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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殺楊佳,天地不容----我為警察說句話
請先看附錄文:‘。。。2007年加拿大溫哥華機場就發生了一起警察使用電擊槍致
人死亡的案例。。。’。
其實美加警察比中國的何止兇猛千倍?又有誰敢衝撞警察?別說殺,邊沒沾就死翹
翹了。哪怕你把放兜里,警察也可以說懷疑有槍打死你沒事。有意思的對比是,千
千萬萬被美加警察冤枉打死的人,除了極個別正好被錄相的,沒有人為他們說話,
為什麼?因為說了也無用,因為所有人都清楚警察的惡暴,但政府為了治安,為了
警察的總體職責,而如果對警察加以干涉,哪怕100%合理的干涉,會動搖警察的總
體職責,
除非有錄相之類可以上法庭,也必須加以處理否則不能服眾的,警察怎麼殺人都是
沒事的。
和美加警察比起來,中國警察向你敬禮,美加警察向你開槍。中國警察經常被民眾
毆打,有個例子,在東北一個女的,打了警察幾十個耳光,警察紋絲不動。告訴你,
在美加,沒有一個人敢碰警察一根毫毛,因為就是戰戰兢兢,警察也可以打死你沒
事,至於想動彈,警察早動手了。在美加,理論上是這樣的:誰知道你不是(持槍的
)最危險暴徒?為了保護警察,只能風吹草動打死你。當然,美加警察也有犧牲的,
因為確實有的暴徒不顧一切向警察開槍,那是真正的亡命之徒,因為很快被警察回
擊打死。
至於中國警道黑暗,那是整個社會的問題,貪污腐敗,到了非大力整治不可的地步。
但,楊根本就不是觸及這些,他本來就是在警察掌權範圍內應該處理的對象。或許
那些警察有過火之處,但更大的可能:完全是他自己不是,警察不過是正常履行職
責,而他這種火爆性子,本來就比常人反應異常。除了貪污腐敗,中國貧富差距太
大,很多人處於焦慮不滿中,這些不滿當然會轉化為對政府的不滿,而對政府的不
滿又容易轉化為對政府的保護和執行者---警察的不滿。這就是很多人幫楊佳鳴不平
的心理原因,而其實大部分人,同情楊佳是假,讓政府難堪是真。至於在海外,逢
中必反的洋奴太多了,這些人主是不提也罷。還有什麼煞有介事的討個說法,真是
啼笑皆非,死有餘辜----就是說法。至於還有聰明人不否認楊該死,但在程序上做
文章,我以為這是雞蛋裡挑骨頭。所謂法律程序,哪裡有絕對的標準?以前中國嚴
打,不是比現在草簽人命一百倍了?警察的腐敗當然應該處置,但對警察的保護是
應該高於一切的,因為如果不能保護警察,便不能保護人民,便不能保護政府。當
然你可以說政府可以不在乎人民,但政府不會希望自己分崩離析吧?所以不奇怪,
美國警察非但可以亂來,如果真犧牲了,待遇還特別高。當然,對極力策動,希望
中國人民起義的朋友比如這裡的有些洋奴們,殺死政府人員及其保護者,算起義的
一部分,功莫大焉。但此等立場,和我們希望保國安民正好180度差別,可謂是道不
同了。
結論:殺警者,罪加一等,撞進警察局殺人者,再罪加一等。便是楊佳老父,也是
知理之士,認為楊該死。然我們很多所謂精英人士,其實是惟恐天下不亂朋友。當
然,楊該死,不等於說中國警察沒事,中國警察應該檢討改進,給人民一個真正的
說法。
附錄:對楊佳案的一些感想:http://b log.d wn ews.com/?p=4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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