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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在四川發生了大屠殺,人口急劇減少。清朝期間所編撰的“史料”以及一些“記錄”等都把大屠殺的責任歸於張獻忠。由於清朝的統治延續了兩百七十多年,以至絕大多數人都對此深信不疑。連魯迅先生也曾批判過張獻忠是“專在‘為殺人而殺人’”。
影響最大的是一本過了近百年後才出的名叫《蜀碧》的書。因該書詳細地描述了張獻忠是如何的殺人不眨眼,所以連魯迅都對書中的“記述”深信不疑而對“流賊”痛恨不已。魯迅說“那時我還是滿洲治下的一個拖着辮子的十四五歲的少年,但已經看過記載張獻忠怎樣屠殺蜀人的《蜀碧》,痛恨着這‘流賊’的兇殘”。只不過魯迅“後來又偶然在破書堆里發見了一本不全的《立齋閒錄》,還是明抄本,我就在那書上看見了永樂的上諭,於是我的憎恨就移到永樂身上去了”(《病後雜談之餘》)
《蜀碧》一書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6年)的進士,官為御林院編修。可說是滿清政府的官員,是一個御用文人,所以他的書究竟有多少可信度很值得人懷疑。
明末清初時期的張獻忠沒有像李自成那樣善待中小地主和知識分子,反倒把他們當作敵人看待,所以清軍侵入四川時支持張獻忠的人不多因此引起張獻忠憤怒的可能不是沒有。而且張獻忠在看到大明王朝被李自成推翻,清兵又乘機入關,並很快占了大半個中國之後,明白了天下已屬滿清再也輪不到他自己,因此而自暴自棄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
但如果把造成四川“彌望千里,絕無人煙”的大屠殺都歸於張獻忠,則實難苟同。因為這並非張獻忠所為,而是清兵自己所幹的好事。最後還賴到早已死亡的張獻忠頭上。
其實,只要仔細查看一下清兵侵入四川的那段歷史,真相不難知曉。
1646年,也即滿清入關後第三個年頭,滿清即宣布張獻忠已被戰死,並宣稱“破一白三十餘營。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滿清攻陷渝城(重慶),是在★十三年後★的1659年。
因此對四川人民的這種頑強不屈的抵抗,清軍採取了徹底屠殺的辦法作為報復。即不論是“張賊”,還是無辜的平民,一律斬殺。
“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這是1649年滿清貼出的公告!!!!!!
這種殘忍的鎮壓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續了很長時間。為了隱瞞真相、欺騙中國人,滿清居然把他們自己干的這些大屠殺全部栽贓給張獻忠!
試想,假如張獻忠真如滿清韃虜所宣傳的那樣,“是一個瘋狂的殺人魔王。四川交通可達的人煙稠密之處,差不多被他殺絕”,那麽,幾乎沒有人煙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
已經到了“彌望千里,絕無人煙”的地步,何需“勞駕”韃虜們花費十多年時間去平定?
這不是明顯的矛盾嘛。
四川人民的反清活動被殘忍地鎮壓後,的確是到了“彌望千里,絕無人煙”的地步。清廷不得不遷移湖廣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廣填四川)。造成這種慘狀的不正是韃虜們嗎?可見當時的韃虜們不僅窮凶極惡、而且栽贓的手法也卑鄙至極。
當然越是誇張和宣傳張獻忠的“屠殺”,就越能證明真正的劊子手們的行為是“正義”的。這是小學生都知道的道理。滿清統治了兩百多年,戰敗一方的記錄早就被毀滅或被篡改,留下的只是有利於自己的“記錄”和當時的宣傳,這樣的“歷史”代代相傳,兩百年後的百姓也就很自然地信了。
不過,如上面的例子,還是可以從滿清自己的記錄里找到矛盾的地方,從而還回歷史的真面目。也有後來的出土文物戳穿了當時滿清所製造的、流傳兩百多年的謊言。
例如,有一個栽贓的著名例子:滿清的“七殺碑”傳說。滿清說張獻忠不僅殺人如麻,還在他殺人的地方立了個碑,碑上寫有:
『天生萬物以養人
人無一善以報天
殺、殺、殺、殺、殺、殺、殺』
但後來,在廣漢的一個公共墓地里,出土了張獻忠的“聖諭碑”。碑文上卻是:
『天生萬物與人
人無一物與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即慈悲的上天賜萬物於人類,而人卻沒有一物可用來報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根本就沒有絲毫的殺氣。
滿清的御用文人們,把前段留下,居然把後一句改成了七個“殺”字以宣傳張獻忠的“殘暴”和滿清的“正義”!
當然,張獻忠在四川時的確也做了很多壞事,但絕對沒有像自滿清征服全中國後所流傳的那樣,四川人都是被他殺光的。製造“彌望千里,絕無人煙”慘劇的決不是張獻忠,而是當時的滿清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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