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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蔡先生的做法不應鼓勵和效仿, 但要理解,尊重,支持。
此事完全無關中國人的誠信和國家形象。大部分西方人對中國人的印象早就被媒體和幾千萬海外華人的言行舉止定型了。我們有生之年將無法擺脫被歧視的命運,正如我們有生之年不會消除對印度人或黑人的歧視一樣。北京奧運會都無法扭轉中國人的形象,更何況這麼個獨立事件。美國的媒體對此事就幾乎沒有報道。
由此想到,中國應效仿普京的俄羅斯,建立國家追殺制度。對在海外膽敢損害中國利益而鞭長莫及的個人和團體,如外逃的貪官,造謠撒謊的民運豬和法輪功,藏獨和疆獨分子,用文物高價要挾中國人的強盜後代,排華辱華事件中的直接責任人,否認南京大屠殺的日本右翼頭目,都應直接追殺或間接懸賞索命。把買獸首的冤大頭錢用來做更有實際意義的事吧,2800萬歐元夠買幾百條人命了。
當然,這就是國家恐怖主義,與現代文明社會格格不入。可事實上人類的文明時代已經或正在走向終結。我們正走進一個新的弱肉強食,無理可講的時代,“表示遺憾和憤慨”,“提出嚴正交涉”都是弱者的代名詞。看看美國對多少個小國元首搞過暗殺,以色列為追殺納粹戰犯違反了多少國際法規,俄羅斯對叛逃者動用鈷60下毒,連伊朗都會因為一部小說號召全世界的穆斯林追殺拉什迪。這些國家從未受到什麼制裁,只會讓與其作對者如驚弓之鳥,重新考慮自己行為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
即使中國目前沒有這個膽略和實力,國家追殺制度也應該列為長久的發展目標之一。思想儘早轉型與“野蠻新時代”接軌,還是一味退讓直到退無可退再出手,自己挑吧。用王啟明的話說:“這是個挑的事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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