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鮮卑賀葛氏: 也談蘆笛的“亡國三段論” |
| 送交者: 鮮卑賀葛氏大爺 2009年07月10日20:22:2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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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笛在“中國需要民族和解”一貼中津津樂道地大談他的“亡國三段論”。 他說:“這個亡國三段論掛出去請天下人痛駁,至今已經快有兩年之久。說來可嘆的是,大多數討伐者們似乎只證明了自己的愛國熱情有多高,水平就有多低。”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三段論。 大前提:一切帝國都要崩潰解體, 注意大前提中的 要 字。 要 是形式邏輯中的MODAL算子,表示可能,將會,等等邏輯操作。 MODAL邏輯有兩個算子,表達可能的 首先, 其次,可能的事件與必然的事件之間的邏輯關係是: ![]() 就是說,必然的事件恆等於,不發生該事件是不可能的。而可能的事件恆等於,不發生該事件是不必然的。 另外,MODAL算子是UNARY的,但在包含MODAL算子的邏輯三段論中, 0 & 0 -> 0
0 | 0 -> 0 即對 大前提: 必然的事件 大前提: 必然的事件 大前提: 可能的事件 大前提: 可能的事件
同理,因為是表達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我們也可以說: 大前提:一切民主政體都要崩潰解體, 我們的三段論是對的,因為我們是來表達事件的可能性,不是必然性。 除非,蘆笛的“亡國三段論”改成: 大前提:一切帝國都必然崩潰解體, 但改這樣的三段論後,因為有個量詞“一切”,蘆笛就要承擔起歸納的責任,要證明該大前提永遠是對的。 其實,需要歸納證明的大前提,已經很少有人再使用了。三段論的大前提除非是A PRIOR的真理,可以避免歸納證明的必要。比如: 所以,用蘆笛的“亡國三段論”繼續招搖撞騙,可以休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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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表達必然的
。兩者被引入形式邏輯,用來演算邏輯中對可能與必然的關係。


