818491.JPG 事後我才想起,原來我們以前在閒聊中,談到中國社會的一些“不正之風”時,那個只交得起每月200美元地下室房租的我,曾經開玩笑地說過一句自己認為別人不可能當真、才敢說的“狂話”『我從來不喝一般的酒,要喝就喝“人頭馬”(當時應酬場合中,為顯奢華氣派而用的所謂名酒)。從來不收生日禮,要收就只收“黃金禮”。而且因為屬牛,所以要比“金鼠”大得多的“金牛”!』 沒有想到,這樣一句明顯是“誑語”般的話,竟然被心思縝密的老胡留在心底,在即將分別的最後時刻里,用來表達、見證我們之間真摯的友情。雖說“黃金有價情無價”,但是那時那刻,這充滿情誼的有價“金牛”,已經升值為自己心目中,代表一段難忘經歷的“無價之寶”了! 現在事情已經過去多年,我不僅始終珍藏着這個見證着一段珍貴記憶的“無價之寶”,還不斷回味着在美國和老胡一家(甚至還包括胡太太那熱情豪爽的漂亮妹妹一家)相處時的和諧、快樂情景。而且覺得更像陳年的好酒一樣--越久越醇。以至於到了五年後的今天,反而讓我進一步聯想到佛學和邏輯科學中的“因果論”。因為自己一生就從來沒有和任何所謂的“好運氣”結過伴。甚至記得當年買“有獎儲蓄”得過的一次三等小獎,還因為過期而被銀行宣布作廢了。更何況一生中不但沒有遇到過願意相助的“貴人”,還生就一付甚至令身邊曾經存在過的親戚中,有能力“相助”的顯赫,都要產生“貴人相嫌”的、桀驁不羈的臭脾氣。而唯一感到自豪,不但可以“問心無愧”、甚至敢於“問天無愧”的,就是從不“暴殄天物”的自覺習慣,從宇宙大自然賦予的水、能源、物質資源,到頭腦中積累下來的精神資源,都堅持“物盡其用”的原則,不敢有任何糟蹋或浪費。 正是有鑑於此,所以我情願把在紐約期間的這段不可思議的真實遭遇和感受,當成是上天在冥冥中,要通過老胡一家,給予我的肯定、鼓勵和支持。故作此“金牛記”,以示後代永誌不忘的紀念! 潘一丁 2008年的(美國)感恩節前,記於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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