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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大郎 為趙紫陽也為王希哲辯
一、王希哲為趙紫陽“辯”,是從主觀故意的角度。而從這個角度,目前還沒有運動的主流(含口號)及領袖群有根本推翻共產黨執政及社會主義制度特別是“顛覆共和國”的證據,而僅僅是想推動中共政治改革。至於客觀效果,那是另一回事,不能搞“客觀歸罪”,所以鄧小平的《四二六社論》是非法的、有“動亂始作俑”罪的,與陳伯達文革初所撰社論同格;而越過人大(議會)調動幾十萬大軍圍攻首都更是違憲弒民的大罪。趙紫陽自辯因而可以成立。
二、王希哲為趙紫陽“辯”,不僅從法學基本原則上是正確的,而且從政治策略上也是正確的。如果八九學運從主觀心因上是有“顛覆共和國”的目的和動機的,那麼鄧小平僅為“護憲越位”“反應過度”,而海內外“平反六四”的要求則是荒誕的,趙紫陽就只是一個想借學運之手打擊黨內敵手但失敗了的官僚政客,其自辯不能成立。
三、學運領袖群當年在國內之說與後來到自由世界之說有相當距離,後者僅從客觀效果能找到證據。這客觀歸功與客觀歸罪同價,是歷史學有關,與現實政治及法制無干,因而在“廿年祭”時不可採用。至於“主觀心因”在日後自白,如同主觀歸罪由檢方論證一樣,不足採信。
四、王希哲本人今日之“辯”,與十多年來他在論六四時的著說、語錄有差距,我已請“教王解釋”以保“教皇無誤”。我已恭請他“把社頭伸屈來,莫繞道走”,但至今王頭還在腔而軀幹滿壇走,對此神跡我只有驚嘆而束手無策---或因脖子太長,伸出要幾光年“時間”(襲李大師說),吾人唯有等待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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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鶴慈 “答常來常往,趙紫陽的話錯了沒有?” 2009-05-16 06:28:48 [點擊:20]
答常來常往,趙紫陽的話錯了沒有?
89民運就是要推翻共產黨
趙紫陽的話:【 第二,說這場動亂的目的是要顛覆共和國,推翻共産黨,這方面又有什麽材料?我當時就說過,多數人是要我們改正錯誤,而不是要根本上推翻我們的制度。】
如果對89年的運動定性為民主運動,那麼,民主運動的對立面就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共產黨,
89民運就是反對共產黨,從近期的削弱共產黨到遠期的提推翻共產黨,這裡的推翻共產黨不一定是消滅共產黨,但至少是推翻一黨專政的共產黨的獨裁統治。
因此,參與89民運的人不管是否自覺的認識到了這場運動就是推翻共產黨的領導的運動,但運動本身就是為了至少是先削弱共產黨的領導,為埋葬共產黨的獨裁做準備。
常來常往 “你的邏輯無非就是把鄧小平的反話拿來正說的鎮壓邏輯罷了:” 2009-05-16 07:25:57 [點擊:10]
你的邏輯(“89民運就是要推翻共產黨” )無非就是把鄧小平的反話拿來正說的鎮壓邏輯罷了:
89是民主運動-- 民主運動就是反共運動--就是要推翻共產黨的運動 --(自然!),就是“動亂”“暴亂”--就是必須鎮壓的反革命運動。
後面半截,你老張不說出來而已,前半截,就可以冠冕堂皇。
為什麼民主運動就一定是“反共運動”、“推翻共產黨的運動”?為什麼不可以是社會主義民主運動?“民主”,只能由你們的“普世價值”來定義?
89全國千萬人捲入其中的人們,對“民主”,更多的是接受西方定義的“民主”還是“社會主義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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